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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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两部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两部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17号)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对专项资金支持事项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年度方案)等。
第四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年度方案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等方面。
第五条 有关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地市制定本地区本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1),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具体要求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发文),并于每年3月底之前上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中央财政在下达专项资金时,将分省绩效目标连同资金指标文件一起下达地方。
各省份根据确定的中央专项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年度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备案,对绩效目标不完善或与资金不匹配的要限时予以修改完善。
第六条 绩效评价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由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2),明确评价标准和原则要求,确定专项及区域绩效目标,并组织对各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负责对地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地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合规性审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编制并提交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及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实施本地区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以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
第七条 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本地区相关市(区)报送的上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形成本地区上年度绩效评价报告,逐项说明评分理由,附带评分依据,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经省政府审核后的评价报告分别报送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
(二)环境保护部负责汇总审核各省份绩效评价报告,形成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报财政部。
(三)财政部分配以后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将参考环境保护部提供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第八条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分级。综合评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含)至90分的为“良好”,60(含)至8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绩效评价结果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选择通过政府官方网站、通报、报刊等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下一级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督促绩效目标有效实现。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年度实施方案技术路线、年度实施方案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及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储备库衔接、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对各省份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抽查。对于未及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或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省份,暂停或减少拨付下一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工作中,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本地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1.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2.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篇2: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及防治办法
(1)工业生产中的废渣、废气、废水;
(2)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
(3)农业生产中施用的农药、化肥随雨水流入河中。
水污染如何分类
按照造成污染的原因,水污染可分为自然污染和人为污染。自然污染是指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水污染。如地震可能使地壳的某些有害元素大量地迁移到地表水体或地下水含水层中,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污染。人为污染是指人类生产或生活活动中的废弃物对水造成的污染。
在人为污染中,工业污染是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最主要的污染源。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要排放出大量废水,其中夹带着许多原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如重金属、有毒化学品、酸、碱、有机物、油类、悬浮物、放射性物质等,这些都会造成污染。此外,在生活污水中也含有大量有机物、病原菌和虫卵等,生活污水排入水体或渗入地下也会造成水污染。
按照污染物的性质,水污染可分为物理污染、化学污染和生物污染。按照污染源平面分布状况,水污染又可分为点源污染、线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如酸雨、农田施用农药和化肥造成的污染等)。
水质指标是衡量水中杂质的标志。水质指标分为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微生物学指标三类。
常用的水质物理指标包括温度、色度、浑浊度、嗅与味、固体含量、电导率等。
水质的化学指标包括表示水的硬度、酸碱性程度、氯化物含量等的指标,以及表示水中溶解气体含量的指标和表示水中有机物含量的指标等。有些有机物的含量可能需要单独测定(如苯类、醇类、醛类等)。另外,一些有毒物质(如砷、硒、氰化物、酚类、有机农药等)含量的指标也应当作为水质的重要指标。
水中病原体的种类繁多,但往往浓度很低,不宜一一检测,故常采用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两个微生物学指标予以表示。
需注意,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水质指标体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篇3: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及防治办法
对于工业污染,相关部门必须做好监管措施,责令生产企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做好净化措施。不按照要求办的依法作出严惩,罚到生产企业严格遵守规定为止。监管部门可在工厂里安装监控设备,随时监督污染物排放
对于农业污染,主要是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相关部门要控制农药残渣的排放,不要让农药随意流入水源里。
对于生活垃圾污染,主要是控制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和生活各种垃圾的排放,特别是垃圾填埋场要远离水源地。
适时增加污水处理厂。随着工厂的不断增加,污水处理厂也要增多,这样才能有效的净化水源,把水污染的损失降到最低。
提高环保意识。改善环境不仅要对其进行治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来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居民的环保意识增强了。破坏环境的行为就自然减少了。可以通过讲座、宣传等形式。
不能喝的水
1、蒸锅水
蒸锅水就是蒸馒头等的剩锅水,特别是经过多次反复使用的蒸锅水,亚硝酸盐浓度很高。常饮这种水,或用这种水熬稀饭,会引起亚硝酸盐中毒。水垢经常随水进入人体,还会引起消化、神经、泌尿和造血系统病变,甚至引起早衰。
2、老化水
俗称“死水”,也就是长时间贮存不动的水。常饮这种水,对未成年人来说,会使细胞新陈代谢明显减慢,影响身体生长发育。中老年人则会加速衰老。
3、千滚水
千滚水就是在炉上沸腾了一夜或很长时间的水,还有电热水器中反复煮沸的水和多次反复使用的蒸锅水。这种水因煮得过久,水中不挥发性物质,如钙、镁等重金属成分和亚硝酸盐含量很高。久饮这种水,会引起亚硝酸盐中毒。
4、没烧开的水
人们饮用的自来水,都是经氯化消毒灭菌处理过的。氯处理过的水中可分离出13种有害物质,其中卤化烃、氯仿具有致癌、致畸作用。专家指出,饮未煮沸的水,患膀胱癌、直肠癌的可能性增加21%—38%。当水温达到100℃,有害物质会随蒸气蒸发而大大减少,如继续沸腾3分钟,则饮用安全。
5、早上水龙头刚流出的水
有人习惯早晨起来打开水龙头,接一杯自来水来喝,这是不对的。
停用一夜的水龙头及水管中的自来水是静止的,这些水及金属管壁及水龙头金属腔室会产生水化反应,形成金属污染水,并且自来水中残留微生物也会繁殖起来,并产生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菌-军团菌。
6、重煮开的水
如今用电热水壶的家庭越来越多,很多人烧开的水一次喝不完,过一会儿又重复烧开。或者是把热水瓶中的剩余温开水,重新烧开再饮,目的是节水、节煤(气)、节时。这些做法都是不足取的。还有人习惯把热水瓶中的剩余温开水重新烧开再饮,目的是节水、节煤、节时。但这种节约不足取。因为这样等于喝千滚水。水烧了又烧,使水分再次蒸发,亚硝酸盐的含量会升高,常喝这种水,亚硝酸盐会在体内积聚,引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