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乡乡长与各位副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_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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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道路交通

莲池乡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食品安全

船舶安全

莲 池 乡 人 民 政 二0一一年十二月

-府

莲池乡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泊安全责任状

为进一步增强乡人民政府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形成领导抓、抓领导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促进我乡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云政发[2008]178、187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责任状》、《永仁县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和《永仁县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乡人民政府决定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责任按班子分工联系情况分别与乡人民政府乡长签订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泊安全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乡人民政府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负总责。按《莲池乡人民政府关于乡人民政府领导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所明确的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切实履行好领导、监督、检查和落实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乡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的副乡长是本乡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乡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和分管责任。其工作要求是:1.对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法规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并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抓总结、抓考核;2.组织本乡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亲自部署和参与重要活动、重大节假日的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重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3.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例会,全面听取本乡及分管行业领域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4.对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负分管联系责任。

(二)各分管领导及各村委会挂点工作队长对其分管联系工作及挂点联系村委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负分管联系责任。其工作要求是:

1.在分管联系工作及挂点联系村委会辖区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督促加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相对应的工作作为分管联系工作及挂点联系村委会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在行政审查审批等工作中把好关,在部署、安排、检查、总结、考核分管联系辖区范围的工作中,同时部署、安排、检查、总结、考核各项责任目标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与分管联系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

3.定期分析分管联系工作及挂点村委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状况,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的领导沟通情况,组织落实分管联系工作及挂点村委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安全投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分管联系工作及挂点村委会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做好工作。

三、分管领导及各村委会挂点工作组长具体责任

起联军(乡人大主席):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烟叶站、烟田办及班别村委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

李欣(乡党委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党政办、团委、妇联、农推中心、科协以及格红村委会、羊旧乍村委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

刘国光(纪委书记):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乡纪委办及查利么村委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

吴志琼(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经济发展办、公路管理所、综合文化站、新合办、卫生院、安监办、中小学、国土分局及查利么村委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

杨德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林业站、综治办、扶贫办、新农办、水管站、畜牧兽医站、统计站、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残联及勐莲村委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

王超(乡武装部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人武部、信访室、计生服务所及莲池村委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

杜亚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新农办及莲池村委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

杨万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勐莲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班别村委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船舶安全工作。

责任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与乡人民政府领导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乡人民政府乡长(签字):责任领导(签字):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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