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造价合同管理范文(18篇)

2023-11-12 12:18:5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或书面文件,但书面合同更具可证性。合同的争议解决机制应明确指定,可以选择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您可以参考以下合同样本,了解如何编写标准合同。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一

摘要:最近几年中国的装饰工程异军突起,但在造价控制上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结合了装饰工程的特点,分析了目前装饰工程存在的问题,从设计审查,工程项目决策,装饰人员素质,定额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对装饰工程的造价进行有效控制,使装饰工程在造价管理进入健康的轨道。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定额管理设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衣食住行有了更高的要求。“住”对于人们的生活有了密切的影响,并且也是最能直接反映到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实力。特别是装饰水平,人们都在朝着更高的要求发展,传统的建筑装饰风格已经不能满足当今人们的审美观念。随着装饰风格的发展,一些新、奇、特材料也应运而生,并伴随着新工艺进入到装饰工程领域。这就给我们的装饰工程带来了很多麻烦。为了装饰工程在造价管理上进入正确轨道,对装饰工程的造价控制势在必行。

1.装饰工程存在的问题。

1.1装饰工程造价管理问题。

1.1.1建筑装饰工程本身不规范。

目前,建筑装饰标准的档次越来越高,格调不断翻新。但多数装饰工程项目又不具备建筑主体那种特有的耐久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而只是从建筑物的美观与装饰效果来考虑,甚至一些装饰工程一意追求审美效果而出现装饰设计改动主体设计现象。这样就给装饰工程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隐患,再加上有相当一部分装饰工程开工前没有完整的施工图纸,这样就给承包商留下了乱要价的可乘之机。至于承包商自己设计自己施工的一体化企业弊端更多。目前多数装饰施工单位具有装饰设计资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时有发生,难免不超支。

1.1.2、装饰材料品种繁多、市场价格混乱。

加强装饰市场材料价格的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筑装饰工程时代感很强,所以装饰工程新工艺新材料不仅发展快,而且更新换代周期短,从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产地,国产的、进口的名目繁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装饰工程千差万别设计多种多样,促进了装饰材料市场品种繁多。同一种材料不同产地不同档次在价格上相差惊人。装饰材料价格的昂贵,是土建砖、瓦、灰、石不可比拟的,其价格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装饰工程的造价。

1.2因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工程造价无法控制。

业主对装饰设计的认识不够。建筑装饰工程的专业性很强,特别是高级装饰,一般的设计单位、建筑公司难以胜任,需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和装饰公司进行设计、施工。许多业主往往按照传统观念,认为装修是合在土建中设计的,不必要专门设计。而现在的高级装饰则需要业主掏一笔可观的设计费,很多业主由于看不到设计的重要性,不愿意掏设计费,导致设计师心有余力不足。实际上一套好的装修图纸包括两个核心点,即“创意”及“施工图”,真正要做好,成本也是很高的。装饰工程设计师科班出身的不多,多数设计师是由建筑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美术设计师转行而来,属于半路出家。因此,装修工程中经常只有扩充的施工图,没有细化的施工图、节点图。往往使工程成为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从而使造价无从控制。

1.3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国家培养正规的装修施工管理人才也是近几年的事情,许多施工队伍的工人至今还没有正规化培养。装饰施工企业规模基本不大,队伍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不高;更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自己的`队伍,一旦有任务,临时拼凑街上的散兵游勇,施工质量难以控制,还可能发生很多扯皮的现象。

2.装饰工程投资失控的主要表现。

(1)设计片面追求豪华、高标准使投资增加。

(2)片面考虑投资,为了降低工程造价,不惜影响主要装饰功能,使建筑装饰工程未达到预期效果。

(3)舍本逐末,虽然投资总额在投资限额之内。

3.1.监理工程师在建筑装饰工程投资控制中的作用。

建筑装饰工程的投资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监理工程师对装饰工程的控制工作一般体现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与审核、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价的确定、工程变更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的重点.

追求装饰工程的整体效果与细微处理的完美统一是装饰工程设计的特点。实践证明,成功的装饰工程是设计、监理及施工人员密切配合下的共同智慧和劳动成果。对于装饰工程来说,工程变更又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应特别予以重视。(1)所有工程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的签认和监理工程师签认。(2)维护承包商的正当权益,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计量与签认,对实施变更引起承包商经济损失的情况应给予合理的补偿。对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分析,充分研究对投资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将分析报告提交业主,以帮助业主最后审定是否变更,所有工程变更应注明是设计原因、业主原因还是其它原因、以便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3)随时汇总变更对投资的影响,以便掌握投资控制目标的实施动态。

3.3设计审核与设计费要求。

合理控制装饰工程,提高装饰设计质量。由于目前装饰工程设计取费一般做法是根据装饰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取费,因此存在投资越大,设计费越高的倾向。因此,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即要避免片面追求设计费低廉,又要避免设计费与设计质量脱节的缺点,建议应根据原估算额确定设计费,同时对无特殊理由严重偏离投资限额的设计给予一定的罚款。

3.4对设计单位的要求。

要求设计单位出有设计深度和精度的施工图纸。(1)应让设计人员按工程的功能要求尽可能细化设计,给出详细的施工图,并参照标准图集标出详细做法。无标准图集可参照的,特别对于一些特殊的工艺作法和隐蔽项目,应提供详细的细部做法和节点大样图。(2)对工程用料,应事先采集到样品,并标明品种、品牌、规格、档次标准和颜色等。(3)确保设计图纸的完整性以及各专业的配套、协调及施工的可能性。做好外部条件的衔接,认真落实环保、消防等部门的要求,以减少施工阶段产生工程变更及索赔的可能性。(4)在审查设计时若发现超投资现象,要通过替换装饰材料、设备或降低装修标准来修改设计,从而降低工程投资。

3.5慎选施工单位,作好招标工作。

3.5.1慎选施工单位。

在工程进行招投标前,首先要对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施工企业除了有营业执照外,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装饰工程业绩及质量评定情况。必要时,对其所做过的工程进行实地考察。

3.5.2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招标文件的编写。招标文件应聘请有装饰工程发包经验的代理公司编写,一定要明确所招标的项目或材料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付款方式、决算方式、变更方式、验收方式、保修方式等;对部分不好确定价格的艺术品或设计图纸不全的项目,可以给出一个统一暂定价格,实际施工时按实进行决算,这样既能避免各投标单位出现投标差异,又能切实达到质量与价格的一致性。

招标形式。招标形式应尽可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并要求投标单位总价原则上不突破业主的项目概算。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可合理拆分或综合一些清单项目,并在清单上加以特别注明。比如一些艺术性强的特殊工艺做法,拆分计算相当复杂,可标明图号,简化为单项进行计算报价。

3.6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工程结算中,应仔细核查工程变更,现场实地检查变更是否已按规定实施,签证是否有效、合理。分清责任,对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发生的变更,不应由业主承担费用;对施工单位未施工的项目,结算中应扣减;对于业主采购或同意的材料代用,应按新的采购价与合同和清单报价作价差调整,保证准确、合理、真实地反映工程造价。

3.7严格把好材料关。

装饰工程的材料种类繁多,根据其品牌、等级、规格等价格千差万别。价格的采集和确定必须有依据,在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价范围内的,一般要按信息价格执行。在其范围以外的种类、规格,如果甲方或乙方就能提供实际采购价格、运杂费等有关票据,经调查分析确认属实后可以采用,为采购保管材料而发生的费用可计人采购保管费。有的材料采购合同约定由厂家或供应方负责的,要防止施工单位将这部分材料计人预结算书中套用定额。

3.8加快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和严格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工程造价计量中介组织起步较晚,多头管理且行为规范不一。装饰工程作为建筑业中的一个新兴行业,其在施工工艺技术、施工方法等上和传统意义上的建筑工程有着质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建筑工程计价人员很难准确、快速的对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进行计量,建立一套独立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价人员培训、执业上岗制度可有效的促进整个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量的整体水平的发展。

4.结语。

总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重视监理工程师在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作用以及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是将总造价控制在预期目标内的保障。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二

摘要通过分析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搞好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应抓住的几个环节,共同探讨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管理中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三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审计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贵州师范大学工程。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三、审计时间。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时间:自“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责任: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费用标准。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xx0/00计取;。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x%计取。

(二)付费方式。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一次性结算。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贵州师范大学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200x年月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四

摘要: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合同管理需要注意方式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本文将详细论述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作用和方法。

在水利工程项目中,签订水利合同是规范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途径,而合同管理则是整个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项目成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必须要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规范化、完整性,减少因合同漏洞造成的法律纠纷,保证水利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1.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1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与合同相关的问题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水利工程合同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制定。

1.2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水利工程合同贯穿于整个水利工程项目,涉及到了水利工程建设方方面面的问题,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笔者认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水利工程的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由于水利工程合同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可有效保证水利工程的施工工期以及施工质量。

2)切实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水利工程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可确保双方地位平等,并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互相监督。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各方都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4)有利于充分调动合同双方的积极性与自觉性,确保合同条款能够落到实处。

合同管理不仅会影响到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还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水利工程项目提供法律保障。符合法律规定的水利工程有效合同不但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使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法律保护,加强合同管理可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纳入到法律范围,为其提供法律保障。

2)有利于控制施工质量、造价和工期。施工质量、造价和工期是水利工程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在这三个方面达成共识,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督促合同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达到有效控制施工质量、造价和工期的目的。

合同管理是整个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科学有效的进行合同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1做好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前管理。

水利工程合同事前管理主要是指在水利工程进行投标之前以及签订合同过程中采取的管理措施。首先,在水利工程投标之前,合同管理人员要全方位的对本次水利工程项目做深入细致的了解,所了解的内容主要有两大类,其一是水利工程项目所处的客观环境,比如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理条件、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情况、交通环境等。其二是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要素,比如项目背景、招标图纸、施工文件、审批立项文件、施工材料与设备等等。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对投标文件中的各个要素要能了然于胸,比如施工人员的投入情况、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管理、施工工期、施工检验标准等。在制定合同时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个要素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善产生纠纷,影响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

3.2做好水利工程合同的事中控制。

做好水利工程合同的事中控制是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合同管理人员拥有较为丰富的经济及法律知识,对合同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在合同管理中认真负责,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其次,合同双方要自觉履行合同。为了确保合同双方能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施工,各方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自我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最后,做好项目变更。项目变更在水利工程项目中较为常见,究其原因是因为一些水利工程施工周期长,地质、气候条件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原来的合同不符合实际施工要求需要的情况,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充分做好项目变更准备,对项目变更进行有效控制。

3.3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后分析。

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后分析可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施工合同完成并不意味着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合同管理人员要对本次水利工程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并对本次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找到施工中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避免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出现同样的问题,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利工程数量也在逐步增多,各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就必须要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此外,合同双方如果水利工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会对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造成不良影响,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施工企业要对水利工程合同中的各个要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性以及有效性。

参考文献。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五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2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xx。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六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

审核人员:(以下简称审核人)。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整合审计资源,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项目审核业务内容及范围:

审核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审核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审核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审核业务。

2、合同签订后,审核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定期赴现场核实、测量,以保证审核结论的真实、准确。

3、审核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审核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第三人协调,为审核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并配合审核人员工作。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审核人提供与本项目审核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审核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审核人的权利。

1、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核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测量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审核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审核专业人员不按审核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审核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审核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审核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审核人、委托人责任。

(一)审核人的责任。

1、审核人的责任期即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审核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审核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审核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审核酬金总额。

3、审核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审核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审核人的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审核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审核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审核人额外的酬金。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审核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本工程造价审核工作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审核人的酬金。

1、服务酬金计算:按月工资计算服务酬金。本工程审核人员为两人,月合计工资为元。2、服务酬金支付:委托人按月向审核人支付服务酬金。

(二)根据本工程特点极复杂性,经过测算本工程审核时间为两个月。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第一个月的审核服务酬金,其余待审核报告交委托人后一次结清。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造价审核酬金,自合同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审核业务的需要,审核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审核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审核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审核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四)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审核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审核人:

(盖章)(盖章)。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七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恒天*首府1#、2#、8#、9#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工程量计算、清单组价、与甲方及业主进行预算会审。施工图预算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砌体、防水、保温、内外装修、门窗工程、基础土方、桩基工程等图纸设计的土建工程,不包含任何安装工程。

二、承包方式。

计算预算费用。

三、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工程完整的设计图纸(蓝图壹套)电子版图纸、变更签证及与此工程有关的其它文件等。

(2)、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3)、预算会审如在外地进行,应对出差人员提供食宿并报销因此发生的差旅费;出差时间限2天以内,且放在周末。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参加本工程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资格。

(2)、预算内容要求全面,正确,质量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的相关标准要求。

(3)、按期完成任务,及时参与甲方或审计单位的会审。

(4)、免费完成会审后的相关调整、修改工作(限2次);发生原则性的大修改时,其费用另行商定。

(5)、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预算工作结束,及时完整返还甲方。

四、完成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20__年6月27日,甲方提供全套的图纸;。

五、预算费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按现金(人民币)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所有款项必须由乙方(责任人)亲自确认领取。

乙方将纸质工程量预算表、计价预算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给甲方,并由甲方组织内部初审,初审时间不超过3-5天,初审后甲方按内部初审预算总造价的0.5‰(千分之零点五)支付预付款;待与业主最终会审完成后七日内按业主最终认定的预算总造价结清剩余预算费用。

六、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乙方同时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七、合同生效和终止: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账款结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注:_________________以上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八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咨询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九

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工程。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3、项目工期:本工程所有分部工程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毕止。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肆份,咨询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咨询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水利工程的项目开展中,缺乏对工程造价成本的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缺少科学性和规范性,经济效益不佳。

1.1投资决策的依据不合理。

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是造价管理工作的源头,在投资中所做出的决策决定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质量,如果投资决策阶段的决策依据不合理,会影响接下来的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目前,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过分强调全周期的成本控制,而成本最低的决策方案并不合理,没有与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有效结合,就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来考虑,并不一定是最优的决策方案。

1.2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我国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工程造价的智能化程度较低,工程造价仍然存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另外,我国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分为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分离,使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无所适从、职责不清。这些问题如不有效解决,势必会阻碍我国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发展。

1.3项目预算缺乏严谨性。

水利工程的项目都会在实施前进行预算,而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针对水利工程项目制定的设计概算与审批预算差距大的情况,缺少严谨性,使得水利工程在运行中问题不断,后期还要反复修改,经过再次的审批,无形中延长了工程的周期。另外,有些水利工程项目,由于缺乏有效的预算控制,造成工程预算严重超标,使得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远远高于设计概算,增加了水利工程的造价成本。

1.4计价方式不统一,方法不科学。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不统一,多种计价方式并存,缺乏规范性,无法实现水利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不利于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控制。另外,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的计价方法还不够科学,基本采用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即按定额计算直接费用,按取费标准计算各种间接费、税金以及利润等,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具体调整,计算出最后的水利工程造价。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种材料的价格在不断波动,这种计价方法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当时当地实际的水利工程造价。

1.5以低质量实现低工程造价。

在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恶性压低价格,以低价中标,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降低工程造价成本,这些施工企业便使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无形中增加了施工项目的安全隐患。另外,一些施工企业所雇佣的施工人员的素质较低,不能够保证施工项目的质量,材料物资乱用和耗费情况严重,导致水利工程项目的低质量高耗能,忽略了水利工程项目造价的经济效益问题。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的经济效益。只有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才能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目标的成功实现。

2.1制定合理可行的投资决策。

水利工程项目各不相同,每个工程项目所面临的施工条件差异会较大,因此,每次都应该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具体考察,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做好投资风险分析,对风险进行合理的估算,最终做出合理可行的项目投资决策,将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纳入到整个水利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控制体系中,尽可能降低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投资进行监控,保证水利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对水利工程项目的系统调配与监管,设置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能够有效推进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理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可以实现部门和人员间的协调联动,能够保障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加快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3提高项目预算的严谨性。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中,应该建立起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建立严密的预算监控体系,避免差错,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项目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该积极地配合,避免施工和设计不相符的情况,使得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与设计概算基本相符。同时,设计中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进而降低水利工程造价成本。

2.4采用“实物量法”编制水利工程造价。

目前,“实物量法”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工程计价方法,使用这种计价方法能够按照各水利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将设计和施工有效结合,准确测算出工程实际所需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相应的费用。真实准确地反映水利工程的实际成本,有利于水利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

2.5保证施工质量,杜绝浪费。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也要注意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施工企业要严格按施工合同中的材料用量确定材料价格,避免偷工减料。同时,施工企业要对雇佣的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和施工设备的管理与控制,降低材料物资乱用和耗费率,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降低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造价。

水利工程的造价管理应该借助于信息化手段,提高造价管理效率。可以考虑使用包含工程造价预算、结算管理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软件,连接各部门造价管理业务主体,实现主体间造价信息传递与信息的共享,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3结语。

总之,在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国家各部门,以及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强化对于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要实行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从整体上把握工程情况,要紧密围绕水利工程的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这一核心,使工程造价管理有效贯穿于整个水利工程项目中,制定合理可行的投资决策,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提高项目预算的严谨性,采用合理的水利工程造价方法,实施信息化造价管理,保证施工质量,杜绝浪费,确保水利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一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山阳县。

项目的造价工作。

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1、乙方负责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____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2‰(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三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xx年11月26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12月15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四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

(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五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xxx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xx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2‰(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六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m2;

3、工程造价(暂估价):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太阳城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30%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30%)。

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七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条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地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以下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金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义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的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欠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现行预算定额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八

委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____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__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签字)咨询人: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1166230.html】

《2023年工程造价合同管理范文(18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2023年工程造价合同管理范文(18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