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保经办须知_老农保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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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保办理须知:
1、老农保领取养老金。已来我处申报过领钱的有领取本(红色的本)的请出 示您的 二代身份证及领取本。新领取(一次没有领过的)的请说明您的 缴费本(交费时发的绿色本)是哪年交来的、交费时是哪个乡的。
2、老农保到龄申报。请把您的缴费本及一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送到我处,没有缴费本的请到村上开证明,证明写清您的姓名、编号、缴费日期及金额。
3、超70周岁的人员,请到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生存证明,生存证明一年开一次,请在每年阳历9月份前将证明原件(必须有派出所公章的)送到我处。
4、死亡或户籍迁往外地退保的。死亡退保的请把火化收据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缴费本交到我处。户口迁出的需户口迁出证明原件。
5、领取退保钱的,请出示退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您本人的身份证,并和我们说清楚您领取的人是死亡还是户口迁出。
2013年到龄申报的,请在2013年5月份给我们打电话说明您今年已到 60周岁了,想来办理申报,问拿什么证件,什么时候来办理,工作人员就会 给您说明,不用来回跑。
说明:您们的养老金不是我们直接发放的,是省审批、核实后下拨的。每年一般
在阳历9月份上报,一年上报一次。比如说你的缴费本是2012年送来的,最早也要在2013年5月份后才能领到钱。
请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与支持!祝您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老农保经办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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