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效益工资的提取和分配暂行_医院效益工资分配方案
总医院效益工资的提取和分配暂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效益工资分配方案”。
院发[2010]3号
关于印发《2010年总医院效益工资提取和分
配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分院:
《2010年总医院效益工资提取和分配办法》已经总医院
十三届一次职代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总医院效益工资提取和分配办法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水城矿业总医院党政办公室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共印70份1
附件:
2010年总医院效益工资提取和分配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院和谐发展,提高医院竞争力,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效益工资的考核及提取
1、老医分院、二医分院、汪医分院、中心片区管理科月利润考核指标为:-6万元。当月和累计都未完成考核指标时按超亏额的30%扣发工资。当月完成考核指标时按医疗收入和利润提取效益工资;当月和累计都未完成考核指标时不提取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提成比例见附表1)。
2、各分院当月盈利6万元以上时,如因业务发展需要购置设备和开展其他项目时,可向总院提出可行性报告,经总院批准后方可购置和实施。
3、院本部临床科室的效益工资实行医疗收入和利润双挂钩的考核办法,工资考核指标正负零,当月亏损时按亏损额的30%扣发工资。效益工资考核指标: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骨一科、骨二科、骨三科、骨四科、康复科、内一科、内二科、麻醉科为月盈利10万元;内三科、内四科、肿瘤科、妇产科为月盈利7万元;儿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
为月盈利1万元。当月完成考核指标时,按医疗收入和利润提取效益工资;当月未完成考核指标时不提取效益工资。月利润超过15万元时,按超盈部份加提8%(麻醉科4%)的效益工资。
(1)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骨一科、骨二科、骨三科、骨四科、内一科、内二科、内四科按收入和利润的0.5:12提取效益工资;
(2)麻醉科按0.5:7.5提取效益工资;肿瘤科按0.5:18提取效益工资;妇产科按0.5:22提取效益工资;儿科按5:30提取效益工资;眼耳鼻喉科、口腔科按2:28提取效益工资;康复科、内三科按0.5:16提取效益工资。
4、院本部的下列科室效益工资按利润指标考核;考核指标为正负零,亏损时按亏损额的30%扣发工资。
(1)内窥镜按利润的37%提取效益工资。
(2)皮肤科按利润的20%提取效益工资。
(3)病理科按利润的20%提取效益工资。
(4)功能科按利润的10%提取效益工资。
(5)检验科按利润的9%提取效益工资。
(6)放射科按利润的6.5%提取效益工资。
(7)中医科按利润的30%提取效益工资。
(8)急诊科按利润、门诊和住院人次考核效益工资,月考核利润指标:5万元,门诊诊治病人:500人次,收入院病人:300人次,当月完成上述考核指标时,享受临床科室平均奖。当月未完成利润考核指标时,按减盈部份的3%扣减效益工资,当月门诊和住院人次每增加或减少200人次时,增提或扣减10%效益工资。
(9)ICU利润考核指标月盈利6万元,当月完成考核指标时,享受临床室的平均奖;增盈时按增盈部份的5 %加提取效益工资;未完成考核指标时,按减盈部份的3%扣减效益工资。
(10)住挂室、医保办、供应室按全院平均数的85%提取效益工资。
(11)机关、后勤管理科室按全院平均数的80%提取效益工资。
(12)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正副职按全院平均数的95%提取奖金合并计算。正职分配系数为2.2,副职享受2(其他人员按85%提取效益工资)。
(13)院感科按全院平均数的90%提取奖金,正职分配系数为
2、副职享受1.8(其他人员按85%提取效益工资)。
(14)机关、后勤科室正职、各专职党支部书记的分配系数为
2、副职享受1.8。
二、各分院的党政领导正职按所在分院在册职工月平均
收入(基础工资加效益工资)的3倍核发当月工资;副职享受正职的80%;院长助理享受正职的75%。每月正职先预支1400元、副职1200元、院长助理1000元,其余部份和效益工资一起核算,多退少补,不得超发;当月完不成考核指标,取消兑现,并按比例扣发预支工资。另院领导安全奖享受院本部临床科室同等标准,不在核发工资之内。
三、院本部各科室当月亏损时取消该科室高职人员当月高级职称专业津贴。
四、取消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津贴,实行职务补贴,标准见附表3。
五、各分院、科室实行效益工资储备制度,以丰补歉,确保各单位的支付能力。
六、各分院、科室应将本部门奖金总额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分配办法,如暂无分配办法可参照附表2执行,但分院领导和院本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的标准不得超发。
七、其他事项:
(1)因组织安排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外出学习、进修的人员,学习、进修期间参与科室的奖金分配,享受同科室同类人员的奖金标准。
(2)学习、进修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含一年)的人
员,学习、进修期间奖金享受机关同类人员标准的50%(分院人员享受分院机关同类人员标准的50%),进修、学习结束后经人力资源科核实由院另行一次性拨付奖金,一年以上不享受奖金待遇。
(3)各学科因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技术、新手术,由医院选派的各科室副主任、副护士长以上人员外出进修学习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其各种待遇按出勤计算,由所在科室承担。
(4)当月出勤不足18天者,取消当月职务补贴(年休假视为出勤)。
八、院内机构变动时,相关科室考核指标另定。
九、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十、本办法解释权属总医院。
附件:
1、分院提成比例
2、效益工资参照系数
3、院本部职务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