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安中学中学学生住宿奖惩规定(推荐)_中学学生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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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安中学中学学生住宿奖惩规定
为确保住宿生遵守纪律,在住宿生群体中形成树正气、明是非的良好氛围,使宿舍成为有序、洁净、文明、温馨的第二个“家”,特制订奖惩及损坏公物赔偿的规定:
一.表扬、奖励:
1.深入、持久地开展人人争当“优秀室员”、“ 优秀室长”、“优秀宿舍”、“ 最佳室员”、“ 最佳室长”、“ 最佳宿舍”活动。(优秀、最佳宿舍挂牌)
2.对一贯表现好的住宿生和室长可在黑板报或校会上进行表扬。
3.大力提倡人人争做好人好事。对好人好事除记载在《住宿生好人好事登载表》
4.每天由宿管老师统计后公布,学期结束前一并统计,为评选“优秀室员”、“ 优秀室长”、“ 最佳室员”、“ 最佳室长”作依据。
5.获得“优秀室员”、“ 优秀室长”的住宿生可参加“最佳室员”、“ 最佳室长”的评选。
6.学期结束前对获得“优秀室员”、“ 优秀室长”、“ 最佳室员”、“ 最佳室长”的住宿生进行张榜公布,学校将颁发奖状,以资鼓励,并记入档案。
7.对获得“最佳室员”、“最佳室长”的住宿生,拍照片上光荣榜,并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8.凡住宿生参加校、区、市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活动的,获得“优秀室员”、“优秀室长”、“最佳室员”、“最佳室长”光荣称号的,优先参加评选活动。
二.违纪处理:
1.对于不能按规定及时回宿舍就寝、乱窜宿舍或在宿舍但不按时就寝、吵闹、起哄者,宿舍生活指导老师提醒3次,仍不服从管理者,交由值班行政处理,第二天通知班主任教育。
2.不服从管教1次由班主任教育,2次交年级部教育并告知家长,3次交宿舍管理小组处理并请家长到校协同教育,同时签订退宿前管理教育协议。
3.3次以上不服从住宿管理规定者取消住宿资格请家长带回教育,同时将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4.在宿舍内打牌、赌博、抽烟、酗酒者请家长到校协同做好退宿前的教育,情节严重者带回家教育并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对于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者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6.夜不归宿或打架者将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7.违章用电、用明火,酿成事故者,负法律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8.对不遵守纪律,损坏公共财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对损坏的财物进行必要或加价赔偿。
9.对在宿舍不服管教,屡教不改者寻衅滋事者,不得参加任何先进评选,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0.对于违纪情况严重的班级和年级的责任人,要纳入学校的年终考核和评比。
三.处理程序:
1.违规、违纪事由发生后,对有关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填写违纪处理单。
2.通知班主任,让其了解情由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于屡教不改者要告知家长,做好后续的处理准备。
3.宿管人员将处理单报经有关领导审批认可决定处理程度后,处理有效。
4.通知家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