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合同(专业13篇)

2023-11-14 09:21:52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合同是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则,保证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正确认识风险,要在合同中明确各方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并规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可能会涉及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内容。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一

我国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坐落北京。作为《财富》国际500强和国际品牌500强公司--我国人寿稳妥(集团)公司的基地成员,公司以悠长的前史、雄厚的实力、专业抢先的竞赛优势及国际闻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任,一直占有国内稳妥商场领导者的位置,被誉为我国稳妥业的“国家栋梁”。

20xx年x月x日,我国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变成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稳妥公司。

我国人寿向自个及集体供给人寿、意外和健康稳妥商品,包括生计、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多种保证规模,全部满意客户在人身稳妥范畴的稳妥保证和出资理财需求。公司长时刻堆集的寿险阅历及高手荟萃的专业精算部队,使得我国人寿在商品研制和立异方面一直走在商场的前列,许多立异商品填补了国内商场的空白,深化了稳妥商品的内在。

公司致力于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系统,经过北京、上海两地建造国际抢先的研制基地和数据基地,创造公司基地竞赛才干,依托先进it技术培育公司一流的运营管理才干、风险管控才干和客户效劳才干。公司重视品牌内在的丰富与多样化,重视效劳范畴的品牌建造,在稳妥业率先推出“国寿1+n”效劳品牌,并向广大客户发放“国寿鹤卡”,执行以客户为导向的运营战略。

我国人寿秉持“专业、真挚、感动、逾越”的效劳理念,依托掩盖全国城乡的效劳网络,致力于为社会最广泛的群众供给优异的稳妥商品和效劳。

二、实习岗位及实习进程。

20xx年x月12号我进入我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实习,岗位是经营员,主要是跟着长辈一同学习如何出售稳妥。尽管平常也有过兼职阅历,但这是首次在这么正式的公司岗位作业。不管是公司准则仍是职工准则关于我来说都是生疏的,书本上学习到的仅仅是些理论常识,专业常识的把握不行使我关于这份作业愈加无措。后来在长辈们的带领下渐渐了解公司事务流程,天天关于人寿稳妥事务都有新的知道,曾经在书本上看到的事务流程觉得简略的做起来却并不简单,体会到了现今社会上实践的主要性。

作业流程:

司的赖以生计的条件。

首先是在顾客采购之前,出售人员应依据客户的需求,协助其规划稳妥计划,挑选恰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采购以后,依据客户稳妥需求的改变和新险种的呈现,协助顾客调整稳妥计划,保证其财政安稳;再次当稳妥事端发作或期限届满时,自动协助客户索赔或供给这方面的咨询效劳。

三实习总结和体会。

这次实习,与我而言是收成颇丰的,它使我知道到自个的缺点地点及以后的奋斗方针,而且知道了只要在实践作业中,咱们才干十分好的把理论常识与实践相结合。关于如何处理作业中的人际关系,我觉得沟通是最主要的。在稳妥公司部分与部分之间,自个和自个之间都是分工协作关系,尽管他们的独立作业才干都很强,但他们的协作精力却处处体现,印证了分工的一同需求沟通,否则就无法完结既定方针,无法让作业完结得更超卓。而咱们作为新人就要做到虚心讨教,勤劳好问,要自动去学习。

别的,对作业坚持谨慎和诚笃的情绪也是有必要。做事情都要全神贯注,哪怕作业量很大,自个许多时分无从下手,都要谨慎的对待,虚心向长辈们讨教,耐性的完结自个的作业。要从小事做起,然后你会发现就算是一件小事你也会从中学到许多。实习是咱们从讲堂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借助实习,咱们进步了作业素质、养成了必定的作业习气,进步了与生疏人打交道才干,一同也培育了咱们团队协作的精力。

四、对实习单位的主张。

经过实习我发现我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疑问:

1、保费较高,险种少。经过问卷调查,问询大多数居民的年收入状况以及对人寿稳妥的需求、对人寿稳妥的知道,较多居民反映保费有点偏高,稳妥险种有些单调。

2、宣扬不行,花费误区多,居民稳妥知道淡漠。稳妥业的不重视宣扬,然后致使稳妥根底常识很少人懂,再加上居民的思维观念疑问,对稳妥的花费误区很深,这请求稳妥宣扬作业多从免除稳妥花费误区、多宣扬稳妥根底常识做起。

对此,我提出了我的有关主张和对策:

1、加强公司职工的专业练习,全部进步职工的本质。加强职作业业道德,培育职工热忱、担任、崇高的涵养,以及诚笃守信、效劳至上的作业道德;练习职工具有广泛精深的专业常识、娴熟高明的效劳技术。

2、规划习气各客户集体的稳妥商品,满意不一样客户的需求。如今的稳妥商品不是彻底商场化的商品,稳妥商品单一,与大家的需求相差甚远,在商场上尤其是低收入集体占有必定的份额,这些人抵挡各种风险的才干很弱,因而要推出适用于各阶层客户的稳妥商品。

3、加强稳妥宣扬,强化稳妥知道。要对稳妥常识普及教学和大力宣扬,以进步居民稳妥知道,让居民从底子上走出对稳妥了解的误区。然后发起鼓舞更多的优异稳妥专业结业生到稳妥行业作业。

五、称谢。

实习完毕了,首先要感谢我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给了我一个能实践理论的好机会,在即是感谢各位在我实习期间辅导我的长辈们,特别是严科长。经过这次让我知道了书本上学习到的理论常识是远远不行的,要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再次谢谢公司的长辈们和领导对我的辅导!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二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

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

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有毒的物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xx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

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明。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须提供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九、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十、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及生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结婚津贴保险金”及“子女教育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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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三

住院补贴医院保险特约(以下简称本特约)是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的附加险。在主保险合同订立或主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同意后,可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主保险合同终止时,本特约终止。

第二条特约构成。

本特约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特约有关的投保单、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三条投保范围。

本特约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主保险合同相同。

凡患有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病(期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癫痫病、法定传染病、爱滋病、性病或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者不能作为本特约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特约所负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特约的生效日。

第五条保险期间的续保。

本特约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特约在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生日之前保险期间期满时,本公司同意续保并投保人保险期间期满后十五日内交付续保保险费,本特约继续有效。

续保时,本公司有权对本特约的保险费予以调整。在上一保单年度内患本条款第三条所列疾病的,本公司可再续保两年,两年后本公司不再续保。

第六条保险责任。

在本特约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患病而住院治疗,本公司按。

(实际住院天数-4)×每日住院津贴。

给付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为保险金额的2%。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因患病而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住院津贴,但累计住院天数以九十天为限。

对上述保险责任,除急诊外,被保险人需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因病情需要转到其他医院住院的,需有指定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并经本公司认可同意。

第七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住院津贴的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伤害或导致其患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在本特约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因疾病住院治疗,但续保不受此限制;

七、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职业病以及投保本保险前已有的疾病、残疾的治疗及康复;

八、流产、分娩、堕胎、避孕、绝育手术及矫形手术和美容;

九、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各款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责任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费。

本特约的保险费按投保人约定的保险金额和附表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一次缴清。

第九条保险金额。

本特约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一千元,最高为人民币五千元,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十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特约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特约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担保。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担保。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六

是大病保险让我与中国人寿结缘,也是大病保险让我在心中默默的为中国人寿点赞!虽然现在工作有所变动,但我还是为曾经干过大病保险、为中国人寿感到深深的自豪!

3年前,我从洛阳离职回到家乡,恰逢我公司招聘大病保险服务专员,于是我便与中国人寿结下了不解的情缘。在此也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和栽培!

清晰的记得经过市公司总经理室的不懈努力,中国人寿信阳分公司在2014年10月1日全面承保覆盖全市所有县区690万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紧接着,又于2014年12月31日全面承保覆盖全市52万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并在全市八县两区成立10个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与当地政府部门、医疗经办机构的合署办公!且不说中国人寿世界500强的品牌、寿险行业的航空母舰,单单是上面这些数据足以见证我们中国人寿的雄厚实力,是其他保险公司望尘莫及的!

1、武汉协和、郑大一附院等大医院的病历时,当我们给患者送去30万、20多万、10多万不等的补偿款时,顿时觉得我们的工作是多么的伟大!平时工作遇到再多的困难也是值得的,也要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为客户送去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如今我站在新的工作岗位,更要带着这份深深的自豪感踏上新的征程。到罗山支公司后,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能更深入的接触学习寿险销售工作。

寿险是什么,打个比喻,上帝创造了人类,却没有办法保护每一个人,于是他创造了母亲;而母亲也没有办法陪伴孩子一生,于是有了人寿保险。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你有保险,孩子将来是你的受益人;你没有保险,孩子将来是你的受害人”等等都是从国家层面对保险的认可!也如同我们每次在会销平台上播放的暖场视频中唱的那样“你是众人点燃的篝火,你是沙漠蓬勃的绿洲……有你的相伴更温暖,有你的相伴心更甜,有你生活更安然,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我们从事保险工作,不为别的,只为对生命的尊重,对家人爱与责任的体现;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医疗险,不为别的,只为住院时不用花自己的钱;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教育险,不为别的,只为您在与不在,都能给孩子确定的未来;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养老险,不为别的,只为你在夕阳下无忧的笑脸;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财富传承险,不为别的,只为您留下的资产可以合理避税!

我们给客户送去的一份份保险,是在风险来临时四两拨千斤的雪中送炭、是一生平安到老时养老的绵上添花、是相伴一生不离不弃绝对忠实的“第二伴侣”!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的岗位。”这是雷锋日记里的一段话,它告诉我们,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都要有敢于担当的岗位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为岗位做出最大的奉献!

作为一个国寿人,我们的工作很神圣很伟大:把爱心送给每一个人,我们用诚信书写人生;把真情送给每一个人,我们用信念铸就双成。心怀这份光荣感使命感,我更要情系国寿挥洒青春,肩挑责任放飞梦想。

我始终用青春和生命践行梦想,集智实干,以实干赢自信,以实干创业绩。同时我也明白,一个公司要做强,要发展,仅仅靠埋头苦干是不行的,还要经常给自己充充电,补补钙,通过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在思想理论层面上有所突破,才能在公司的前景规划上生发出具有战略性的见解,然后付诸实践,加强执行力度,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创业精神,以“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质变过程,才能实现把中国人寿建设成为“国际一流金融保险集团”的伟大理想!才能为创造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国寿人应有的贡献!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誓不还。今天,我们中国人寿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迎接新的挑战,我坚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一定会实现我们的人生梦想!让我们所有的国寿同仁们一起携起手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我们美丽的青春,用我们的一腔热血,用我们的忠诚信念,用我们的聪明才智,为决胜“双领先”这美好壮丽的事业奋斗拼搏!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七

先说你的具体情况,生命人寿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从你的叙述看,你将做的寿险代理人工作。再说说关于寿险公司的一般情况,供你参考:

从长远看,寿险行业的前景非常好,在发展过程中一定会经历一个规范化的调整期。再说寿险公司的招聘。寿险公司的人才管理分两类,一类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人员,主要从事的岗位有财务、人力资源、客户服务、培训、销售策划和管理等。另一类人员是代理人,与公司签定代理协议的人员,代理人员与公司不是直接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代理关系,公司象产品生产商,代理人象代理商(如公司象电视机厂商、代理人象电视销售店),代理人的收入靠销售佣金。两类人员在寿险公司都非常重要,很难说谁好谁坏。做代理人要求要有很强的企图心、能承受巨大的压力、有很好的销售能力,也是很锻炼人的。有的内勤销售管理人员是从代理人中转化过来的。从寿险公司的情况看,做的好的代理人一般是具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年纪在30-45岁之间的女性偏多,好的销售管理人员男性偏多一点。

一般应届毕业生要做代理人做得很好比较困难,除非你真的有超出常人的人际关系和毅力。关于代理人培训的费用。一般在招聘代理人新人时,要参加寿险公司的新人培训,培训5天左右,费用一般100-200元,主要是教材费,学习保险的意义和基本推销技巧。另外,根据保监局要求,做代理人要靠代理证,报名费加教材费要100多一点。从个人经验出发,不建议普通的应届毕业生直接做代理人,除非你有超人的人际关系和承受压力的能力。

一般问题:

1问:你简单介绍一下自己?

2问:你的性格中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3问:你对加班什么态度?

4问:你对薪酬有什么要求?

5问:你会开车吗?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八

本公司根据投保人申请,同意按下列条件承保。

no:_________。

投保单号码。

被投保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投保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住所。

邮编。

与被保险人关系。

受益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益份额。

___如无指定受益人,则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___受益人为数人且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保险项目(给付责任)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起止时间。

交费期。

交费方式。

份数。

保险费。

加费。

生存给付领取年龄。

领取方式。

特别约定。

公司提示:

保险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更改保单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的约定书共同构成。在保险有效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请按条款规定及时与我公司签单机构联系。

签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业务员:_____________(签字)。

出单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复核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单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九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正文:

第一条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及**;

(四)核辐射、核污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一)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

(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

(三)终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中国大学网()。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十

4月30日,客户孟某在北京某银行投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100万元,基本保额106.2万元,未指定保险金受益人。

当年9月16日晚,孟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与环卫局的环卫车辆发生碰撞,抢救无效身亡。12月3日,整理遗物后发现孟某保单的妻子向中国人寿寿险北京市分公司报案,提出理赔申请。

调查后,寿险北京市分公司认定被保险人孟某属于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符合“鸿丰”保险责任身故赔偿3倍保额的规定,1月依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相关继承人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318.6万元,受益人对中国人寿保险理赔工作表示满意。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十一

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一个月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xxxx年随国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20xx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20xx年12月17日、18日及20xx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中国人寿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08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是荣昌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人寿荣昌支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主要是:

(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十二

今天是5月5日,我完毕了在我国人寿分公司的最终一天实习。下午5点钟去分公司给实习判定盖章,然后回公司宿舍。屈指一算,这也许是我两个月实习期内仅有一次在六点钟之前下班,想到这儿,实习期的一幕幕情景又浮如今眼前,心底翻到了五味瓶,不知道自个是为何感动仍是因何感慨,双眼居然湿润了。

我是3月5日抵达x市,当天就到分公司签到,休息了一个黑夜,第二天就被分配到个险城区第二经营区上班。国寿一共有七个经营区,其间两个在城区,五个在镇区。“城二”从此变成咱们口中呈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分到城二是我的侥幸,也是我的荣耀。这是真心话。

社会上都说当今的大学生是“眼高手低”,曾经在学校时听到这么的谈论还不信服,乃至很生气,真的到了作业中,才真实体会到这句话说得正本没错。初到公司,关于稳妥行业知之甚少,关于作业内容一窍不通,关于组训作业更是不知所谓,自个即是一张白纸摆在那里等候描画。我充满等候的实习就这么开端了。

商品阐明会。

3月初,新年往后,第一季度的最终一个月,关于稳妥公司来说正是“开门红”期间,也是一季度事务冲刺的最终期间。为了达到事务方针,稳妥公司除了选用稳妥代理人(推广员)出售办法外,还会选用一种叫做“会议推广”的出售途径,这也即是咱们所说的商品阐明会。产说会是把准客户邀请到指定会场,营建一种愉悦的环境空气,请讲师做专题讲座,最终事务员现场促单的一个进程。

我参与的第一场商品阐明会是到城二签到的第二天(周六),在香格里拉酒店举行的“荣耀,总裁峰会”,是由分公司个险出售部举行的,也是使用分公司的资本和力气为各经营区的成绩冲刺供给的一种支撑。但大多数时分,每个经营区为了达到季度和月度的成绩使命,都要自个安排产说会,这意味着要由每个经营区自个承当场地费,酒水费,一同还要承当很大的风险,由于一场产说会也许现场唱单几十万,也也许一张单没有,那么关于香格里拉这么的高端场来说,就意味着花四千块请客户吃一顿饭,或许喝个早茶,可是人走茶凉。

形象最深入的是4月3日在永怡商务会所举行的晚场阐明会,现场参与50个客户,开了9围台的宴席,那一天我做礼仪、礼物展现和唱单挂号。跟着阐明会的进行,我的心跳不断加快,由于现已到了散席的时刻,客户陆陆续续离场,可是,一张单也没有。那一刻,我不知所措,不知道一瞬间给老总报告成绩的短信如何编写,大脑一片空白。最终,总算银祥职场在咱们现已拾掇设备的时分,交了两张单,在回去的路上又打电话加了一张单,那一次是我阅历的最惨痛的一场产说会,现场唱单3件,保费总金额30630元。

创业阐明会。

如果把稳妥公司比作一自个的话,“成绩”和“人力”就相当于两条腿,支撑着人的整个身躯。但成绩也是靠人力来达到和完结的,所以归根到底,稳妥公司拼的即是“人力”。套用毛主席的话在这儿是最恰当的——人多好就事。所以三月“开门红”往后,即是“四五联动”大力搞增员,在冲刺成绩的一同,又不断地寻求新的血液写入到咱们的部队中。创说会正本就相当于咱们的学校宣讲会,相同有人做专题,有人做共享,影响到你心中的隐痛,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来感动和压服你,让你对参加稳妥业充满了等候,让你对将来充满信心。事实上,我觉得每自个心里都巴望成功,巴望过高质量的日子,但有时分真的需求有人把你心里潜在的成功愿望唤醒,这也即是创说会的效果,经过创说会,正本对日子和将来感到苍茫和迷惑的准增员,就会有一部分人挑选稳妥业,挑选这个赋有挑战和相对自在的作业。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十三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三章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四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确定罹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罹患一种或二种以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中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七条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的交费期内罹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罹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责任免除。

第八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罹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或其他违章驾驶;。

九、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罹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章身体残疾鉴定。

第九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七章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申请免交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保险金申请书或免交保险费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二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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