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流动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要求_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办法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县流动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要求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办法”。

县县流动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要求

县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县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要求,落实我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特制定出针对流动食品摊贩的备案管理工作要求,用以规范路边流动食品摊贩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流动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盛放食品的工具、容器应当清洁卫生;

(二)食品摊位应配有防尘、防蝇等设施;

(三)购买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查验、索取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天;

(四)用于包装食品的容器和材料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包装标准,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当使用获证产品,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并保留相关票据30天以上;

(五)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六)从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七)加工食品用的工具应应专用容器存放,必须工具售货;

(八)加工食品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县卫生监督所 2012年9月10日

《县流动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要求.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县流动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要求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办法 管理工作 摊贩 食品 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办法 管理工作 摊贩 食品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