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的意见_创建文明村居方案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的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建文明村居方案”。

昌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昌人口发(2011)15号

关于转发潍坊市《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区计生办: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活动,弘扬新型生育文化,切实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之中,近日潍坊市人口计生委已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创建婚育文明示范村庄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终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现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各镇街区要深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专门成立创建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创建方案,抓好典型培养,充分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尤其是财力方面的支持力度,深入扎实地开展新型婚育文化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

每个镇街区按照潍坊市人口计生委制定的评估标准,今年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达到5%以上,市人口计生局10月份进行考核验收。

附:潍坊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1-6-10

潍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潍人口发[2011]35号

关于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 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加大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大力弘扬新型婚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新思想、新风尚,促进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群众自治水平,达到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任务目标

1、优化舆论环境。把舆论环境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居(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之中,与美化村容村貌、转变民风民俗相结合,努力营造与村居建设、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浓厚温馨的人口舆论氛围,优化人口计生工作大环境。

2、促进婚育文明。把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作为主线,大力宣传人口形势、国情国策和政策法规,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切实使群众在移风易俗、转变婚育观念上有一个大的突破,促进婚育文明,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形成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社会新风尚。

3、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文化氛围。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总抓手,突出抓好群众性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均条件和文化氛围。

三、方法步骤

总体思路是:利用三年时间,使我市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数量达到30%以上,群众婚育观念有一个大的转变,有力促进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有机对接,实现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

1、2011年,全面启动。市里下发“新型婚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创建标准。各级制定实施意见和创建规划,层层发动,全面展开,当年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达到5%以上,并为以后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活动积累经验。

2、2012年,普及推广。市里召开现场会议,推广典型做法,引导各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达到15%以上,以示范村居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基层计生工作。

3、2013年,总结验收。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30%以上的村居达到示范村居标准,村居基础设施建设、舆论环境、各种工作得到加强,群众精神面貌、婚育观念、传统习俗明显转变,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成为新时尚。市里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创建经验,部署下步创建工作。

四、措施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但违法生育、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难等问题还异常突出,人口增幅过快、人口总量过大的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人均收入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人们的传统婚育观念还没有根本性转变。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就是要从根本上转变人们几千年形成的传统婚育观念,这是新时期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提高基层工作水平,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治本之策,各级要从提高人口计生整体水平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大局,充分认识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抓好这项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各级要做到主要领导挂帅,成立专门班子,制定详尽的实施办法和方案,一抓到底。将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活动纳入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推进活动扎实开展。

三要加强阵地建设。各级要积极争取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本着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综合运用的原则,紧密结合新农村规划,建设农民需要、富有特色、一室多用的农村综合生育文化大院和文化活动场所,制作特色鲜明、丰富多彩、吸引力强的宣传标语,购置必要的活动器材,为活动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一条街、宣传栏、生育文化长廊、集中培训、广播喇叭、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春节、元宵节、人口日、建党建国等重要节庆日、纪念日,通过义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把计划生育宣传纳入歌会庙会、花会灯会、读书征文、书画摄影等活动中。

五要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根据社区居(村)实际情况,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婚育文明户”、“ 计划生育模范家庭”、“ 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户”等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并将移风易俗、婚育文明纳入“星级文明户”、“ 文明信用户”、“ 好媳妇”、“ 好婆婆”等活动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群众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和熏陶。发挥党支部、村(居)委会、计生协会、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

创建活动自始至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切忌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要注意总结典型和经验,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并报市人口计生委宣教科。

附:潍坊市新型婚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标准

潍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潍坊市新型婚育文化示范社区居(村)创建标准

一、组织网络健全

1、有一个团结坚强的村级领导班子,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两委班子成员会议,定期分析形势,研究人口计生工作。

2、组织网络健全,有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社区居(村)计生主任符合“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群众公认”的要求;育龄妇女小组长(或楼长)配备齐全,全部为女性。社区居(村)计生人员做到责任心强、素质高,热爱人口计生工作,熟悉和掌握人口计生政策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能承担起宣传教育、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等工作职责。

3、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经常开展各种群众活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发挥好。

4、社区居(村)计生专职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落实。

二、基础工作扎实

1、近三年无违法生育,当年育龄妇女透(孕)查率达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孕后、产后、术后、药具后随访率达99%以上。

2、近三年无溺弃婴儿、无非法收养(抱养)问题,无因计划生育出现的集体上访事件。

3、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融洽,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舆论环境优化

1、有宣传一条街,宣传标语形式多样、活泼,内容新颖,层次较高,宣传效果好,无陈旧、模糊、受损等情况。800人以上村15条以上,800人以下村10条以上(城区居委会、社区除外)。

2、城区居委会、城市社区800人以上的宣传标语10条以上,800人以下的5条以上。

3、公路沿线、交通要道有大型、醒目的宣传版牌或标语(城区居委会、社区除外)。

4、有计划生育固定宣传栏或公开栏,有条件的设立生育文化长廊,定期更新内容,按规定项目及时公开计划生育内容。

四、入户宣传经常

1、每个育龄户有计生宣传品(资料)3种以上,其中当年的不少于2种。

2、计生专职主任按规定及时进行孕后、产后、术后、药具后随访,育龄妇女小组长每月对育龄群众进行一次入户走访,结合走访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

3、育龄群众生育政策和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五、开展集中活动

1、利用春节、元宵节、“7.11”世界人口日、“5.29”协会会员活动日等节假日、纪念日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2、有计生文艺宣传队,根据本村居情况进行宣传演出。

六、阵地建设规范

1、人口学校面积较大,干净整洁,有黑板、桌椅、录音机、电视机、VCD、照相机等必要的宣传器材。

2、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培训1次以上。

3、人口学校有图书角或在农村书屋中设置计生专柜,中国人口报、人口导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鸢都人口等齐全,各种计生图书达到100册以上图书。

4、有条件的设立新型生育文化广场,配备健身器材、娱乐设施。

七、深入推进移风易俗

1、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其中包括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男女平等、完善利益导向等措施,以及喜事新办、姓氏改革、女孩平等参与家族续谱和祭祀等移风易俗的具体内容。

2、村、居委会与每名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落实到位。

3、大力推进集体经济内部的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对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家庭落实相应的奖励措施,独女户、双女户在新农保、新农合、发放福利和划分宅基地、责任田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照顾。

4、倡导男女平等。两委成员至少有一名女性,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均为女性。夫妻二方可以自愿选择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落户居住;因离婚(丧偶)迁回娘家居住的妇女,享有本村(居、社区)同等待遇。

5、在“文明户”、“生产(工作)标兵”、“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各种评选活动中,把实行计划生育、自觉移风易俗作为一项重要条件,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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