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精选14篇)

2023-12-10 06:21:45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设定合理的时间表对方案的实施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安委会2020年12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耒阳市“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严防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南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监能安全[2020]93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电力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要求,全面配合省能监办、省发改委和省能源局,采取督查检查、明察暗访、远程巡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压实各级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探索构建上下联动、相互支撑、无缝对接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维护电力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排查范围。

电网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二)排查内容。

1.基础工作与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责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开展及成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包括耒阳市“11.29”煤矿透水事故、衡南“7.2”窒息事故等;围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企业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清单并与专项整治“两个清单”相结合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到位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评估情况;督促落实外包业务外包单位和外来人员的“三外”一体化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情况,班组和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2.电网企业。落实电网风险管控相关规定,识别、分级、监视和控制电网运行风险情况,包括内在与外在风险;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开展情况;开展有序用电、大面积停电等应急编制与演练情况;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新导则和技术导则宣贯落实情况;施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协调解决发电企业和重要用户涉网安全隐患;电力监控系统安防落实情况等。

3.重要电力用户(仅限涉网部分)。由电网企业加强管理,排查整治。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抽查,督促落实大排查大整治。

市发改委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成立邵阳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分管能源的副主任担任,成员为能源科、市电力执法支队。办公室设能源科,负责专项行动协调、调度、督导工作,监管新能源项目的安全施工工作;督查电网企业有序用电、大面积停电等应急编制和演练情况;市电力执法支队负责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的整改和线下违章的查处。

有关用电单位及电力企业要认真制定方案,在系统内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属地政府职能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和优势,形成地方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行业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安全监管体系,按照全领域、全覆盖、不留死角和不留盲区的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和明察暗访,督促责任主体自检自查自纠。发现重要情况,遇到重大困难与疑难问题,应及时与湖南能源监管办、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系反映。

本次行动大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贯穿始终。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21年1月25日前)。各县市区电力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每个基层单位。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6日)。结合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推动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暗访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3月底)。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可参照国网邵阳供电公司《关于2020年冬季矿山、供水等高危及重点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报告》及隐患明细表),认真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电力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和工作落实。

(二)突出监管执法,形成强大震慑。要切实把依法治安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把严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真正用起来、严起来。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

(三)抓好工作结合,提高监管实效。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同时,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两个清单”管理,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市发改委将建立督查组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严肃问责追责。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二

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195号)及诏政办[20xx]1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抓好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是我乡在建重点项目,包括:公路交通设施、水运交通设施、重要电力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包括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乡重点项目为:县道店湖公路,隐患排查工作由陈锡文副书记牵头,会同交管站、水管站、建设所及公子店、丁寮作业区、湖内村组织实施。

(二)农村基础设施。乡重点项目为:田朴村海堤水毁修复工程、院前田朴海堤第五期强化加固工程、寻寮片区渠道和溢洪道修建和改造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由张海潮委员、沈金平副乡长牵头,乡水管站、院前村、田朴村、丁寮水库管理处配合。

(一)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有贴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二)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职责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等)是否健全。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需要。

(一)制定方案阶段:要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我乡重点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方案,并抄送县安办和县项目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乡政府的工作方案和本部门、本地的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状况在10月21日前报乡政府办,乡政府将于10月24日左右召开会议听取乡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状况汇报。

(三)抽查复查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查、抽查状况于11月12日前报乡政府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认真治理已排查出来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严格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监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大好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工作具体方案。搞好宣传发动,抓好实施,切实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乡政府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乡重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乡有关部门、单位要用心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隐患排查工作顺利进行。村(区)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乡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参建企业及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主体职责。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突出工作重点、相互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加强协调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牵头领导、部门和各村(区)要根据隐患排查工作的阶段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参建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评审,根据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职责、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隐患分级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带给有效保障。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7]16号)和建设部《关于认真开展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7]6号)的精神,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海府办[27]149号)的要求以及海口市建设局的工作部署,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公司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金阳名苑项目部。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本次建筑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项目部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三相五线”制、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5、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计算、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6、高大模板、深基坑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下旬)。

各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业主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项目部自查自改阶段(9月上旬)。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业主和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9月中旬)。

在各项目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各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9月下旬)。

在各项目部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省、市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月至12月)。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项目部在四季度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项目部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8月到12月,各项目部要在每月23日前,向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报送安全月报的同时,要专题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报表,工作小结的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专项行动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下个月的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四

根据1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月9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县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莆市安〔2019〕1号)等文件要求,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全县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违章作业安全隐患;消除架空线路通道植物、建筑(构筑)物危及电力运行的安全隐患;消除发电厂、变电站周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隐患;消除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全面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评估谁签字、谁治理谁签字、谁验收销号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实施隐患闭环管理,切实提升电力设施安全保障和电网可靠供电能力。

本次专项行动治理的电力设施范围为: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通道,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各类配电站房、配电台区。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

1、架空线路通道安全隐患。

2、地下电缆线路隐患。

4、对电力设施保护区标识牌设立完好及规范情况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重要公路、航道、人口密集区段标示牌是否标准规范设立。

5、未改造的老化线路、古民居、棚户区、因立面改造而被包围的线路、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等供电企业产权的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存在发生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的地方。

(一)电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负责全县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具体工作。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大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力度。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巡视检查,落实责任。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电力设施保护重大事项,向相关部门通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

(二)属地政府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义务,适时开展督查,及时帮助电力企业协调处置危害电力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电力设施保护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1、县工信局:根据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措施,加强政府与企业、部门与地方、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协调,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及时掌握、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

2、县公安局(含森林公安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打击销赃行为。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等违法收购行为。

4、县住建局:依法依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查处管辖区域内对电力设施造成安全威胁的违章构建筑物和施工等行为,如违章搭建建筑、广告牌包裹电力设施、在电力电缆管沟上施工、挖填土方、道路建设等造成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

5、县应急局: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6、县自然资源、林业、城建、交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充分发挥部门和政府管理的职能作用,在审批土地开发、矿产资源开采、道路建设等工作时,第一审批部门应将涉及线路走廊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项目告知县供电公司。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批准建设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开采矿产资源。

专项行为自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前)。

各电力设施保护成员单位、各乡镇和各电力企业按照专项行动内容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领域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检查表,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11月20日)。

电力企业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具体区域。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变电站、重要电力用户、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电气火灾安全隐患要重点巡查,切实做到“全覆盖”。

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时整改,并加强后期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前,要加强监控,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力安全运行的影响。电力企业内部无法完成整治的隐患,要及时与属地乡村、属地乡镇沟通处理,重大隐患要及时提交县工信局,再由工信局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处理。

要认真填报莆田市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和莆田市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于每月20日前报县工信局电力执法办(联系人:林志雄,电话:13860900375,邮箱:xydlzfb@)。同时,电力企业要做好隐患处理的应急预案,每个环节都要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义务,适时开展督查,及时帮助电力企业协调处置危害电力安全的违法行为。

县工信局要牵头各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供电企业上报的辖区内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积极牵头,协调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力争消除排查的隐患。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1日)。

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和电力企业按照职责分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夯实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基础,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监管长效机制。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县电力设施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总协调,县工信局牵头实施,定期会商,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强化督促指导。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次带队进行督查,分管领导每月至少2次带队进行检查。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督促检查。

三要强化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要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电力企业要指定专人,及时定期向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从责任、内容、措施、力量、问责等方面进行总结。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五

进入冬季以来,由于气候寒冷,天气干燥,雾雪天气较多等原因,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防范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感、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认真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岁末年初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和安排。坚决防止和克服安全生产麻痹大意、疏忽懈怠思想,精心组织,查遗补缺,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各村委、镇属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特点,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冬季的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领域要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管,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各村委、镇属各单位要关注冰雪天气、事故多发路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查三轮载客,车辆超速,酒后驾驶等交通安全隐患行为。

2、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各村委、镇属各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偷盗、抢劫羊子、变压器、团体财产等案件的发生。

3、要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合理安排春节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要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杜绝违章违规施工。

4、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安监、公安、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异常是对剧毒品、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要落实职责,严禁非法生产、非法经销,严禁不贴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上路出行。

5、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监、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的安全规定,严格落实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6、做好一氧化碳中毒的防范工作。各村委要加强对居民用煤、用气的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7、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工作。各村护林员加强巡查力度,镇干部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表值班,不得缺岗,不得提前离岗。

8、做好红白喜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各村委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督员应加强宣传工作,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冬季生产安全。

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要落实好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值班带班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麻痹思想和突击生产、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要加大反“三违”的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节日期间因放假停业、停产整顿、停产检修的,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在恢复生产经营前,一是要制定恢复生产经营的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作业规程和相关岗位职责制度;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经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各部门要做好相关督促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协调和指挥。一是要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景,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二是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电保组〔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全县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法开挖取土、开山放炮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为我县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

本次排查治理的电力设施范围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配电台区、变电站设施。重点排查治理严重威胁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

(一)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造成的安全隐患。

违章土地开发、违章取土危及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基础稳固;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违章工程施工作业(吊车、水泥泵车等大型机械的违章施工作业)可能造成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重点排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构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

(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规种植超高植物。

违规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林,造成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造成导线与超高树木放电跳闸可能引发山林火灾的重大隐患。重点排查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林造成和可能造成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

(三)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

变电站是重要的电力输送枢纽,在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极易发生带电设备放电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点排查整治变电站周围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等隐患。

排查治理活动时间从2012年6月25日至12月1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25日—7月31日)。

制定《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根据本方案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列出本地区重点隐患排查计划表。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2年8月1日—11月10日)。

1、加大治理宣传。各乡镇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广辟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重大安全隐患案件,可采取专题报道方式,扩大宣传影响,营造和谐治理氛围。

2、重点隐患排查。各电力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尤其是对危及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应详细说明隐患内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建立一案一档,于2012年7月30日前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落实隐患治理。

(1)各乡镇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按照隐患评级来安排治理时间。优先治理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的重大安全隐患。

(2)本次排查治理工作由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信委)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岳政办秘〔2009〕265号”文件精神,制定详细治理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治理完成时限。

(3)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需要多部门配合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整治区域,应及时提请协调领导小组协调组织,统一安排治理。

(4)加大重点安全隐患现场的检查和巡视力度,加强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电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对不办理许可手续,仍违章施工的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暂停施工。

5、重点挂牌督办。在安全隐患治理期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设立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督办组,对全县危及10千伏级以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现场联合督办,对一些长期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将邀请市治理督办组前来指导和配合我县开展治理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11月10—11月15日)。

各乡镇组织对本地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和验收,全面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6日—12月10日)。

县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治理宣传、组织领导以及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对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挂牌督办项目的专项治理情况;三是排查治理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将予以表彰,对排查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工作措施不力的乡镇,将予以通报批评。四是依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涉及电力安全作业项目联审联批制度的通知》(岳政办秘〔2010〕28号)精神,检查部门和供电企业涉电作业项目联审联批制度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治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是保障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形成联合治理机制,建立责任考核制度,扎扎实实地把治理工作抓好、抓实,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明确职责范围。本次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岳政办秘〔2009〕265号)文件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联合治理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活动协调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加强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排查治理工作信息简报,及时将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电保办要及时汇总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将报表和信息报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活动协调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逐步形成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15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5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透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39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5号)。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5】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5】158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5)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15)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八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我院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自3月起至4月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4号)和全国、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全面排查治理我院潜在的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整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加强对毒麻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五)加强消防应急的演练,配备有战斗力的应急队伍;

(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应急和处理能力;

(八)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建筑施工要求,加强综合住院楼建设的安全施工管理;

(九)加强医护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十)加强重要节假日值班保障,保证信息畅通;

(十一)加强防盗等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科室、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6日—4月20日)。

各科室、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由其主要领导负责,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我院将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对各科室、部门开展检查督导。方式为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亲临一线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领导力量落实,领导责任落实。

(二)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科室、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和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各科室、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认真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整改、不留死角。要规范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耗等全过程管理。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市运管发【xxxx】100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省运管局集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和遵市运管发【xxxx】104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安全服务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生。

副组长:赵克贵。

成员:张厚琴、王林、王彦、袁伟、刘艾、李廷先、王霞、赵航、张安珍。

(一)隐患自查自纠范围公司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责任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内容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业务管理、车辆、驾驶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况;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况;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况;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况;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况;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况;北斗卫星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况等。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运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对脱保、脱检车辆的查处力度。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

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制,认真排查学校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各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27日至7月10日。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资料及方式。

1、安全监管职责制的落实:是否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一岗双责”制等。

2、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安全隐患登记台账运行是否正常,各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整改落实到位情景,尤其是学校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食堂、教室、宿舍等,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切实到位。幼儿园排查和整治的重点为校舍安全和学生接送车安全。

3、排查整改的方式:以学校自查整改为主,县教育局指导督促检查相结合。

四、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职责。各学校校长要亲自组织这次排查和整治工作,其他副校长分别带队下到辖区(包片挂点学校)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职责人和整改时限。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在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同时,要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重点排查整治食堂、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3、严格整改,确保实效。各学校要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抓住暑假这一有利时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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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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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二

根据市建总公司建总字「」37号文件,“关于在全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在过去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保障工人的作业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长:李福生(6-8#楼全面监督、检查落实)。

副组长:王爱勤(6#楼外粉)。

组员:杨伟伟(7、8#楼四口、五临边防护)。

郭俊峰(生活区安全用火、用电、卫生)。

李振江(材料区)。

宋鹏宇(6#楼四口、五临边防护)。

党志华(机械设备运转、安全用电)。

何修盖(7、8#楼阳台栏板施工及楼层清理)。

杨绍勤(7、8#楼层脚手架、模版清理)。

2、截止8月5日蓝色港湾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楼二次结构、内粉已完,并已进入外墙装饰阶段。

7--8#楼准备二次结构,外架防护全部安全拆除。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排查的重点。

1、“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小组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2、起重设备其中吊装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jgj59-执行。

3、安全管理、安全用电。

(二)、装饰施工阶段安全排查的重点。

1、施工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现场验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审查签字批复;卸料平台必须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对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控制、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检查验收,形成资料备查,应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3、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应有如下交底资料:拆除工程,各种脚手架搭与拆、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塔机、吊篮等)安与拆、“四口”及“五临边”防护设施、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机械操作、季节性施工、特种作业。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起重设备吊装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对分包单位安全排查重点。

1、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排查施工用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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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8月6日至10日,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班组。要求项目部通过采取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项目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8月11日至20日,项目部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再检查。

8月21日至30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1.高度重视,重在落实。项目部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项目经理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吸取各地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及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决定在本项目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照“够威、通过排查推进项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黄少和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加勤、郑钦仕、陈敏、林荣、陈少龙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排查主要内容。

以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防护、大型施工设备为重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施工方案实施。

2我项目部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够严、够细”的要求,对本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1指导思想够硬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工序交接的验收情况。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4、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治措施1入不良行为记录;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项目部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排对各自职责9月13日前报公司建全面清除、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各项问题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录月月12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工程部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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