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对策_居委会工作困难及对策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对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居委会工作困难及对策”。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提 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已推行多年,这一政策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幸福,具有重要意义。所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就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不会因为企业歇业、破产而受到损害,规避了企业的风险,并通过社区建设的不断完善提高生活质量,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本来是职工安乐、企业减负、社会和谐的“三赢”政策,但为什么企业尤其是困难企业在推行该政策的时候往往遇到了不少问题和困难呢?本人不是该项工作的实际操作者也不是该项政策的服务对象,没有利益立场,只是想结合自己的所听、所看、所想,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客观地分析出问题的所在,并提出一些可操作的措施。
【关键词】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 问题与对策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用人单位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不宜再承担管理社会保险对象的日常工作,这是社会保险发展完善的一个必然选择,也是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所以,站在企业的角度,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基本都会推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宏观上是响应国家政策,微观上其实就是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减负的一个内容。所以,把退休人员由“企业人”转为“社会人”,对于几十年或者一辈子在公有制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无论从情感上还是在认识上都容易产生抗拒的情绪,如果企业再在处理的方法方式上欠缺技巧和艺术的话,就会在推行工作的过程中容易激发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和诉求,甚至出现上访或者更加激烈的群体事件,把本来“三赢”的工作变成了“皆输”的局面。因此,合法、合理、合情地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实现“三赢”局面的关键。现就此谈谈本人观察到的一些问题及表层地提出一些处理对策:
一、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是合法推行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必要依据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一项国家推行的政策,既然是政策,就要求实施者必须严谨规范地去实施落实,才能让人信服。
存在问题:由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了几年,就认为这项工作早就深入人心,不用怎样去解释或者宣传,退休人员就应该自己都明白是“大势所趋”的工作这种错误认识,导致了“经验主义”地去开展工作,甚至还觉得企业能够筹足资金去推行工作,已经是对退休人员的“恩赐”,退休人员应该“感恩戴德”地去配合和支持,因此忽略了对退休人员的情感理解,使退休人员有一种被“遗弃”“蒙骗”“不受尊重”的失落感,从而激发了他们对“移交工作”的合法性的质疑。
建议对策:经过几年的推行实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不仅对移交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了明确规定,而且对移交的流程和协议的签订都赋予了更深入更现实的内容,这就要求企业在推行移交工作中要做到更细致更严谨,程序更规范合法,方法方式更人性化。
(一)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是合法移交的首要工作 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要求,而且“移交管理”是退休人员自愿选择的服务,所以不管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了多少年,只要企业是首次推行该项工作的,都应该深入细致地做好退休人员的思想发动工作,通过座谈会、发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宣传,要告知退休人员企业目前的情况,实施移交管理的目的,帮助退休人员转变观念,让他们有知情选择被尊重的感觉,并通过组织退休人员参观街道、社区退休人员活动情况,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充分认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政策措施,从而理解、支持和配合移交工作。
(二)科学制订移交方案是合法移交的关键内容
为保证退休人员顺利移交,企业应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移交方案应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拟移交的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年龄、身体状况、居住地分布等;二是移交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在移交的工作步骤上,要把做好退休人员的思想发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三是须明确移交后退休人员的有关权益问题和企业应该继续承担的责任;四是各项移交经费的预提金额及支付办法等。在方案制订以后,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要把移交方案与退休人员充分协商并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在这个环节上,建议企业建立“三方协商小组”机制,分别由企业推行移交工作的工作人员代表、企业工会选派代表和退休人员选派代表组成,目的是使移交方案的内容更公开更公平、更有说服力。
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是合理推行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将企业退休人员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是退休管理工作的一次新飞跃,社会化管理解决了关停企业“无人管”的问题、解决了企业忙于生产经营“不愿管”的问题、解决了部分困难企业“无力管”的问题,新体制更多地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让退休人员共享了社会发展的成果。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把这项工作做到位呢?
存在问题:由于不同的企业,在推行社会化管理工作中,兑现给退休人员的待遇都有所不同,那就容易使退休人员有种错觉既然是同一政策,为什么不同的实施主体就有不同的待遇,是否因为自己好欺负,是否因为自己没有去主张呢?然后再加上不同的企业推行工作的工作人员的态度、业务技能、管理水平有所差异,导致抱怨、愤愤不平的情绪出现,把本来好的事情变成了矛盾的激发源。
建议对策:一项政策的出台,需要在实践中进行磨合,毕竟不同的个体基于不同的立场会有不同的理解,同时不同的企业实施的效果也有差异性,因此,企业应该针对自身的实际状况,做好细节工作,“以人为本”,合理推行社会化管理工作。说白了,很多事情都很难单纯地“生搬硬套”政策去做的,尤其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思想工作,更应该掌握“人心”妥善处理,有法只是可依,以理才能服人。
(一)提高业务技能,做好名词解释
在移交的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意退休人员的诉求和不解,做好解释和平怨工作,因此就要求工作人员要读懂政策,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沟通技巧,尤其是懂得处理以下几个方面的诉求:
1、一次性移交补贴:由于这个不是强制性的福利,所以对于困难企业尤其难执行。但是,这是关系到退休人员的直接利益,特别是知道有些效益好的企业给予了一次性的补贴,他们有想法有要求也是正常的,所以,作为困难企业我们从态度上应该要有诚恳的态度表示理解,然后要适当通告一下企业的现状和一些经济状况,目的就是用坦诚的方式去争取退休人员的理解,毕竟企业走到今天,也有退休人员当初的努力和付出。千万不能以退休人员无权了解企业内部信息或者财务状况不适宜对外公开为由,剥夺了退休人员的知情权。
2、货币分房:虽然轻工至今也没有哪个企业能够实施,但是在广州市的确很多企业都实施了,所以我们也要理解退休人员有这方面的诉求的心态,特别大部分的退休人员在企业干了足足几十年,连一砖半瓦都分不到,有的甚至还是自己出去外面租市价房子(廉租房又不够条件,单位也没有福利房可以出租),有怨气有牢骚也是正常的。所以,我们要懂得如何安抚退休人员的情绪,一方面拿出有关的政策文件明确告知退休人员这个不是强制性的政策,而不是单纯说“现在还没有正式文件要强制执行”;第二方面,要估算一下如果要实行货币分房企业大概需要多少资金,涉及哪方面的人员,对退休人员作出通告,让退休人员真正从数字上明白企业的难处,而不是单纯的说“企业没有钱,企业困难什么什么的”,这样只会双方纠缠在“有钱没钱”的认识上,容易激发矛盾;第三方面,懂得艺术地作出承诺,在协议上明确表示只要有新政策出台,企业一定按新政策执行,不管是否移交,所有涉及的人员都由企业去落实。企业可以把新实施的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作为例子去安抚退休人员,只要有政策,只要条件允许,企业一定会想尽办法实施。第四方面,我觉得不管企业是否准备实行货币分房,都可以发出表格进行摸查和归集数据,不要怕麻烦,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企业掌握情况,更重要就是让退休人员感觉踏实,明白企业已经关注了,企业已经随时作好准备了,这一点很重要。
3、每人3000元的退休人员退管活动资金和10.5万元的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要对退休人员解释清楚,这是企业为了移交需要给各个区的退管部门交纳的费用,是企业移交工作最大的成本,目的也是为了退休人员以后有更保障的生活,并不是给退休人员个人的资金,尤其是特殊人员,更要对他们说清楚10.5万元的去向和使用说明。
(二)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移交细节
为了减少矛盾和摩擦的发生,我们还要注意在移交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工作。有些时候有些小细节,我们提前跟人家说清楚了,总比别人发现后去解释效果更好。例如以下几个细节:
1、工作人员要提高修养素质,要学会理解和包容抱怨,对待移交,要明确告知退休人员是“自愿性”行为,不是强迫的,有些退休人员会一时想不开,觉得跟了企业那么多年,有感情,不想“被遗弃”,不愿意移交,我们要理解,要心平气和去动员移交和宣传推行社会化管理的意义,绝对不能表现出是企业“恩赐”退休人员,即使再困难的企业,很多退休人员都会有传统的思想,“生老死葬”都要靠企业的,所以,我们要包容。
2、一个企业里面,退休人员的户口都会分布在广州市不同的区域,而不同区的退管部门在接收退休人员的过程中也有不同的要求,例如需要提供存折的银行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也会不同,交纳的相片张数也会不同,这样,企业就要事先提前跟退休人员说明一下,而且特别提醒一下,这样可以防止不同区退休人员之间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影响。
3、要摸查清楚退休人员的各类情况,做好标识,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知道企业对他们很熟悉的,不会遗留他们可以享受的各种福利的可能,让他们选择安心移交。第一类是有供养的直系亲属劳保关系的人员(严格按穗劳社综[2002]14号文件执行);第二类是孤寡、精神病、1-4级工伤残疾、独居、无子女及市外、境外定居(含时间、居住地)、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各级劳模授予、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工种退、病退、80岁以上高龄、特困、重病等情况的,都应该在移交表格的备注栏清楚注明,不可遗漏,因为谁知道以后会有什么政策待遇惠及这些特殊人员呢?
三、完善合情的后续服务,是检验推行社会化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环节 在移交工作完成后,我们发现,其实企业并不就是跟退休人员没有关系的,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就是因为企业没有注意到后续服务这个环节,导致了“折返诉求”的现象(在移交后才出现比较尖锐的诉求),甚至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存在问题:随着社会保障的不断完善,政策的时期变化(例如新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或者退休人员的自身需要(需要单位开具的各种证明),都会使退休人员继续要求跟企业保持联系,需要企业提供服务的,如果在这个时候,企业或者工作人员表现出“不耐烦”、“移交后你们已经跟企业没有关系”、“移交的目的就是我们不再管理你们和为你们提供服务”等消极态度的话,就会使退休人员产生“被遗弃”、“被忽悠”的情绪,容易激发矛盾。
建议对策:要紧跟政府步伐,及时掌握了解新的政策,例如前期新颁布的“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或者以后会出台的“货币分房方案”等,企业要争取第一时间跟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联系,目的是让退休人员知道,企业已经关注了这个问题,会有所筹措的,千万不能让信息、行动滞后,否则等人上门来咨询或者告知才有所反应的话,就会让人觉得有种“不说不做”“不告不理”的想法,这就容易激发情绪。而且遇到退休人员回企业寻求帮助的时候,企业应该理解,毕竟退休人员(大多数都是一辈子在同一企业的)在企业工作了几十年,很多情况企业有资料去记录去证明,只要能够做到,都不应该推托或者不理睬,例如一些材料是存放在劳资资料、财务凭证单据或者企业的文书档案里,并没有存放在个人档案的,因此,是企业应该做的,应该承担的责任的就应该热情地去为退休人员解决,只要退休人员满意了,就会有口碑,就会增强下一批退休人员移交的信心,形成良性宣传。
那么企业在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后,还应承担哪些责任?首先,企业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其次,企业退休人员居住的企业住房,尚未实行房改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仍由原企业负责。第三,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后,企业要继续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同时在重大节日和退休人员患重病或死亡时,企业仍负有探访、慰问和协助处理后事的义务。最后,千万不要出现“你现在已经推出社会了,这些事情企业管不了,或者跟企业没有关系”这些不和谐的言辞。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在推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宗旨,围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深化管理”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拓展服务内容,提高管理素质,就能使移交工作在合法合理合情的互动中顺利完成,从而更好地实现退休人员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得到组织管理和服务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