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_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第一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第一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评定资格
(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全年无不及格科目(补考不计成绩),且学年考试考查平
均成绩(不含操行分)在80分以上,操行分80分以上。
(二)全学年无旷课(学生手册为准)。
(三)全学年的考试考查平均成绩(不含操行)占70%;
(四)获系级以上奖项情况(个人提供材料)占10%;
(五)参加社会实践,义工等活动情况(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占5%;
(六)参加考研情况,参加实训,实习情况占5%;
(七)进校以来承担院,系,班工作情况占5%(由系团总支,班主任打分);
(八)家庭经济困难占5%;由班级评定小组参照贫困生档案执行;
(九)英语过级加5分;
(十)计算机等级考试过二级加5分,过三级加8分,过四级加10分。
第二章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评定资格
(一)家庭经济困难并列入系特困生动态档案中,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无
补考情况,已均交家庭经济调查表和申请表者)。
(二)全学年无旷课节数。
(三)全学年的考试考查平均成绩(不含操行分)占50%;
(四)进进校以来承担院,系,班工作情况占10%(由系团总支,班主任打分);
(五)参加院系活动占20%(由系团总支打分);
(六)进校以来承担院,系,班工作情况占10%(由系团总支,班主任打分);
(七)家庭经济困难占10%;由班级评定小组参照贫困生档案执行;
(八)英语过级加5分;
(九)计算机等级考试过二级加5分,过三级加8分,过四级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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