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课后习题_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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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南京百创教育培训中心供稿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一、劳动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哪些方面?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
二、何谓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1、劳动法律事实:是指—些能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就是劳动法律事实。
2、劳动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应符合:
(1)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意图,即包含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
(2
(3)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示于外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三、何谓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
(2
(3)功能不同。集体合同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4于劳动合同。
调查问卷一般分为两类:
12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1(2
(3
(4
(5
?
(1)货币支付
(2)直接支付
(3)按时支付
(4)全额支付七、一个完整的员工沟通是由哪些要素构成?完善的员工沟通构成要素:信息的发出者、信息沟通渠道、信息的接收者。
八、职业病可以分为哪些类别?职业病分类: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其它职业病。
九、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忘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劳动者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简述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
(一)工伤医疗期待遇。
1、医疗待遇。报有效医疗费用和必要的护理费用;
2宿费
(二)工伤致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90%;
(3
(4)以伤残津贴为基数,共同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70%3(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4、职工因工死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地区平均工资
2)(1(2)其他亲属:30%(3)孤寡老人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
(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