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_重要作家英国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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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学

名字:林肖

班级:080411

学号:08041138

英国作家: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主要作品:

《博兹札记》(Sketches by Boz)—— 1836年

《匹克威克外传》(The Pickwick Papers)—— 1836年 《雾都孤儿》(Oliver Twist)—— 1837年-1839年

《尼古拉斯·尼克贝》(Nicholas Nickleby)—— 1838年-1839年 《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city Shop)—— 1840年-1841年 《巴纳比·拉奇》(Barnaby Rudge)—— 1841年 《美国纪行》(American Notes)—— 1842年 《圣诞颂歌》(A Christmas Carol)—— 1843年

《马丁·翟述伟》(Martin Chuzzlewit)—— 1843年-1844年 《董贝父子》(Dombey and Son)—— 1846年-1848年

《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 1849年-1850年 《写给孩子看的英国历史》(A Child's History of England)——1851年-1853年

《荒凉山庄》(Bleak House)—— 1852年-1853年 《艰难时世》(Hard Times)—— 1854年

《小杜丽》(Little Dorrit)—— 1855年-1857年 《 双城记 》(A Tale of Two Cities)—— 1859年 《远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 1860年-1861年 《我们共同的朋友》(Our Mutual Friend)—— 1864年-1865年

创作主题:

他主要以写实笔法揭露社会上层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卑琐、凶残,满怀激愤和深切的同情展示下层社会,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悲惨处境,并以严肃、审慎的态度描写开始觉醒的劳苦大众的抗争。与此同时,他还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豪情讴歌人性中的真、善、美,憧憬更合理的社会和更美好的人生。

1)揭露和批评19世纪英国社会的贫穷、不公、伪善和腐败等现象来促进社会改革。

2)他认为国家应通过干预措施抑制地主和资本家的贪婪欲求。3)他是一位人道主义者

写作风格

1)讲故事的行事 2)词汇丰富 3)人物刻画

4)独具特色的儿童形象 5)是幽默与感伤的混合体

一个伟大的人

——读《双城记》有感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尽管死了,也一定会复活。所有活着信我的人,一定永生。”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双城记》是第一部真正打动我的小说。那个行为不端、前途黯淡的律师西德尼•卡顿,亦是深深撼动了我。本着对爱情的忠贞,毅然决然的奔赴死亡,那种崇高,使他成为本作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卡顿最开始的出场,说实话,是令人厌恶的。试想一下,一个自暴自弃、自甘堕落的穷酸律师,怎么能使别人对他产生好感?但是在狄更斯的娓娓叙述下,再次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落魄青年,怀抱着难以想象的对爱情的义无反顾。也就是在他对露西小姐倾诉心肠后,我对卡顿的感情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我可以获取的最好的帮助,马奈特小姐,再这儿已经获得了。叫我在未来没落的残生至死不忘,我以前对你吐露过我的全部心声,除了你之外,这地球上不会再有人听到了。”

如此真实的肺腑之言,却透露着刻骨的无奈和悲哀。正如同遇见露西之前的卡顿,被盯上枷锁的命运似乎决定了他的一生。但也像他所说一样,露西的出现唤醒了卡顿往昔的梦想,点燃了爱的火种。这火光后来一直领着他向前,即便是走向断头台,他也无怨无悔。因为,在卡顿心里,为爱而作的牺牲是不需要计较的,就算为爱献出生命也是高尚的。

曾经有一个写手说:因为对爱的执着,卡顿的一生注定是带上悲剧色彩的。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生命的终结并不一定代表着不幸。对于卡顿来说,能为帮助露西而死是一种幸运。这让一直有强烈自卑感的卡顿第一次直视生活,第一次发掘到了生活的意义,第一次完美的运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心爱的女孩。我感到欣慰,因为卡顿心中的光明最终透过那层黑云露了出来。

在临死之前他用自己的无畏震撼了所有人,甚至是已经疯狂的法国民众。此时此刻,卡顿的爱已经不只是对露西的了,这份爱已经升华成为了“对时代变迁的憧憬和对被压迫者的关爱”。

“嘈杂的人声,许多张抬头注视的面孔,外围人群往前涌的脚步声,一块往前冲来,仿佛掀起一股滔天恶浪。转眼间,全部都消失了。二十三。”

看至第十五章/足音消失的时候正值深夜,灯光映照着泛黄的纸张,我伏在桌上哭得昏天黑地,即怨恨狄更斯为什么如此“狠毒”,又替卡顿能了却心愿而喜悦。伴随着矛盾的眼泪,我静静地读完了《双城记》。

其实,并不需要哭泣。

“那天夜里,整个城市都在议论他,说他是所有上断头台的人中表现最为镇定自若的一个。不少人甚至觉得他表情郑重的像个圣人。”

卡顿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没有忧伤和难过,只有平静。还记得他对露西说的话吗?“地球上还有这样一个人,为了让你喜欢的人平安无事,他乐于付出自己的生命!”这样一个从一开始就了然自己命运的男子,不得不说是一个清醒者!

西德尼•卡顿,用我的片面之言是无法说清楚他的。所以,用巴金老人对卡顿的评价结束这篇文章是最好的:

“多年以来,那个为了别人幸福而毅然走上断头台的英国人,像一位老朋友时时鞭笞激励着我,让我明白怎样使自己的生命闪光。”

美国作家: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主要作品:

1926年 出版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

1927年 出版长篇小说《蚊群》

1929年 出版代表作《喧哗与骚动》

1930年 出版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

1933年 出版诗集《绿枝》

1938年 出版长篇小说《没有被征服的》

1948年 出版长篇小说《坟墓的闯入者》

1951年 出版长篇小说《修女安魂曲》

1958年 出版散文集《新奥尔良札记》

1962年 出版长篇小说《掠夺者》

创作主题:

福克纳的大部分作品以美国南方为背景,但实际上远远跨出了地域的界限;他也绝不是单纯描写南方风情的地方作家。他的创作题材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但表现的主题思想却是多义的、多层次的,因而能在不同的文化中引起共鸣。他通过零乱的故事拼接和人物内心世界的独白,表达了他的创作思想和主题:南方贵族家族的衰落象征整个蓄奴制度的失败和与之并存的传统道德观念的瓦解;白人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给青年一代造成的内心冲突;他们不愿成为下等人,但不能违反南方传统的道德准则,否则将要背叛家庭、白人社会和文化遗产,他们在历史的阴影下成长,在矛盾中痛苦地思索和寻求自我;20世纪社会像一片荒原,非人化的资本主义工业和所谓的西方文明使人失去昔日的质朴、善良、忠诚、勇敢等品质;对人的个性以及按个人意愿生活的权利的强调和对现代社会侵犯了人的尊严,扼杀了人的价值的谴责;与社会囚徒相反的是“自然人”,在些简单纯朴、非知识型的人不受社会法规的约束。他们的喜怒哀乐里没有勉强和做作,大自然可以帮助“社会人”恢复人的自然属性;“社会人”如能超越法规就可以达到“自然人”的感情境界。正由于这样,尽管生活中充斥不公道、痛苦和残酷,但人定能生存下去。这些主题的展示,使之文学创作越出了文学自身的范围而升华为一种现代社会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哲学意义上的思考。福克纳将作品中的人物赋予时代性,刻画生动丰满,个性鲜明,特别是对人物心理的挖掘,反映出当代人共有的追求、思索和苦闷,同时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思想和影子。尽管在理智上他竭力同这些具体人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批评他们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投身生活的错误,但感情上却倾注了大量的笔墨,这不能不使人们产生与作者本人的真实情感的共鸣,也充分暴露出他内心的矛盾,特别是理智与感情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同他思想上更深刻的隐痛联系在一起就是他对南方及其过去的困惑,无疑这是时常困绕着他而终究摆脱不了的南方情结,欲爱不能,欲罢不忍。

写作风格:

1、意识流技巧的使用和时序的错置打破了传统小说按时间顺序和因果之链建构小说意义的方式,体现出新的时间意识。

2、福克纳小说如果从叙事学的角度来看,其突出的特点就是小说采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

3、福克纳笔下的剧情浸染著人物的复杂心理变化,细腻的感情描写穿插其中。他作品最大的外在特点是绵延婉转、结构极为繁复的长句子和反复斟酌推敲后选取的精巧词汇。

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这是我读完整过的第一本意识流小说,小说虽然不是很长,但我却磕磕碰碰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读这本书因为这是学院给我们列的外国文学的书单里我唯一没读过的一本书,所以就去图书馆找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由李文俊翻译的版本。刚开始读的时候,译者在序里说,书中围绕着凯蒂被诱堕落的片段,福克纳运用了多个叙事角度来谈这件事。这就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看到过的一部日本电影《罗生门》,它也是围绕一件谋杀案,从每个人嫌疑人不同的自述角度来展开的,我以为福克纳也会这样写。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本书比《罗生门》复杂得多。因为至少《罗生门》的每个叙述者他们的头脑还是清晰的,但《喧哗与骚动》里的各个叙述者脑子都有点问题。所以在看的过程中,我很纠结:继续还是放弃?

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写着写着,也发现自己其实对这部作品还是有点自己的想法的。关于第四部分,是康普生家的一个女黑奴迪尔西来讲叙的。她是一个很忠诚、善良的人。我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正常的人,倒引不起我的一些想法,而之前的那些不正常的人到那让我有那么多的想法。也许,这是也这本书之所以引起轰动的一个原因吧:思维正常的人想对思维不正常的人的想法的一些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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