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实用15篇)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合同的条款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能够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关于合同具体的细节和执行情况,双方应当及时沟通和协商。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一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
4.
2.2处理;。
4.
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
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
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
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____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
6.
1.
1):
6.
6.
1.2;。
6.
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
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
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
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
2.2《工程监理合同》;。
8.
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
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
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
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
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
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
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1.1甲方违约责任。
1
1.
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
1.
1.2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
9.1款至。
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
1.
1.3甲方没有1。
1.
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
9.6至。
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
1.2乙方违约责任。
1
1.
1
1.
2.2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____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
1.
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____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
附件。
(二)。
附件。
(三)。
附件。
(四)。
附件(。
五)。
附件(。
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二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对房地产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意见: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与xx系夫妻关系。甲方以于二oo六年四月与成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509551],房屋面积143.08平方米(房屋面积及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现该房屋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1.2乙方对甲方拟转让房屋的权属情况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内容。
2.1甲方承诺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应按本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
2.2正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下的范围。甲乙双方对正式合同内容中房地产转让价款、过户登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内容不得作任何变更。
2.2.1该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即使房产证登记面积出现误差,仍以该价款为准,不作任何变更。
2.2.2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
3.1甲方应于取得该房屋房产证后二个月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不作为房屋产权转移的依据。
4.权利保证。
4.1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因甲方故意隐瞒产权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违约责任。
5.1若甲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提高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伍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5.2若乙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拾伍万元违约金。
6.合同生效。
6.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xx公证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三
会计处理如下:公司以分配利润为目的合作,一般应与对方协商成立非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项目部),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派员参与管理,可以任何一方的名义开设银行专户,在会计核算上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利润分成。
假设以甲公司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会计处理为:
1.项目部接受投资方按股份比例投入土地款及前期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同时,甲公司在投入资金时:
借:应收账款——项目部。
贷:银行存款—一般结算户。
2.开发产品预售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预收账款。
5.预缴税款时以甲公司名义申报。
按月计提预交营业税时:
借: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按季计提预交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项目部单独编制有关财务报表,但由于该项目从拍卖土地、立项、领取预售证等都足以甲公司名义办理,对外仍属于甲公司开发的项目之一,因此必须将项目部的财务报表与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将两张报表相同的会计项目金额相加,把甲公司的“应收账款——项目部”与项目部的“其他应付款——甲公司”抵销。
6.结转收入、成本并形成项目利润,交纳所得税后,对投资方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7.项目部业务结束,将全部资产、负债与甲公司(母公司)并账。
税务处理:
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件,其中就合作建造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在以分配项目利润为目的合作建房方面,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虽然合作各方没有另外单独成立法人公司,部分合作者没有成为法律形式上的股东,但是由于双方实质上足共同投资、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共享利润的投资行为,因此,所得税上可以按照实质性投资收益进行税收处理。如果税收上不作为投资处理,那么就只能作为资金借贷关系处理。合作方投资收回的利润,视同借款利息收入;房地产企业就可以将分配的利润,作为利息支出,按税法规定税前列支。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取得股息、红利,凭开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先以开发企业为所得税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剩余税后利润才可以进行分配,即先税后分。而且,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因接受合作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同样,合作投资方也不必将利润分配视为利息收入,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
对合作者分配的利润,尽管不是实际的法定股东投资者,但是还是作为股息所得征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特殊业务税务风险防范--合作开发的会计核算与税务风险。
固定收益(实际为债权性投资)——按利息处理。
分配利润(注意投资主体,如果为个人需代扣个税)——按股息红利。
(3)合作双方共同申请立项——在办理分配所得的房屋初始登记申请手续时,应先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提供土地方收取固定收益的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第24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作建房风险很大,风险有两个:一是股东合作不下去的风险;另一个的就是税务风险。合作建房常见有两种方式:一是甲方拥有土地,乙方拥有资金及资质,乙方立项,合作建房,然后分房子或者甲方提取固定利润;二是甲方拥有土地,也拥有开发资质,乙方拥有资金,合作建房,然后分房子。基本操作模式是:(1)以甲方为主体开发,实际由乙方运作;(2)乙方将资金投入到甲方,乙方提取固定利润或分配利润。
国税函[2005]1003号,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所需资金,以甲方名义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行为,不属于合作建房,不适用国税发[1995]156号第十七条有关合作建房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国税函[2005]1003号主要是针对乙方的,如果乙方提取固定利润,就相当于借款给甲方,当然就不是合作建房。对于甲方来说,只要甲方提取固定利润的模式,无论是甲方立项,还是乙方立项,都不影响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4、挂靠经营。
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了某破产企业的一宗土地,各项开发审批手续都已办齐,但迟迟未能动工。b建筑企业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a公司一部分土地进行开发,为了方便,建筑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进行开发,所以土地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目前所开发的商品房也已开始预售。但最近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开发公司所取得的售房款均未确认收入,而是全额转给了建筑公司,且开发公司账务中未见开发项目支出票据。经过询问得知,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价款是b直接对外结算,票据直接开给了建筑公司,或者是发票虽开给开发公司,但最后也转给了建筑公司,即该项目实际是由建筑公司开发运作。
税务机关认为:虽然开发公司转让给建筑公司的土地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按照国税函〔2007〕645号,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在此基础上,检查人员认定:开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建筑公司未缴纳契税;建筑公司开发房地产所取得预售收入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要求企业尽快整改,补办相关手续,规范运作。
5、联合开发的会计核算。
分配开发产品的处理:2008年2月,甲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南苑小区的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吸收乙公司投资900万元,丙公司投资300万元,三方约定,房产建成后,乙公司可得3000m,丙公司可得1000m,剩余归甲公司所有,当年11月南苑小区开发完成。假如“首次分配”时,能够计算出计税成本为2800元/m。
22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未能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乙、丙公司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也不属于代建性质,只是定向销售的客户,因此,会计处理为:
1)收到乙、丙公司投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200万。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900万。
——丙公司300万。
2)分配开发产品时。
借:经营成本1120万[(1000+3000)×2800=1120万]。
贷:开发产品1120万。
同时结转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900万。
——丙公司300万。
贷:经营收入1200万。
3)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6.6万。
1200-1120-66.6=13.4万元应计入甲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收到乙、丙公司投入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1200万。
贷:预收账款1200万。
2)根据税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时需交纳营业税。
借:待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6.6万。
3)待计算出计税成本,结转收入、成本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待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借:所得税45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5万。
※以分配利润为目的的合作。
案例:甲、乙公司均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甲公司名义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一块土地,并以甲公司为主体联合乙公司共同开发,双方约定不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共同投资,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甲公司股份比例占60%,乙公司股份比例占40%。
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应成立非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项目部),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派员参与管理,以甲公司名义开设银行专户,在会计核算上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利润分成。会计处理为:
1)项目部接受投资方按股份比例投入土地款及前期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乙公司。
同时,甲公司在投入资金时。
借:应收账款——项目部。
贷:银行存款——一般结算户。
2)在领取“四证”后,以甲公司名义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取得银行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3)支付土地价款或工程款时。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专户。
4)开发产品预售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预收账款。
5)预缴税款时以甲公司名义申报,按月计提预交营业税时。
借:待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按季计提预交所得税时。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项目部单独编制有关财务报表,但由于该项目从拍卖土地、立项、领取预售证等都是以甲公司名义办理,对外仍属于甲公司开发的项目之一,因此必须将项目部的财务报表与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将两张报表相同的会计项目金额相加,把甲公司的“应收账款——项目部”与项目部的“其他应付款——甲公司”抵消。
6)结转收入、成本并形成项目利润,交纳所得税后,对投资方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7)项目部业务结束,将全部资产、负债与甲公司(母公司)并账。
6、代建业务的会计核算。
代建工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就收取的代建手续费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如不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应按照国税函[1998]554号的规定,受托方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由委托方自行立项;
2)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转移;
3)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单独收取代建手续费(或管理费);4)事先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__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__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五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作开发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2)项目概况(包括:座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有关规划指标等);
(3)项目现状;
a、项目报批现状包括规划参数,并列明取得的批文;
b、项目动拆迁、开发现状。
(4)合作方式;
a、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方式
b、合作建房协议方式;
需约定:合作各方的投资方式(包括土地投入的评估)、投入期限、投资比例、合作经营方式、运作机构的组成、利益(权益)分配等。
(7)项目合作建设计划(规模、进度等);
(9)违约责任;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合作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1)转让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2)项目概况(包括:座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有关规划指标等);
(3)项目转让时土地使用权性质,获得方式及使用期限;
(4)项目现状;
a、项目报批现状包括规划参数,并列明取得的批文;
b、项目动拆迁、开发现状(停建、缓建);
c、项目涉及的土地或工程的权利限制情况;
(5)项目转让方式;
a、以开发项目转让方式;
b、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方式;
需约定:项目公司概况、股权转让比例、价格、支付方式,现有资产的认定,需出示原公司股东会决议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6)项目转让价格、支付方法和期限;
(7)项目标的物转让、交割日期及方式;
(8)转让前原有债权债务以及土地或工程的权利限制的处理;
(9)双方的权利义务;
(10)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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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六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公司转让意向协议书,以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_________。
第一条双方约定。
1、甲方将于20__年3月份前与乙方签署正式公司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商定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
万元整(包括税控系统1部安装税控系统的电脑保险柜)。
该意向书签订后乙方同意先支付50%,剩余在正式转让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3、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公司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有关办公设施及转让价格。
第三条乙方在正式转让前期间(20__年12月1日到正式转让):
1、不能从事法律禁止事情,如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2、发生的债务与甲方无关。
3、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正常发货、订货、签订代理合同等经营活动须经甲方同意并记录备案且缴纳保证金保证金1000元(给费用待公司正常正式转让后返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七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
协议书。
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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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八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务活动所必需的一切商务谈判资料,如甲方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筹备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并及时告知乙方融资渠道及融资结果,并将融资所需的整套文件资料给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为其寻求及联络相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
4.1.3、在乙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的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资或寻求开发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负责协助乙方进行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的协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或合作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和签署。
4.1.5、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并将谈判内容、结果和合作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费用,土地费用,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费用,项目广告推介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4.1.7、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取得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3、负责协调使甲方获得项目服务合同及相应的授权。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甲方寻求、联络、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所付出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定后按每个项目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目总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5.2、本协议自签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开办费,之后按每月的实际投资额(含形象进度所代表的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前期开办费在月支付管理费中扣减。
5.3、广告费用、前期费用等双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证与承诺。
6.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双方无论口头或书面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6.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6.5、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的一切承诺及相关的意见、观点、看法和操作,均应在甲方授权或双方议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甲方或甲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7.2、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对方,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7.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但保密期限过后则不在此限。
7.5、本协议合作期满,如需延长合作期,双方可签订书面文件延长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内,为本协议上述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结束,则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责任。
8.2、如果任何一方连续三十天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则另一方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三十天后终止该协议或其中受到上述影响的任何部分,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罢工(不包括其自身员工的罢工)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9.2、各方在知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十、适用法律。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10.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市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阿巴嘎旗苏伊拉平改楼项目开发。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元,作为管理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收回资质管理费不予归还。
2、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的手续和资质证复印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证书。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开发建设项目。并可刻制项目部公章一枚用于日常工作。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开发过程中的事件,相关施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对动迁、回迁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6)乙方开发建设项目不得超过甲方资质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资质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2)乙方在项目中所发生的税费应及时缴纳,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因销售房屋到甲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时,甲方有权确认相关税费是否已经结清,并有权要求其先行缴付所有税费后,或暂扣部分税款。
第五条乙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乙方应独立承担该项目开发对外所产生的债务及其他责任。若因乙方未及时偿付对外债务,造成甲方代偿的,由甲方代为承担的责任。甲方有权收回该项目所有工程,用于弥补自己的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协议期定为年,即月日起至月日止,(楼房销售可延用本协议)协议有效期满后如项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经双方协商。
第八条乙方应将房屋销售款的%交由甲方作为保证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为年。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九
法定地址:_______。
受让方:_______。
法定地址: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下称“转让合同”),并根据该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______公司的交接工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以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备注:所转让的股权中如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约定如下:所转让的占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中尚未到资的注册资本______万元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______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认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______%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____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十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共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xx市 区街(路) 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平方米
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
房屋权利来源:
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出让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 仟佰 拾万仟佰拾 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佰 拾万仟佰拾 元整。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佰 拾万仟佰拾 元整。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十一
房地产转让人(甲方):
身份证号:
房地产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套房壹套计建筑面积113。05平方米(见原厦地房证第00508524号),现甲方同意将该套房屋转让给乙方,经居间方撮合就甲乙双方买卖(转让)房地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保证该房地产的合法性、无抵押、无被侵权、无与他人争议、权属合法请晰。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地产的成交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元),按整套出让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万元,交给居间方代为保管,将在甲乙双方房屋交接事项办理完毕时转交给甲方(定金含在房屋总价款内)
2、甲方向乙方移交《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取件单时(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元(不包括定金)
3、甲方向乙方交移房屋及房门钥匙时,支付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元。
4、甲方向乙方移交《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正证时,支付剩余的房屋价款。
第五条甲方负责按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交缴各种税费,并按政府规定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手续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支付。
第六条乙方及时提供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未婚声明书。
第七条乙方敬请________先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尚未支付给甲方的房屋价款作担保。
第八条甲方保证以乙方和居间方进入301室看房时的现状(含现有简易装修,不含现租房人的家具),完好无损的房屋交移给乙方,不得有大的破损,如有大的破损,甲方负责经济补偿。
第九条甲方负责协调现有租房人尽快搬出,并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将房屋和房门钥匙交移给乙方。如逾期,由甲方支付占房金每天________佰元,按逾期天数,累计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房屋价款,如逾期,由乙方支付资金占用金每天________佰元,按逾期天数累计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房屋价款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能按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大厅收件收据(简称取件单)所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正证。如乙方不能按时取得正证,按如下办法处理。
1、甲方必须无条件归还乙方所支付给甲方的全部房屋价款(含定金);
2、甲方负责偿还乙方支付给居间方的中介费用;
3、甲方负责支付甲方占用全部房屋价款资金的利息(月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计算)
4、甲方负责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按____________计算补偿给乙方。
第十二条乙方如不能在取件单规定的时间内取《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正证,甲方在逾期的________天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把全部资金款项支付给乙方。
到再交税费,由甲方负责交缴。
第十四条甲方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公摊水电费,公共维修金、卫生费、有线电视、宽带网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支付。
第十五条该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时,房地产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维修基金全部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十六条居间方(中介)应向甲、乙双方提供房产交易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居间的服务费(中介费)人民币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元由乙方承担支付,(乙方支付首期款时向居间方支付50%,另50%在乙方取得房屋产权证时支付)
第十七条甲、乙、居间方叁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签署《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本协议条款在《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内未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共3页),甲方、乙方、居间方各执一份,三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担保人(签字):
居间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时间:
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十二
1、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共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沈阳市 区 街(路) 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平方米
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
房屋权利来源:
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 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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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十三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 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元,单价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乙方从____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受让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十四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一条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及院落(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x;其中房屋共x层、共x(套)x(间),房屋结构为x,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x;(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x。
第二条房地产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房地产四界为:东以自院墙外沿为界、西以自院墙外沿为界,东西长共计x米,南以自院墙外沿为、北以自院墙外沿为界,南北长共计x米。该房地产交付时,甲方保证交付的是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院落;并保证交付时该房地产的院墙已建成使用,与四邻无纠纷。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地产相应土地的使用权性质、年限以相关证书登记为准。该房地产转让后,甲乙双方按照有关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亿x千x百x拾x万x千x百x拾x元整。
第五条交付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支付该房地产之日起x日内将该房地产全部转让款付给甲方。甲方应于该房地产院墙已建成使用、确定与四邻无纠纷后,将该房地产及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_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于_____签于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转让篇十五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项目名称:___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___
项目规划条件:___
(1)占地面积: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___;
(3)绿地率___;
(4)限高:___
(5)总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6)地上面积:___平方米;
(7)地下面积: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___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
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外销许可证号为___;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等。
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万元。
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万元向甲方付清。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上述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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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转让方(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受让方(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就房地产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在××市(地块编号:)拥有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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