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重点_证据法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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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言词证据:指以人类语言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具体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口供、证人证言、以及民事、行政当事人陈述等。
2.实物证据:指以实物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3.举证:指诉讼双方在审判或者证据交换过程中向法庭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活动。
4.质证:指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审判过程中针对对方举出的证据进行的质疑和询问。
5.司法认知:指法官对于待认定的事实(显而易见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没有争议的事实和职务上知悉的事实),在审判中不待当事人举证而直接予以确认,作为判决的依据。
6.司法推定:指由司法机关通过解释法律和创设判例等方式确立的推定。
7.归纳推理:指从个别推向一般,是根据个别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推导出某类事物具有某属性的认识活动。
8.演绎推理:指从一般推向个别,是从对事物的一般性认识达到对个别事物的更深刻认识。
简答题:
1.物证的特点:①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②物证一般具有“双联性” ③物证的证明往往具有间接性 ④通常具有不可替代性 ⑤物证的使用往往需要借助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
2.书证的特点:①书证可以作为证明待证事实的直接证据 ②书证所证明的事实内容一般比较明确 ③书证具有较强的稳定习惯。
3.概率论对证据法的主要影响:①概率论可用于评断单一物证的证明力 ②概率论可用于评断一组证据的证明力 ③概率论可用于评断全案证据的证明力 ④概率论可用于评断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过失的问题 ⑤概率论可以用于解决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
4.司法证明方法:指在司法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分为方法论层面、思维层面与制度层面。司法证明思维方法的特点:逆向性、对抗性与时效性。
5.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转移:只有在辩方提出有关积极辩护的具体事实主张时,证明责任才转移到辩方。①关于被告人责任能力的事实主张 ②关于被告人行为合法性或正当性的事实主张 ③关于侦查人员或执法人员行为违法性的事实主张。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倒置: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对巨额财产有合法来源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②非法持有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对持有毒品、枪支弹药、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等系属合法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③严格责任犯罪的案件中,被告人对不存在犯罪故意或过失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④警察对在侦查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6.我国证明规则存在的问题: ①在立法形式上缺乏统一性 ②在法律效力上缺乏权威性 ③在规则内容上部分缺乏可操作性 ④在规则体系上缺乏协调性、完整性。
选择题、填空题:
1.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采纳证据的客观性标准、关联性标准和合法性标准
2.新证据的认定考虑:①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内已经客观存在 ②当事人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对于新证据(必须是新发现的证据,不能是新收集或新提出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补充举证,法庭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举证。当一方获准补充举证时,法庭也应该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时间准备举出反正。
3.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因:举证便利、诉讼效率
4.认证的主体:法官
5.特征的数量和特征组合的关系:特征的数量越多,特征组合的特定性就越强(成正比)特征的数量与特征组合的特定性成正比,与该特征组合出现重复的可能性成反比
6.言词证据:指以人类语言为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具体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口供、证人证言、以及民事、行政当事人陈述等。
直接审理原则:指法官必须直接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案件事实。言词审理原则:指庭审调查过程中的举证和质证都必须以言词方式进行。
7.证据为本原则:指司法证明活动必须以证据为本和基石。
8.原生证据:指直接产生于案件事实或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的证据。
派生证据:指在原生证据的基础上经过复制、复印、传转、转述等方式生成的证据。划分标准是证据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或信息来源之间的关系。
9.被害人陈述的特点:①不可替代性 ②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③经常带有倾向性 ④往往带有综合性
10.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①众所周知的事实;②自然规律及定理(除此之外都可以被推翻);③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④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⑤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定的事实;⑥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
11.取证:是指调查人员为揭示案件真相或证明事实主张,依法展开的收集证据、初步审查证据以及保全证据的专门活动。举证:指诉讼双方在审判或者证据交换过程中向法庭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活动。
质证:指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审判过程中针对对方举出的证据进行的质疑和询问。认证: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证据进行审查评断,确认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活动。
12.(根据法律是否明确规定)立法推定:指由立法机关在有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推定。司法推定:指由司法机关通过解释法律和创设判例等方式确立的推定。
(根据推定事项主题的不同)事态推定:是根据一定的基础事实对人、物、事等认识客体的内容、性质、特征或状态做出的推定。权利推定:是根据一定的基础事实对该权利之归属做出的推定。行为推定:是根据一定的基础事实对某行为的对象、性质或特征做出的推定。原因推定:是根据因果关系来确认某事实为原因的推定。过错推定:是根据一定的基础事实确认侵权责任人具有主观过错的推定。意思推定:是根据一定的基础事实确认行为人意思表示的推定。明知推定:是刑事诉讼中根据一定的基础事实来确认被告人主观明智的推定。目的推定:是刑事诉讼中根据一定的基础事实来确认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
13.证明责任的倒置与转移的比较:a.从表面上看似乎无差异,但在实质上,证明责任的倒置违反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律,而证明责任的转移则没有违反。B.证明责任倒置适用的证明标准高,证明责任转移适用的证明标准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