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月思想报告
社区矫正月思想报告(精选12篇)由网友“Artemis”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社区矫正月思想报告,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社区矫正月思想报告
敬爱的党组织:
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
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司法所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于20xx年2月25日通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脑入心的讲解,系统的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于20xx年2月18日参加我所居住村的村道卫生打扫,积极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一方村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本月内我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汇报人
年月日
[社区矫正月思想报告]
篇2: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
凌 效 海 xk@bjccc.com
从监狱矫正为中心到社区矫正为中心的转变将是我国刑罚体制的重大改革。这一转变使得刑罚执行权向社区运动,这一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系之于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的关系处理的如何。
一 什么是社区矫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是社区矫正的规范性界定:“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 社区矫正是让犯罪分子在其生活的社区服刑和改造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不同,监禁矫正是在监狱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则是让犯罪分子在其生活的社区服刑和改造。通俗而言,就是让罪犯回家服刑和改造。有的记者同志谓之“放虎归山”这样说是不准确的。
第二、 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并不是让矫正对象放任自流。社区矫正虽然在严厉性上与监禁矫正有所不同,但仍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在专门国家机关的主导下犯罪人的行为仍然受到监管和控制。监禁矫正方式,使犯罪人处于和社会隔绝的封闭环境中,对其自由予以完全剥夺。作为非监禁方式的社区矫正,则是让罪犯生活在其社区中,服刑环境是开放的,对其自由的剥夺程度低于监禁方式,属于相对剥夺。
第三、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矫正中出现的确实不适合在社区服刑或改造的罪犯,当然还是要依法采取监禁矫正等方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目前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3.被裁定假释的。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由专门机关执行,依靠群众监督改造的一种刑罚。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暂缓执行,经考验期符合法定条件而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假释是对在押罪犯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经考验期符合法定条件对所余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剥夺政治权利是人民法院判处强制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法的制度。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我国刑法对社区矫正这种非监禁的刑罚模式其实是早就已有规定。但是长期以来实际适用的程度却是很低,约90%即绝大多数犯罪人是在监狱矫正不是在社区矫正。然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社区矫正在世界各国却被日益广泛的使用。在许多国家,犯罪人在社区矫正者所占的比例,接近或是超过了监狱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美国都超过了犯罪人的70%,韩国和俄罗斯也分别达到45.9%和44.48%。这一趋势谓之行刑社会化。目前在我国上海、北京、天津等六省市开展的推广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可以表明行刑社会化趋势已经在我国出现。进入社区服刑和改造的犯人比例将会逐步提高。
篇3: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
社区是家园,社区工作者肩负着维护社区安全的职责。社区矫正的推行,让罪犯回家服刑,使社区增添了一项新的功能,即对罪犯的改造教育功能,社区矫正不可避免地成为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罪犯毕竟不同程度的存在人身危险性,社区毕竟不同于监禁场所。因此,社区矫正制度,必须与维护社区安全相统一,才能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才能更好地在我国发挥作用。
社区矫正的兴起不是偶然的,社区矫正的的制度价值与社区安全本质上是协同一致的。
社区矫正的理论分析,昭示了社区矫正制度的三种基本价值。
其一 社区矫正的普遍适用推进了刑罚的人道性。
刑罚是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刑罚应当是正义之罚、文明之罚。
随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历史发展进程,刑罚制度经历了重刑主义到轻刑主义的演化进程。古代的刑罚制度中,肉刑,死刑的适用占据着十分突出的地位,执行方式也充满着残酷和血腥。近代刑罚制度中,监禁刑成为普遍适用的刑罚,死刑的执行方式也采取了文明的方式。时至于今,刑罚体系又从以监禁刑为中心,转变为普遍适用非监禁刑。
建立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刑罚体系,所体现的刑事政策的价值取向,是对于罪犯给予人道主义的处遇。这种价值取向所体现的人道主义的刑罚观念,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刑罚具有惩罚性,但是刑罚的目的不是宣泄仇恨,刑罚的目的是改造罪犯、预防犯罪。轻刑主义比之重刑主义更为人道,也更为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刑罚的目的的实现,从根本上有利于长期稳定的维护社区安全。
其二 社区矫正有利于行刑经济,降低行刑成本
刑罚的实施,需要投入资源,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相比能够在较大程度上降低行刑成本。
瑞典的统计表明,对1名缓刑犯人执行非监禁刑的年度费用是145克郎,而在最低警戒度监狱对1名犯人执行监禁刑的年度费用是1932克郎,在最高警戒度监狱对1名犯人执行监禁刑的年度费用是2435克郎。加拿大联邦矫正系统1992-1993年度的统计表明,对1名犯罪人执行假释或法定假释的年度费用是监禁1名犯罪人的年平均费用的`19.72%。在英国,成年犯人每星期要花400镑的费用,少年犯要花500镑,而社区服务每星期才花25镑。在美国,一张中等警戒度的监狱床位的平均建设费用为51299美元;监禁一个犯人每年需花费约2万美元;美国缓刑的平均花费是每天2美元。
我国监狱的在押犯数量1982年为62万人, 增加到154万人,间增长了近2.5倍,各级政府用于监狱的经费也逐年大幅度增加,20全国监狱执法经费支出144亿元,平均关押每个罪犯年费用为 9300多元。
根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的专家估计:我国每监禁一名犯人的年平均费用可能要超过10000元人民币,这仅是监狱运作的费用,把建造监狱的资金也算在内,这个数字要超过14000元人民币。
巨大的监禁成本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沉重的负担。这一负担的最终承担者当然是广大的纳税人。而通过行刑社会化的手段可以有效地减少在押人数。这样会有更多资金,用来改善监狱环境,提高监狱管理水平。目前,我国的监狱系统在人员、物力等方面的超负荷运转问题,已经相当紧迫,因而使监狱在教育改造功能的实现上承受巨大压力。这是当然不利于长期稳定的维护社会安全乃至社区安全的。
其三 社区矫正的推行,有利于犯罪人的回归社会。
获刑者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不犯新罪,在刑罚执行完毕后能够不重新犯罪,是刑罚的执行方式
应该具备的功能。从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目的出发,我们期待的是,通过刑罚的实施,使罪犯得到教育改造,获得新生,回归社会,与社会正常相处。与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更为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并最终顺利回归社会。
在监狱管理的模式下,服刑人员与社会高度隔离,环境封闭,行为能力和行为方式高度监狱化,这种状况会导致对社会环境缺乏适应能力。刑满释放人员重新适应狱外社会环境的问题若不能解决,不利于防止重新犯罪和保护社会公众的安全。
有关数据表明,我国的重新犯罪率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已达到10%。重新犯罪不仅会造成监禁资源的无功耗费,还会给社会安全乃至社区安全造成新的损害。
重新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是刑满释放人员再社会化过程中的适应不良,是不能忽视的。社区矫正是开放型的、有利于犯罪人的回归社会的改造方式。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矫正对象在人际关系上,在信息交换方面,都能够和社会保持联系。并且通过社区工作者和志愿人员的工作开展,也能够帮助他们提高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三 合理的制度安排是实现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统一性的有力保障
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的维护,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而非对抗性的。但是要真正在实践过程实现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的统一性,合理的制度安排是非常必要的。建立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刑罚体系,需要通过立法过程作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保障社区矫正模式的正常运行。
社区矫正与社区安全统一性,必须落实在以下四个方面,即:
适用决定机制,执行主体机制,矫正措施机制,监督评估机制。
1从适用决定机制看,罪犯是否适合在社区服刑,社区的意见应当有表达的渠道。
在具体实践中,把好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一关,对于社区安全的维护是非常重要的。
主观恶性强、人身危险性高的罪犯,社会危害性大的重刑犯,是不适合在社区服刑改造的,如果不加区别的滥用社区矫正,当然不利于社区安全的维护。非监禁刑的适用仍然属于审判权的范畴,而法院要判断被告人回到社区,是否不至于危害社会,对被告人的社区表现,人格特征的的充分了解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要保持审判中立,节省审判资源,法院不适合直接介入实际调查。给社区意见一个渠道,有利于把好社区矫正适用对象这一关。
2从执行主体机制看,社区矫正的实施,必须充分定义街道办事处的作用。
非监禁刑的执行一直由公安机关承担,但是在实践上,公安机关难以对管制、缓刑、假释犯人的管理投入足够的精力。现行有关试点意见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运行社区矫正。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在基层社区承担相应具体工作。这一转变对于实行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刑罚体制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对于如何从立法上界定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中的职责,也是必须要注重研究的。
在社区工作层面上,街道办事处是社区各种资源的最有力的动员者和组织者。
社区矫正从法院、检察院到司法、监狱、劳动保障,公安、民政牵涉诸多方面的工作,相应的工作在社区管理的层面协调衔接,离不开街道办事处。
在社区层面,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居民自治组织,志愿者的作用都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的执行,离开了国家强制力,就不会真正有效的实施,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所拥有的行政资源是不可替代的。
3从矫正措施机制看,矫正对象法律特征不同处遇应当有所不同。
创设有效的矫正措施,对于实现社区矫正的目的取得预期效果颇为关键。矫正措施可以分为监管措施、教育治疗性措施和生活救助措施。矫正措施的创设和运用需要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矫正措施的创设必须和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的法律特征相协调。矫正对象处于矫正过程中,是其因犯罪行为而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是对其在法律上依然享有的各种权利的依法保护,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矫正措施的创设如果忽视了不同类型矫正对象在权利义务上的区别,就会损害矫正效果,甚至会激化矛盾。
4从监督评估机制看,应当发挥基层人民代表大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本身,也是需要监督的。为了防止腐败的滋生,权力的滥用,为了能够得到社区居民的支持信任,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评估机制是不可缺少的。社区矫正为中心的刑罚体制的改革,使国家的刑罚权的行使走向社区,与此相随,我们看到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在街道建立起来。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出现,使社区管理体系中增添了新的维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街道建立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有利于健全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机制。
作者系北京市朝阳社区学院社会工作研究室副教授法律硕士
主要参考文献
[1]行刑社会化(社区矫正)问题之探讨 王琼 邵云伟 章志伟 杨勤容 顾潇斐 司法部网
[2]论改革我国非监禁刑体制的必要性 戚东升/法律教育网
[3]论社区矫正的根据 何显兵/屈新 社区矫正研究网
[4]行刑社会化的依据 朱洪祥 江苏监狱网
[5]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思考――兼论监狱的行刑改革 力康泰/韩玉胜/袁登明-法学家 /03
[6]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构建及完善 郝丹 王宝林 社区矫正研究网
篇4:社区组织生活会思想报告
社区专题组织生活会思想报告
尊敬的党支部:
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支部于4月14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员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会议,由于会前组织得力,准备充分,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得很成功。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前期组织准备工作
为提高对专题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端正了态度,统一了思想。4月4日至5日,支部开展了一对一谈心活动,在谈心活动中,支部全体党员认真谈思想,谈工作,谈学习,谈生活,相互交流了思想,沟通了感情,增进了友谊。从4月5日开始,支部党员按照上级党委对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文件的具体要求,对照党性分析的标准,重点检查了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结合在征求意见阶段和谈心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每个党员在撰写自我剖析材料时,都经历了一个全面回顾、深刻反思、反复修改和不断完善的过程。4月9日至10日,支部书记对党员统一提交的党性分析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阅和把关,对即将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会前动员,并就有关注意事项做了详细地安排,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
组织生活会上,支部全体党员端正态度,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自我批评为重点,按照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逐一进行自我剖析,民主评议。
1、自我剖析全面、深刻。每位党员都严格对照《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找思想作风中的不足,找工作实践中的差距,找存在问题中的教训,着重检查了理想信念、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高度上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努力目标和整改措施。从每位党员充满真情的发言可以看出,他们在活动中确实是经历了一个深刻并且触及灵魂的思想反省过程。大家的自我剖析普遍都很全面和客观,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实在,有理论、有高度,有内容。不少同志都非常勇敢地把自己思想深处存在的问题亮出来,虚心接受大家的民主评议。
2、民主评议坦诚、健康。全体党员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积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大家在评议中坦诚相见,既勇于剖析自己,又敢于批评他人;既充分肯定成绩, 又重点指出问题;既有思想交锋,又有感情交流。全体党员相互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指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大家一致认为,有问题存在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要勇于正视问题,摆正问题,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3、组织生活会气氛民主、和谐。支部党员在会上重点谈实质性问题,重点找思想差距,重点进行相互帮助,使得民主生活会始终在民主、
篇5: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
通过几个月来的社区矫正,使我渐渐的从阴影中走出来,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
同时,在接受社区矫正中,我没有一点被歧视的感觉,我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上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积极改造,积极进取,避免重新犯罪,努力回报社会。
汇报人
年月日
篇6: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
今年,在亲属的帮助下,我筹资建了一个百米钢架草莓大棚,一来有一个稳定的营生,二来可以照顾家庭,三来有利于方便社区矫正。
我要充分把握这次机会,服从管理监督,增强法制观念,不在违法犯罪,做一个好儿子,好父亲,好丈夫,好公民。
汇报人
年月日
篇7: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社区矫正中心新建,各功能室齐全,硬件设施完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科工作总结
(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集中点验,1月份,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新春集中点验,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和文书格式,下发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心理咨询测验表、社区服刑人员考试题至各司法所,严格要求日常管理;三是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制定《龙泉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一步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建立视频点验系统,延伸至各司法所,不定期对司法所集中教育和个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即时点验,确保有效管控;五是加强手机定位监管,不定期抽点社区服刑人员;六是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连接电子政务外网,正式运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陆续录入社区服刑人员数据,逐步实现电子档案和网上办公。七是经局党组同意,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并下发,提高了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八是印刷入矫须知、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知识问答等社区矫正读本,并发放至各司法所,全部摆放在醒目位置,加大社区矫正有关知识宣传,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守法、严格执法。
(二)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规定,积极配合区公安分局完成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执行。
接受法院、监狱的委托,指导针对依法可适用非监禁刑罚人员的审(裁)前社区调查评估。
(三)与司法行政系统之间的交流学习
2月初,局分管领导协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前往大邑县、温江区司法局进行交流学习,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听取了两个司法局有关社区矫正的做法,将经验和模式带回我局。2月底,局主要领导带队分管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川西监狱、女子监狱参观学习心理咨询室建设,为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室建设提供了参考。4月,广元市司法局局长岳大文率辖区6个区县司法局局长以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行17人就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专业调委会建设、信息化建设到我局交流学习。5月,广安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广安市委主席吴涛带队广安市司法局局长胡年军一行8人就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到我局交流调研。5月中旬,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蜀成率基层处赴龙泉驿区调研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就我局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四)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
20xx年5月初,社区矫正科组织各司法所开展全体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
二、20xx年下半年计划
一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继续坚持各司法所每月一次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和思想汇报制度,进一步开展好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扶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针对元旦、春节和重要维稳时段,提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维稳管控工作。
二是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更加规范社区矫正,加强矫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下半年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会,提升志愿者业务技能,力促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地开展。
四是配合区检察院开展一年2次的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化。
五是补发社区矫正制式服装,与局办公室协调,补充采购社区矫正制式服装。
六是完善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局《XX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的要求,更加合理的设置功能用房,充分发挥各功能室作用。
篇8: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指导方案
为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司法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性与统一性,提高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制定《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业务指导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增强工作的创新性和主动性,开展直属司法所指导内设司法所业务工作,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和突发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司法所的'监管和帮教能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制度
(一)每月工作会商制度。内设司法所必须做到每月与直属司法所书面交流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形势及存在问题。直属司法所根据交流情况应及时给予答疑解难,商讨解决方法,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二)实地指导帮助制度。直属司法所应主动与内设司法所联系,加强与内设司法所的交流指导互动。内设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工作中,发现疑难、重大及突发问题时,由内设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指导要求,直属司法所在接到指导要求后应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指导。
(三)业务交流座谈制度。每季组织一次直属司法所和内设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交流座谈,探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落实相应的解决办法,肯定工作中的新思路、完善工作中的新举措。
三、工作职责
(一)内设司法所职责。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的规定,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规范化监管(包括办理入矫手续、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个别谈话与走访、请销假手续、处罚手续、解矫手续等)。工作中发现的难题及重大、突发问题及时向县司法局报告,并向直属司法所发出指导要求,以取得直属司法所的协助。
(二)直属司法所职责。及时了解内设司法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内设司法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与问题,针对相应的风险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与解决措施,并及时抓好落实工作。在内设司法所要求协助处理工作中的难题及重大、突发问题时,应第一时间做好指导工作并向县司法局报告相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是规范工作所需,各司法所都要围绕重点和难点,按照工作要求尽快开展此项工作,使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二)加强领导。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支持直属所与内设所业务指导工作,为工作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保障;各司法所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到人,措施得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小组成员对各司法所进行不定期检查,通过对各司法所(特别是内设所)具体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掌握指导工作的开展实效,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篇9:乡镇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阳司通[]12号《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质量年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立足本县实际,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进程,有效防止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保障了我县社会安全稳定。截止10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0人,累计解除528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22人,其中缓刑207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5人,警告31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2人,发放定位手机58部;刑满释放87人,解除社区矫正125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基本上得到了妥善安置,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和3%以内。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健全三级组织网络。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县政法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公、检、法、司、财政、民政、劳保、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全县10个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初步建立。村(社区)民委员会落实一名干部负责本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县、乡、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规范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逐步健全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其一,为司法所统一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流程、组织机构图并制牌上墙。其二,司法局与法院、监所建立交付接收制度,对不同类别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衔接方案,对判处管制、缓刑适用社区服刑人员,人民法院书面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到县司法局报到,司法局给以登记接收。对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或法律文书不齐全的,及时与决定机关协调或通过检察机关协调督促送达或补全。对社区服刑人员未按时报到的,通过电话催告、书面责令、组织力量等进行查找。
(三)建立了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我县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以司法行政干警为骨干、社区矫正协管员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队伍初步建立,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17人,社会志愿者109人,社区矫正协管员15人,举办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达122人次,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
(四)教育管理步入常态化。一是监督管理常态化。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从认罪悔罪、法律责任、道德素养、家庭生活情况、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常态化量化分析和再犯罪风险评估,实行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的分类管理;对审前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成常态,为委托机关裁量提供参考依据;与百色田阳联通分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建立gps手机定位监管信息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实施常态化手机定位监控,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严格依法处理;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人员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排查不安定因素和隐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开展走访排查2303人,撤销缓刑3人、对暂以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治安处罚1人,居住地变更2人,重新犯罪率0.14%,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二是教育改造常态化。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布情况,深入片区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成常态,做到一个月集中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活动均达到“两个”八小时,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社会责任感。同时,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文化、道德教育,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全县累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364人次、集中教育学习79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619人次、进行心理辅导173人次。三是帮扶工作常态化。按照社会化帮扶的要求,加强与公、检、法、教育、民政、劳保和村(社区)联系与合作,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常态化帮扶工作格局。落实帮扶措施,提供就业指导,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谋生能力;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低保、落实责任田地等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一年来,全县指导就业就学37人次、落实低保1人次、落实责任田地532人次。
(五)建立了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体系。我县认真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努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经费、工作经费和设备费纳入了县同级财政预算,为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六) 创新“四建三定”工作模式,破解司法所人手少监管难问题。一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把机构前移,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网络;二建立健全周报告、思想教育、请销假审查、矫正通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把“接、监、管、教、帮”工作前移,确保工作规范运行;三建立村(居)固定宣传栏,把宣传阵地前移,定期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让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会参与性;四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学习活动、劳动情况、思想表现等基础性档案前移,由工作站进行日常管理与记录。“三定”。一定专管人员,每个村(居)从村(居)干部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专管员,专抓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二定工作职责,根据实际下放权限,细化村(居)工作站及其专管员日常工作职责,明确职责分工;三定工作经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制定工作站经费开支范围,经费按村(居)辖区内在册社区服刑人数每人20元/月给予保障。目前,该工作模式已在田州镇先行试点,时机成熟即在全县推开。
(七)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县司法局会同检察院对10个司法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两次。重点从“十个是否”方面进行检查。采取抽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各司法所日常教育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每个司法所检查小结反馈意见会议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汇总,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意识、责任意识,完善了全县的社区矫正执法档案,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八)加强与县检察院、法院协调沟通,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符合特赦条件的报批工作。通过组织力量认真排查、筛选、甄别,我县符合报请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4人(均是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已按报批程序上报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刑事责任14人。
(九)强化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充分利用民间传统歌圩节、村(社区)宣传阵地和网络、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管理方法,让全县群众参与,社会参与,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今年利用传统歌圩节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10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现场咨询解答105人次。
(十)精心准备,召开年度例会。7月27日组织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领导和乡镇一名分管领导、基层司法所长参加了会议,县政法委主要领导XX县府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了《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报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讨论通过了田州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试行方案和XX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项重政治任务来抓,实行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根据党委、政府换届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安帮工作机构力量。目前,全县调整充实安置帮教领导小组11个,建立帮教小组163个,落实帮教专(兼职)835人,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排查力度。针对不同时期、敏感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对本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 “三假”( 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采取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开展排查1次,排查率达100%。
(三)多种形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同时以帮思想为核心,动员全社会力量,建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相结合的联帮联教体制。今年以来刑释解教回归人员87人,落实责任田地87人,帮教人数87人,安置率和帮教率达到100%。
(四)规范档案管理。司法所按照报到登记、档案管理、了解考核、回访谈心、例会分析、情况汇报、目标责任、年终考评的“八有”要求,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严格一人一档。
(五)完善信息平台。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反馈,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了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库。截止10月28日,网上排查核实预释放人员88人,核实率为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力量薄弱。我县社区服刑人员年平均约270人,全县10个司法所在编人员17人,每个司法所平均不到2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比例为1:16,有的乡镇比例差距更大。
(二)基层领导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足。社区矫正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现,是一项社会综合性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司法行政机关起到牵头作用,还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特别需要村(社区)领导干部齐抓共管。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村(社区)领导干部认为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都是罪行比较轻微的,不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所以就没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三)与异地人民法院衔接难。异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虽然按规定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社区矫正材料直接邮寄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但至于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异地人民法院并不知晓。另外,有一些异地罪犯由于路途遥远或生活所迫在判决后不愿意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正,仍然留在犯罪地打工,这就造成了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与异地人民法院出现衔接难的问题,极易造成脱管漏管,甚至重新违法犯罪。
(四)执法标志。社区矫正本质上是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其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县司法局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统一配备了服装制式,虽然身穿“警服”,却“有名无份”,即没有警察证、也不是正式警察编制、不享受警衔补贴。所以社区矫正工作在没有解决司法警察编制的情况下如何开展执法活动,比如对外出务工或者就学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管理?特别是对少数不服从管理抗拒改造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打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五)工作经费不足。我县虽然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按每个社区服刑人员1200元/年的标准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但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所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组织查找、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各种材料的制作、组织集中教育学习器材设施、日常办公设备及用品(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档案柜、档案盒)等所需的资金缺口大,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六)安置帮教经费不落实,基地空缺。安置帮教工作没有专项经费,安置帮教基地仍是空白,不同程度影响了安置保教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社区矫正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落后于城市,所以需要各级财政(目前只依靠县级财政)的支持,应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制定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的科学、系统、完备的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其物资、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二)全面落实“三项基本任务”,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要努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全面规范衔接、监管、教育和帮扶等各个环节,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增强矫正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规范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与法院、监所的交付接收制度,按照“必接必送”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社区服刑人员移交、接送的具体办法,明确工作程序,实现无缝对接。要落实管控措施。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检、法、司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有效地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等突发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管理;采用手机定位监控,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的跟踪监管,严防脱管漏管。要强化教育改造。要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严、普、宽三类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运用思想、法制、道德、警示、劳动等手段和方法,帮助他们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他们身份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真正做到认罪悔罪,走向新生,顺利回归社会。探索建立就业安置保障制度。坚持重点扶持和适度扶持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制度,要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助推企业建立社区矫正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为暂时无工作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切实解决他们就业生活的后顾之忧。
(三)深入推进“四建三定”工作模式。继续抓好田州镇设立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试点工作,切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努力把“盆景”培育成“风景”,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创新能力。
(四)向社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充分利用民间传统歌圩节、村(社区)宣传阵地和网络、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管理方法,让全县群众参与,社会参与,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提高考评分值,同时,从明年起要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签订社区矫正责任状,制定考评办法,将机构、人员、措施、经费纳入目标管理,把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干部提拔运用挂钩。
(六)落实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社区矫正也是一种刑事制裁,这种属性要求执法人员具备人民警察身份。既然社区服刑人员要放在社区内执行,这就需要维持好社区的秩序,加强对犯罪人的监督和管理,降低社区居民的不安全感,体现执法的严肃性。
(七)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标准。县财政在原来的基础上,增拨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确保每个社区服刑人员每年给予2500元的工作经费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八)加强排查走访。定期组织对期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走访,查清 “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建好排查工作台帐。同时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采取措施,帮组他们解决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用真情感化他们,促使他们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篇10:如何写思想报告
如何写思想报告?
内容:写思想汇报,是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状况。具体内容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
(1)对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的学习有所收获,便可以通过思想汇报的形式,将学习体会、思想认识上新的提高及存在的认识不清的问题向党组织说明。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有什么看法,可以在思想汇报中表明自己的态度,阐明自己的观点。
(3)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时,则要通过学习提高对事件本质的认识,旗帜鲜明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立场。
(4)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的问题,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最近的思想情况有所了解,就要把自己的思想状况,有了哪些进步,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提高的打算等写清楚……
在思想汇报的最后部分,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如希望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等等。
文体:不限。犹如作家写文章,一定的思想可以通过不同形式的文体表现出来。小说、散文、议论文、记叙文、说明文、杂文、诗歌等各种文体皆可运用为思想汇报之载体。常见文体为议论文、杂文、散文等。
格式:⑴标题。居中写“思想汇报”。
⑵称谓。即汇报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⑶正文:同内容。
⑷结尾:思想汇报的结尾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一般用“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或“希望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等作为结束语。
⑸落款:在思想汇报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汇报日期。一般居右书写“汇报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写思想汇报要注意几点:
1、从时间上来说,应该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最新的思想动态。
2、一定要汇报自己的真实思想,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汇报,切记不能自己想东却汇报西,让党组织获得虚假信息。
3、一定要言之有物,不能光讲大道理,也不要为追求文章写得好而硬凑材料。
4、要注意汇报后的反馈。对党组织根据自己汇报反馈给自己的意见一定要认真对待,并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很好地落实。
5、要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整洁,一页纸即可,要用正规的方格稿纸书写。
[如何写思想报告]
篇11:社区党员初心使命党员思想报告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作为组工干部,身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波澜壮阔的新时代,更应该时刻把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于心,作为衡量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把党和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我们工作的首位,爱岗敬业、踏实奉献,努力争做“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组工干部,才能“不忘初心、不辱使命”。
“讲政治”是对组工干部第一位的要求。组工干部承担着选好干部、建好基层、聚好人才等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就必须在政治上有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追求。组工干部无论是在工作生活中,还是在思想行动上,都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提升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规律、善于从政治上认识 和判断形势,服从组织安排,用政治规矩规范自身言行,并落实于实际工作中。
“重公道”就是对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核心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区干部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和体现到自己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组工干部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公仆,担负着选贤任能和凝心聚力的重要职责。只有把公心内化于心、公道正派,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袭,才能做到心底无私,踏实做事、低调做人,把组织工作做实、做好,为党和国家的事业选贤任能和凝心聚力,做公道正派的恪守者。
“业务精”是成为一个优秀组工干部的根本保证。社区干部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深入、领会透彻;对相关政策了然于胸、运用自如;对基层情况知根知底、能接地气;对问题研究全面系统、见解深刻;对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质有效。对于自身而言,基层党建理论和实践经验几乎是一片空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因此要不断向同事请教,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敏于思考,不断培养组工思维,提升党建素养,争做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
“作风好”是成为一个优秀组工干部的必要条件。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新时代正风肃纪、推进党员干部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通过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把自我革命不断引向深入。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担当精神投身到组织工作中,从大处着眼、小处上入手,做到作风上从严,思想上从严,行为上从严,才能推动组织工作有力、有序、优质、高效开展。
篇12:社区党员初心使命党员思想报告
开展主题教育历来是我们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但是,把某一项主题教育直接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在过去并不多见,反映了党中央的深远政治考量和全局运筹,体现了开展这项教育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从思想上建设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原则。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重视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才能方向明确,革命事业才会兴旺发达,否则党就会缺少主心骨,使党在复杂的斗争中迷失方向、丧失领导。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坚持不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具体步骤,对于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然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我们要把御园社区各项工作有待全面展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社区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居民素质、群众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的目标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