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祥镇文本_柏祥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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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柏祥镇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
10、《岳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1条 编制背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划,岳阳县城镇体系规划和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促进柏祥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指导柏祥镇城市建设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编制《柏祥镇总体规划(2014-2030)》。
第1.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0)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 号)、住建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国办函(1999)31 号)
6、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 号)
7、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 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 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 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 号)
8、《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2010年)
9、《湖南省“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
11、《岳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
12、《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13、《岳阳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14、《岳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
15、《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6、《岳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第1.3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14年-2030 年,其中: 近期: 2014年-2020 年; 远期: 2020年—2030年。
第二章 城镇性质和规模
第2.1条 城镇性质
发展特色农业,建成生态型现代农业,依托养殖业,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农贸型一般城镇。
第2.2条 城镇规模
2.2.1城镇的人口规模
近期2020年,人口规模0.65万人; 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1.6万人。2.2.2城镇用地规模
近期用地规模5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5 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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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用地规模144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90m2/人 第三章 经济发展现状与目标
第3.1条 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翻一番,人均GDP翻一番。到2030年,全面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达到重点城镇水平。
第四章 城镇总体布局
第4.1条 城镇总体布局的目标与原则
4.1.1城镇总体布局的目标(1)确定城镇用地发展方向。
(2)确立城镇合理的结构和功能分区,使城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3)适当集中城镇各类用地,优化城镇土地资源的利用。(4)完善城镇综合交通。4.1.2城镇总体布局的原则
(1)为适应城镇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建设与开发时序的随机性,以动态发展的观点,确定城镇总体布局,使城镇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2)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城镇建设规划是一个逐步实施,逐步完善的过程,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因此,在本次规划编制中,强调有突破,有创新,为镇区以后的规划和建设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3)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
第4.2条 城镇结构和功能分区
根据现状条件和规划期内城镇发展目标和要求,城镇建设规划结构确定为“一心两轴,七区”。城镇功能分为七个功能片区,包括生态居住区、生活居住区、综合服务区、绿化景观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公共设施功能区。
第五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5.1条 居住建筑用地
将居住建筑用地按一类居民住宅用地和二类居民住宅用地两类进行规划。规划居住用地共61.37公顷,占镇区建设总用地的43.77%,人均38.35平方米。
第5.2条 公共建筑用地 5.2.1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3.01公顷,人均1.88平方米。5.2.2教育机构用地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5.06公顷,人均3.16平方米。
5.2.3文体科技用地
文体科技用地4.38公顷,人均2.74平方米。5.2.4医疗保健用地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4.13公顷,人均2.58平方米。5.2.5商业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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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商业金融用地主要集中设置在一纵一横的主干道交叉口地段。规划商业金融用地7.50公顷,人均4.69平方米。
5.2.6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结合工业用地布置,以便于储存农产品与工业品。规划仓储用地1.79公顷,人均1.12平方米。
5.2.7工业用地
工业布置在城镇西南角,以一类工业为主。规划工业用地5.86公顷,人均3.66平方米。
第六章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第6.1条 绿地系统规划
6.1.2规划原则与目标
规划遵循“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利用柏祥镇自然条件及布局特点,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强调城镇对自然的可达性和亲密性,注重开敞空间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规划期末,绿地面积达21.57公顷,人均绿地13.48平方米。
6.1.3规划布局
1、公共绿地
根据整体布局,在用地西侧布置了一个大型的生态公园,两个小公园都结合小广场设置,既可以为居民提供平时的活动用地,也可作为居民防灾疏散用地。
2、防护绿地
规划中,沿主要道路设置10米宽的防护绿地,作为林荫道,形成绿带。增加了道路景观,也可以隔离道路污染。
第6.2条 景观系统规划 6.2.2 规划原则
(1)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原则(2)宏观控制原则
(3)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原则
6.2.3 城镇景观规划
城镇景观结构形成“两轴一心四节点”。
第七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7.1条 环境保护规划
7.1.2环境保护的目标及标准
(1)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保护城镇生态环境,使城镇在布局合理、基础
设施完善的基础上,更成为与自然和谐、环境优美的生态化空间。
(2)大气环境质量各污染物的指标控制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各类规定。
(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二类,控制指标CODMn≤6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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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业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8.2.2规划措施
(5)镇区噪音控制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各类要求。
7.1.3 环境保护规划
工业仓储片区规划为三级清洁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三级标准。居住片区规划为二级清洁区,其它片区为一级清洁区。
7.1.4 环境保护对策
(1)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
(2)合理布局工业区,注意工业区和污染源之间关系,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应按规定留出一定的防护林带;
(3)工业企业必须增加环保投资,增加除尘、污水处理等设备,工业废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镇管网,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重点发展用水量小,水重复利用率高的工业项目,新上工业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环保手续,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
(5)加快燃料改革进程,改善民用能源结构,减少废气污染。
(6)加强绿化,保护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重视绿化的生态保护功能,绿化种植配置考虑到对不同污染类型的防治。
(7)加强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率。
(8)加强环卫队伍建设,进行综合治理,注重对环境质量监测,防止环境污染,对污染事件及时进行处理。
第八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8.1条 道路交通规划
①镇区规划“两横一纵”三条主干道,减轻县道交通负担。②在镇区东西向主干道西侧新建公路客运站,占地面积为1.43公顷。
第8.2条 镇区道路规划
8.2.2规划措施
①道路级别:规划共分三级道路,按城镇道路级别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②红线宽度分别为主干道24米,次干道16米,支路12米 ③道路结构:规划道路呈方格网状道路格局。
④广场:规划在原柏祥镇人民政府东侧设综合性广场一处,并在公园设
置休闲广场,占地面积约为0.92公顷,为镇区居民休闲生活服务。
第九章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9.1条 给水工程规划
9.1.1规划原则
(1)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给水工程规划。
(2)从柏祥镇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期逐步实现给水系统工程规划,逐步满足镇域及周边地区生活用水的要求。
(3)加强城镇水源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环保局及省、市等部门颁发的有关水源保护和法规,确保水源安全。
(4)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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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强化科学管理,提高供水的新科技含量,采用先进、高校、节能的设备。
9.1.2镇区用水量预测
(1)生活用水量(含公共建筑用水)
规划生活用水量:近期约650吨/天,远期2400吨/天。(2)工业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约550.4吨/天。(3)其它用水量
近期为240吨/天,远期590吨/天。(4)消防用水 消防总用水量108吨。(5)城镇总用水量预测
以上四项合计,城镇总用水量约3650吨/日。9.1.3管网规划
(1)应充分考虑水源供水的特点及供水系统的协调。
(2)在满足安全供水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众多用户的水压要求,满足不了的个别供水点,应单独加压。
(3)管网设计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方式,以保证供水安全。
第9.2条 排水工程规划
9.2.1排水体制
规划柏祥镇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合流制。镇区雨水汇集后和生活及工业
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9.2.2污水量预测
镇区污水量可按总用水量的80% 计,则近期污水量约为2920吨/天。9.2.3排水管网规划
排水工程系统管道布局方式采用枝状。污水管结合道路竖向敷设。9.2.4污水处理
(1)污水处理厂的选址
规划在本镇十步村桂林水库建设污水厂1处,各居民点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
(2)污水处理厂规模及标准
污水处理厂按日处理能力7000吨/天规划。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标准为二级生活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河流,污泥脱水后达到一定标准可用作农业肥料,也可用于填埋洼地。
第9.3条 电力工程规划
9.3.1电力规划
镇区电力规划按照电网布局,增大电网供电量,发展电网自动化工程,以满足柏祥镇用电需求的原则进行改造与规划。
随着城镇用电量的增加,电力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将柏祥35千伏变电站进行相应扩容改造。原则按照镇区规划道路网确定电力线路,采用树枝状形式调整电力网布局,增加10kv线路出线回路,形成双回路供电,以提高镇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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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的经济性、可靠性和灵活性。
9.3.2用电负荷预测
根据柏祥镇的发展思路,依据建设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用地性质等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用电水平,采用“负荷密度法”预测柏祥镇规划期内的用电负荷,用电同时率取0.8,2030年镇区总用电负荷约为13044kw。
9.3.3供电线路
在规划期内,新建的配电线路应按照镇区规划的道路设置,改建原有线路时,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使线路逐步纳入规划道路内。同时,镇区10kv线路应按照电力线路的布置原则(电力线路布置在东西向道路的北侧,南北向道路的东侧)合理布线,减少电力线路与电信线路的交叉。第9.4条 电信工程规划
9.4.1电信网络工程规划
规划将邮政和电信集中布置在集贸市场附近。根据镇区总体规划的预测,到2030年镇区规划居住人口将达到16000人,按照2030年电话普及率30门/百人预测,至规划期末,镇区电话用户将达到4800门。实际装机容量按90%计算,则镇区装机总容量为5300门。
第十章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10.12条 环卫规划
10.1.1 垃圾量预测
近期2020年,垃圾总量为0.36万吨/年; 远期2030年,垃圾总量为0.76万吨/年。
10.1.2 在进入镇区的路旁安排设置车辆清洗站一处。在镇区内布置了7处垃圾收集站。在商业街两侧每隔25~50米设置果皮箱,在过境交通路两侧每隔50~80米设置果皮箱,在一般街道两侧每隔80~100米设置果皮箱。
10.1.3 商业区在每隔300~500米设公厕一处;一般街道在每隔750~1000米设公厕一处;供没有卫生服务设施住宅居民使用的公厕,一般服务半径不大于100米。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共设置公厕6处,均为水冲式公厕。
10.1.4在镇区东西向主干道东侧附近布置大型垃圾处理厂,公路两旁的山体作为它与镇区的天然屏障。
第十一章 城镇综合防灾规划
第11.1条 消防规划:镇区规划布置消防站,同时要求开通119火警电话;
消防用水:规划采用生产——生活——消防统一的给水系统,承担有消防任务的给水管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室外消火栓采用地面式双开口消火栓,消防栓间距为120米。
第11.2条 抗震规划
规划原则: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加强生命线工程建设,合理安排疏散场地。
基本烈度:本地区属6度设防区;
生命线工程:电力、电讯、交通、供水、粮油、卫生、消防等部门均属于生命线工程范围,规划要求这些部门平时要组织抢险救灾组,储备救灾物资,临震预报公布后应及时检查,消防隐患,震后应及时进行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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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场地:镇区的公园、体育场、中小学操场为疏散场地,面积按2.9平方米/人进行分配。
础上进一步改建扩大,并合并原有小学,新建镇区医院。
5.兴建污水处理站、入镇加油站、邮政所和停车场,汽车站。6.在城镇西南角建设部分工业,且结合兴建仓储区。第11.3条 防洪规划
在完善雨水排放体制的同时,应尽快完成镇区管网的铺设,开展河流疏浚和沟渠开挖工作,保证雨水能迅速排除;提高镇区南面的河流防洪标准至50年一遇,整理疏浚沟渠和水体。
第十三章 远景发展设想
第13.1条
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2.1条 规划原则
近期规划应配合柏祥镇发展规划及建设目标,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确保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做到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相结合。坚持全面规划、重点建设、滚动有序发展的原则,着重解决目前城镇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将优先的资金集中使用,改善城镇道路系统和市政设施条件,改造和建设相结合。
城镇远景继续向北发展,城镇人口规模1.6万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14.1条 根据本规划制订城镇规划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城镇总体规划是城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使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目标得以贯彻和落实,必须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制定出具体的规划管理操作性文件,把实现宏伟蓝图的实践融在日常的规划管理活动之中。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尽快组织编制需要建设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各专业的专项规划,对城镇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完善,以直接指导具体建设活动。第12.2条 规划年限和规模
规划年限:2014—2020年 人口规模:2020年总人口6500人
用地规模:2020年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总建设用地控制在55.25公顷。
第12.3条 近期建设重点和内容
1.加强老城区的道路和环境整治 2.调整路网,拓宽道路 3.开发新镇区的部分居民区
4.改善现有镇政府的办公环境,新建部分商业区和市场,在原有中学的基
第14.2条 强化城镇开发建设管制,科学选择城镇发展时序
由于城镇近、远期可能快速发展,积极、有序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应重点协调、制订四个方面的开发建设管制与开发时序。一是城镇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任何项目的建设均应通过规划审批,做到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二是控制工业园区的用地规模,划定近期建设区块或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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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区快,做好控制性规划,调整工业园区开发时序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查;三是制订城镇开发重大项目时序,适时以项目带动城市建设。
第14.3条 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
建立能够满足静河乡城镇发展要求的规划管理机构,进一步理顺城镇规划内外管理关系,形成精干、高效、职责清晰、专业权威的规划管理班子。重视培养和引进城市规划管理人才,加强现代技术手段在规划管理领域中的运用,努力提高规划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14.4条 加强规划实施配套政策的制订
(1)财政金融政策:应体现“扶优扶强”的不平衡特点,集中财力对中心镇区功能培育与强化。引导产业向中心镇区集聚。
(2)土地政策:以总量与结构调控为重点,在建设用地供应上突出向镇区倾斜,严格执行基层村建设用地的控制与发展条件极差农居点的搬迁及用地复耕。在用地结构上突出与城镇产业发展方向的统一,增加工业用地与公共设施用地比重,并根据村镇体系结构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实现耕地有效保护与动态平衡。
(3)生态环保政策:建立环境保护与整治体系,实施分片保护和污染源宏观控制。依托村镇体系布局,加强区域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环保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区域水土保持和荒山绿化,维护生态环境,减轻旱涝灾害。
(4)项目反馈政策:建立建设项目动态跟踪反馈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效果的年度总结与评析,为总规的调整完善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