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_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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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和《关于做好湖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7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我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任务
1.采集全校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个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
2.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3.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机构
为了推进教师系统数据建设,人事处负责全校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跟踪、指导、信息确认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各单位还需确定一名能熟练操作Excel电子表格、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同志为本单位教师信息管理员,负责采集本单位教职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采集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不含附属小学、幼儿园)。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附属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采集由岳麓区教育局负责。
(二)信息范围
人员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年度考核、岗位聘任、教育教学、专业技术职务、入选人才项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具体见附表,其中带有“★”号的七个信息表为必填表格。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3月3日前
完成学校动员,工作布置,教师个人填报。
第二阶段:2017年3月8日前
完成各二级单位审核确认和上报。
第三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 完成学校层面数据汇总和审核确认。第四阶段:2017年3月24日前 完成数据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信息填报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
(二)规范录入格式 填表之前请先查看填写说明(见附件),严格按信息采集表模块的格式进行录入,需使用Excel2003以上的版本进行录入,若更改格式会导致信息不能输入系统。
(三)确保信息安全
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四)材料上报要求
各单位将审核确认后的表格打印,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连同表格电子版一起交至人事科。同时请每位教职工提供一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规格:26mm(宽)*32mm(高),分辨率150dpi 以上。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60k。人事科联系电话:88872231,邮箱:hnsdrsk@126.com。
附件:
1、填写说明;
2、信息采集模块附表;
3、教师基础信息指标;
4、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字典。
人事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