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采煤队长)责任书_安全部管理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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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职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达到保持质量标准化矿井,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并签订为期一年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生产矿长:
采煤队长:
山西柳林董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一、目标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合理安排当班作业,抓好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格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3、必须与相关科室、领导、技术人员协调关系,相互配合,做好救灾演习,确保安全生产。
4、积极参加矿上组织的各种安全会议,安全例会,及时传达各种会议精神,并坚持每天每班的班前会工作。
5、必须抓好现场管理工作,支护工艺、火工品管理“一通三防”及工业场所卫生工作。
6、协助有关科室搞好从业人员,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7、配合生产矿长保证按时完成煤矿下达的各项指标。
二、奖罚办法
1、年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全面实现目标责任,煤矿进行综合评比考核,被评为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2、在井下日常管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坚守工作和下井,没有任何理由和措施,影响正常生产的,扣除当月工资。
3、因工作不到位,年内三次受到批评或上级检查出现三次未整改的问题将予以免职处分。
4、凡发生机电事故,通过调查分析,应承担井下主要责任,扣除当月工资,予以免职处分。
为了切实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责任,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煤矿对井下带班长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并签订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生产矿长:
带班长:
山西柳林董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一、目标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2、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矿井安全生产负责管理责任。
3、认真履行业务保安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杜绝死亡事故。
4、月出勤26天以上,月下井不少于26次,工作日报表全面规范、细致。
5、负责对实变计划落实,矿井采掘生产计划,三大规程的落实监督检查,并督促认真执行。
6、掌握采掘计划,合理调节生产组织安排。
7、按作业规程之规定,加强工程质量支护质量管理,召开安全生产班前会。
8、及时了解矿井地质变化情况,结合实际,向矿领导提出生产方式及开采工艺。
9、积极参加矿上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矿级会议精神。
10、协助有关领导抓好职工技术培训工作,每班组织召开反三违、防隐患班前会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劳动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奖罚办法
1、年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任何伤亡事故,全面实现目标责任,煤矿进行综合评比考核,被评为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2、在井下日常管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坚持工作和下井,工作中失职,严重超范围组织工作,既无任何措施又未及时汇报者,进行严肃处理,扣除当月工资。
3、因工作不到位,年内三次受到批评或上级检查出现问题。三次未整改的将予以免职。
4、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通过调查分析,承担井下主要责任,扣除当月工资,予以免职处分,并依据事故情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