提单的使用——外贸业务员考试知识点_外贸业务员考试复习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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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单的确认

提单的确认主要包括缮制提单内容的确认如货物描述、件数、体积、重量等,包括提单签发人、签发日期、签发地点、签发份数的确认。在信用证项下,这些提单内容,应严格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2)提单的背书和转让

提单是“物权凭证”,不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或其他提单,在凭提单换取提货单时,收货人都应该在提单上记载提货意思的表示,通常是由收货人在提单背面盖章、签字。

关于提单的转让,规定为: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此单提货时的盖章、签字仅仅是记载提货的表示;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才可以转让,此单提货时的盖章、签字才是真正意义上提单的背书。

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记名背书的提单成为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不记名背书,也称为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由自己签名,但不记载任何受让人的背书形式。经过空白背书的提单成为不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指示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凭×XX指示”的字样,同时由背书人的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指示背书的指示提单还可以继续进行背书,但背书必须连续。

(3)提单的更正

提单签发后,托运人提出更改提单,在收货人尚未提货的前提下,一般船公司应予以满足。前提是托运人必须出示书面更改申请书并保证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开船后提单的更改,一般除了更改纸质提单的各联外,还要对装运港承运人电脑中“载货清单”、装运港海关记录、随船行驶的“载货舱单”和目的港承运人到货清单中都要作相应的更正。

一般而言,一份提单的更正处不得多于3处,即有校正印章的地方最多只能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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