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_广东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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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招考职位已根据招录机关用人的要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3版)》进行了专业设臵,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若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则此专业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2— 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臵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臵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机关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5.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对应的学历学位方可报考。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人员可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
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 6.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除报考乡镇选调生须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外,其他选拔项目的学历,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daodoc.com)公布。
35.面试前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
—13— 退回原件。
36.参加乡镇公务员选拔项目的考生需如何证明具有相应的工作年限?
异地务工人员、本地工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在企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
本地农民,如在本地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的,须由农业生产所在村的村委会出具工作累计满3年的证明,加盖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签名确认;凡在职位所在市非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由工作所在单位提供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
考察时将到出具证明的单位(村)核实,凡提供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资格审查?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8.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
—14— 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39.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能否放弃考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40.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 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
—15— 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已经规定的相关职位录用公务员,其相关项目应按照该标准执行,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体检标准仍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其他部门招录公务员,都要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41.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
—16— 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42.如因体能测评(指报考公安职位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未能参加面试或未被录(聘)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可否入户或增加入户积分?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未能参加面试的,可增加入户积分。因体检不合格未被录(聘)用的,可入户。因考察不合格未被录(聘)用的,不可入户。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办理入户或增加入户积分。
43.非珠三角地区市、县两级法检两院空缺法律业务职位如何调剂补录?
非珠三角地区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如出现法律业务职位空缺,将在报考同一地级市同一系统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的考生须在补录岗位工作三年以上。调剂补录工作由地级市委组织部会同本地法检两院具体实施。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职位,不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
44.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20-83133934、87185179。咨询时间:2013年3月21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时间除外)。
咨询具体职位的报考条件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见职位表或职位所在考区政策咨询电话(附件6)。
—17—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45.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
仅适用此次2013年度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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