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_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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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用植物油库存
检查省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8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冀粮检字〔2011〕38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的省级普查工作,根据《河北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省级普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并积极配合省复查组开展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河北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省级普查工作方案
食用植物油(以下简称“油脂”)库存检查的省级普查阶段是整个油脂库存检查的核心环节,普查情况是汇总全省检查结果的依据。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油脂库存检查普查阶段的工作,根据《河北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从2011年6月16日开始到6月25日结束。6月8日前落实普查工作人员。6月14日,所有参加普查的人员到石家庄集结。6月15日,对参加普查的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培训。6月16日,各普查工作组分赴各地开始工作,6月25日前完成普查工作。
二、普查人员构成及分组
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从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和油脂承储企业统一选拔、抽调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骨干参加普查工作。打破区域和管辖界限,按实物、质量、统计、财务、仓储管理等专业混合编组,从市、县抽调的检查人员不安排回本市辖区内开展普查工作。
全省共分5个普查工作组,每组13人左右,由省粮食局正处级干部任组长,每组负责普查若干个企业并完成对非政策性油脂企业商品油库存的摸底调查核实。每市派2-3人协助普查工作组开展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普查时,以5月25日的库存时点数为依据。重点检查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以下统称“政策性油脂”)库存,以及上述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的商品油库存。同时,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但未存储政策性油脂的其他企业的商品油库存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在检查过程中,必要时,应对相关企业油料库存进行延伸检查。普查的具体内容为:
(一)油脂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油脂库存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及时,企业执行政策性油脂购销、加工、储运的政策和计划是否规范,相关购销业务是否真实等。
(二)油脂库存质量卫生情况。重点检查油脂质量指标和主要卫生指标,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油脂定性试验或脂肪酸组成检验。同时,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油脂定期质量检验、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以及质量档案管理情况。
(三)储备油轮换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和地方储备油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四)政策性油脂库存费用补贴拨付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储备油和地方储备油保管费、轮换费,国家临时存储油保管费等,是否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至实际承储库点。
(五)政策性油脂库贷挂钩情况。重点检查各类政策性油脂库存成本与农发行贷款余额是否一致,相关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六)油脂仓储管理情况。一是执行油脂仓储管理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情况;二是执行中央储备油代储政策情况,重点检查代储的中央储备油是否存放在取得代储资格的企业和油罐中,资格企业代储条件是否与申报情况一致等;三是储油设施及安全管理情况。
此外,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但未存储政策性油脂的其他企业的商品油库存摸底调查核实工作,安排在普查阶段一并进行。
四、普查程序和方法
(一)合理安排工作程序。普查工作组到达各市后,首先听取市油脂库存检查联合办公室对油脂库存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的情况汇报。然后根据该市油脂储存企业(库点)分布情况,确定普查企业(库点)的先后顺序,普查工作组要按照“有库(点)必到、有油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所到市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企业(库点)的所有库存油脂进行逐
一、全面的检查。
到达被查企业(库点)所在的县(市)后,要听取县(市)督导企业自查和企业自查情况的汇报,查看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特别是各阶段的工作底稿、报表、报告等材料,了解企业自查的工作情况。结合普查结果,对所到市、县油脂库存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的情况以及企业的自查工作情况做出评估,在普查工作报告中反映。
到达被查企业(库点)后,要求企业提供普查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包括:会计账;统计账;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反映检查当日企业油脂、油料库存实际情况的货位分布平面图和货位明细表;油脂、油料库存保管账资料。包括保管总账、货位保管账、备查保管账、保管专卡,承储、轮换计划文件,出入库凭证资料,入库验收资料等;油罐容量测算资料。包括日常检查的测量数据及计算过程,油罐设计图纸,标定油罐的容量表等;企业自查资料。包括反映油脂库存自查和油料库存延伸检查情况的检查报告、工作底稿、汇总表,以及日常检查工作记录等。并要求企业选派业务人员配合检查。
在实际普查工作开始前,要根据企业库存数量及分布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检查工作程序,落实好统计、会计、库贷挂钩、质量等各专业检查和实物检查中的测量油罐体积、打尺、测温、扦样、传送样品、测量密度、记录数据等各重点环节的人员分工,检查各类设备、工具是否完好,备齐现场记录所需的表格,做好对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工作。要注意统筹实物检查与质量检查的协调配合,尽可能提高检查工作效率。
(二)严肃认真进行全面检查。各专业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检查方法,严肃认真地开展检查工作。
实物检查人员按照《食用植物油实物检查方法》和《食用植物油仓储管理检查方法》,通过对被查库点的库存植物油实物数量和仓储管理情况的检查,完成表1-
1、1-
2、4-1的填写。
账务(含统计、会计、库贷挂钩)检查人员按照《食用植物油账务检查方法》,通过对被查库点的各类账务进行检查,完成表2-
1、2-
2、2-
3、2-4的填写。
质量检查人员按照《食用植物油质量检查方法》及扦取样品的有关规定,与实物检查人员密切配合,完成质量扦样及对被查库点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在实际检查工作中,实物检查人员不再进行单独扦样操作。质量检查人员所扦取的样品,混合均匀后从中分出部分,交实物检查人员送实验室检测油脂密度。剩余部分由质量检查人员在罐区现场进行混样、分样,经扦样人和被查企业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封装后加贴封条和统一编号条,集中到指定地点,完成表3-
1、3-2的填写。对被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档案、化验室、化验人员等情况进行检查后,完成表3-5的填写。
送样工作应指定检查人员担任,不得由被检查库点相关人员代为送样。
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普查工作组组长要召集各专业检查人员开会,全面核对各方面的检查结果。各方面的检查结果互相印证、核对无误并与企业自查结果一致的,各专业检查人员形成的各种报表,交组长指定的数据录入人员统一录入,形成该企业的检查结果,并统一保管各种资料。普查结果与企业自查结果不一致的,要认真查找原因,核清实际情况,如实反应并说明原因。各种表格要按填表要求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三)非政策性油脂企业商品油库存的摸底调查。对非政策性油脂企业商品油库存的摸底调查核实工作的目的,是摸清这些企业的库存底数,搞清是否账实相符。各普查工作组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库点进行抽查。在确定具体抽查库点时,要尽量选择油脂储存量较多、对市场供应影响较大的企业。
到达所抽查企业后,各专业检查人员共同协作,完成以下工作。
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调阅企业工商登记材料,向管理人员询问情况,了解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等相关信息。
2、检查核对企业统计报表。逐月核对企业上年度以来各月份的商品油库存统计报表,检查相关的统计台账、加工台账、销售台账等,核定企业上年度商品油经营、加工数量,最高、最低库存,检查时点商品油账面库存,检查时点后库存变动等方面情况,必要时检查相关购销合同、财务账目、发票、出入库凭证等,延伸核实情况。
3、现场检查库存数量。现场查看企业储油设施,了解检查当日商品油库存的实际数量。检查企业的实物数量,可采取根据实物保管账,对所有储油罐上罐进行查看,随机抽取部分
油灌按照《食用植物油实物检查方法》进行深入细查,进而推断该企业全部油灌存油数量是否准确的办法。然后,根据检查时点后库存变动的具体情况,检查企业在检查时点报送的统计月报数量是否准确。统计库存与实际库存存在差数的,要详细了解具体原因。
4、填写检查工作底稿。摸底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统计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填入《非政策性油脂企业商品油库存摸底调查工作底稿》(附表2-5)。
(四)做好检查结果的汇总。普查工作组所有普查和摸底调查核实工作结束后,负责数据录入的人员要把所有表格(包括工作底稿、登统表等)录入电脑,并根据有关工作底稿汇总形成表5—
1、5—
2、5—
3、5—
4、5—5。其中5—5汇总所抽查企业的情况。各类纸质表格分企业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妥善保管。
五、普查工作组的交通及食宿
普查工作人员到省集中的交通费由省油脂库存检查联合办公室报销,返程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普查工作组赴各市,由省油脂库存检查联合办公室负责租用社会车辆送达。普查期间转移工作地点,由各工作组自行租车,费用由省油脂库存检查联合办公室报销。普查工作组要在所到地的定点接待单位按标准住宿,费用由省油脂库存检查联合办公室报销;普查工作组的用餐原则上自行解决,费用由省油脂库存检查联合办公室按标准报销。普查工作结束后,除普查工作组组长指定的需回石家庄继续完成后续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就地解散。
六、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普查工作由省油脂库存检查联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职责:一是负责普查人员的抽调、培训、分组;二是负责协调普查工作中的有关事宜;三是负责普查情况的汇总上报;四是负责普查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实效。今年的油脂库存检查,是国家第一次大规模组织对全国范围内油脂库存进行的全面清查,是加强油脂库存监管,推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油脂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的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普查工作组务必扎实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普查工作的各项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保证普查工作质量和效果。
2、加强领导,密切合作。这次油脂库存检查规模大,参与人员多,各普查工作组组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及时协调和解决检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专业的检查工作人员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参加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不管来自哪个单位,都要服从组长的领导,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严肃认真,扎实工作。普查工作是确保油脂库存检查质量的一个核心环节,各普查工作组要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查环节的每一项工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准确。
4、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要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普查工作组组长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具体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如发现普查工作走过场、隐瞒问题、编造数据等情况,要追究组长和具体检查人员的责任。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保密规定,落实检查数据传递的保密措施,电脑要明确专人管理,不允许利用查库专用电脑上网,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弄虚作假、违反检查纪律和廉政要求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切实加强整改工作。对各环节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通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果要逐级汇总上报至省油脂库存检查联合办公室。普查工作组组长负责跟踪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结果的上报工作。现场发现重大储油安全隐患的,要责成企业立即纠正,必要时进行整顿;发现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将实物封存,正在出库的暂停出库。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在总结报告中予以反映。
6、高度重视安全防护,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与粮食库存检查相比,油脂库存检查难度更大,危险性高,检查人员要进行高空作业,检查时段又正值高温多雨季节,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切实采取更为严密、更为有力、更为有效的安全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人身安全,坚决杜绝检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7、认真总结报告情况。普查工作结束后,各普查工作组要写出工作总结报告。普查工作总结报告要按照《2011年油脂库存检查省级普查工作总结报告撰写要求》(另发各普查组)进行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