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_广东十三五产业规划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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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我省建筑产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保持和发挥建筑产业的支撑作用,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对我省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开放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规划纲要的主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等相关文件,省委关于我省“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精神和战略部署,《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等。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挑战,努力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建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作用明显增强,拉动效应更加凸现,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发展现状 1.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产业保持稳步、健康发展,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支柱产业地位日益增强,为广东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5 年,全省建筑产业总产值突破8800 亿元,排在全国第五位,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 4.9%,是2010 年的 1.9 倍,年均增幅达 13.3%。建筑产业增加值从 2010年的 1551.8 亿元增加至 2015 年的 2441.9 亿元,净增 890 亿元,年均增长 9.5%;2015 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 GDP 比重的 3.4%,比上年提高 0.2 个百分点。建筑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提高。2011-2015 年,建筑业累计完成利税总额达 3083.3 亿元,其中,2015 年利税总额 765 亿元,是 2010 年的 1.6 倍,年均增长 13.1%。“十二五”期间,建筑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保持在 3.0%-3.3%左右,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富民安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大建筑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企业的资质结构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骨干企业总体实力增强,涌现出一批能够承担高大精尖项目的龙头企业。到 2015 年末,全省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增至 14 家;一级资质企业突破 1100 家,比 2011 年增加552 家。全省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企业达 505 家,比 2011 年增加 258 家,业务范围涵盖建筑装饰、环境、消防设施、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照明工程、风景园林等多个领域,基本具备承接各类省级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和水平。一批骨干大企业积极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入选“2015 年中国建筑业综合实力 100 强”。

3.技术进步成效显著

我省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和自主创新,加快推进创新发展。一批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完善管理体系,重视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研究,突出核心技术攻关,设计、建造能力显著提高。全面启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推广应用,率先成立省级 BIM 联盟,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布 31 项省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完成 1343 项建设科技成果的鉴定,其中7 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82 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639 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463 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数百项科技成果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一批“四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实现节能、利废、环保等目标。

4.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我省深化建筑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基本建成全省建设工程交易项目中心数据库,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归集。出台《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五公开”实行办法》等文件,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代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构建有别于行政审批的行业自律资信评级模式,激发市场活力。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工程造价制度建设。颁布《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先后制订并颁布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绿色建筑评价、绿色建材产品等地方标准,初步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并实施《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安全巡查、安全专项整治、施工污染环境集中整治等系列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5.工程质量全面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鼓励大型骨干建筑业企业参与质量奖评选。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99.94%;“十二五”以来,全省共有 32 个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2 个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高质量完成一批设计理念超前、结构造型复杂、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重大工程,为改善城乡人居条件做出突出贡献。

全省共有 18 个国家园林城市、3 个国家园林城镇、7 个省级园林城市、7 个省级园林城镇,8 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6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218 个省级宜居社区, 213 个宜居示范城镇、648个宜居示范村庄,26 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深圳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6 个项目获得“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建筑质量和设计能力的提高,为保证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及生态环境三者协调一致,建设绿色美好家园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6.绿色建筑发展取得新突破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推动建筑绿色化,初步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面积6977 万平方米,认定绿色建筑面积 1127 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实现绿色建筑地级市全覆盖,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国前列。截至 2015 年底,我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 100%。我省“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超过 6.2 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 2050 万平方米。先后建设 5 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深圳市率先开展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建成 30 个市级示范基6地和项目。全省绿色建筑的加快发展,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减少污染,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安全、健康、宜人的人居环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1.综合实力相对不强综合实力相对不强综合实力相对不强综合实力相对不强与沿海其他发达省相比,我省建筑业规模有待提高。2015年,我省建筑业产值规模位居全国第五位,与经济大省地位不相称。我省建筑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较低,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度不高,企业竞争力不强,大型龙头企业较少,缺乏具有资源整合能力、品牌影响力、能参与国际竞争的本土跨国建筑承包企业。

2.发展方式亟待转变

我省建筑产业仍处于相对粗放的发展阶段,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产业整体素质较低,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建设滞后,发展战略意识不强,市场扩张能力不足。

3.创新能力比较薄弱

我省建筑产业仍未完全摆脱劳动密集型的发展格局,科技创新力量薄弱。大多数企业在技术革新、设备更新等方面缺乏资金投入,技术和装备水平不高,创新管理能力不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4.现代化水平不高

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不高,与先进国家、地区相比差距较明显,存在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建设周期长和生产效率、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偏低等问题。现代化建筑标准和建筑结构体系有待完善,未达到大规模工业化的要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小。

5.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诚实守信的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完善,建筑市场仍存在一定的恶性竞争,市场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投资建设、招投标管理、市场违法违规查处、动态监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发展环境和趋势

1.产业分化和竞争全球化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产业分化和竞争全球化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产业分化和竞争全球化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产业分化和竞争全球化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国际建筑市场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各国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旺盛。其中,亚太地区成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的增长引擎,拉美地区市场规模快速上升,发达国家将投入更多资源进行基础设施更新和绿色能源建设。国际建筑市场份额的扩大,有利于我省建筑业企业加快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一体化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建筑产业格局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兼并重组成为常态。这有利于我省建筑企业加快战略转型和兼并重组步伐,不断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推动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商、集成商和城市综合运营商方向发展,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做强做优。

2.“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

“十三五”时期,我国“一带一路”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将引发大规模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直接带动大批铁路、公路、港口等跨境项目的建设,为我省建筑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重大机遇;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设立,为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拓展对外合作空间、调整经营布局、加快“走出去”的战略步伐。

3.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建筑产业的市场空间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明确提出,到 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 60%左右,努力实现 1 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省。“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的投资潜力将进一步释放,以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乡危旧房改造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为代表的新一轮建设将全面展开,建筑产业面临巨大的市场空间。

4.绿色发展的浪潮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十三五”时期,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以全面提高建筑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发展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现我省建筑业跨越性发展。在绿色发展浪潮的推动下,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将进一步得到调整,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必将催生一批绿色建筑咨询、设计、施工、运维等高端服务企业;必将涌现一批以绿色发展为使命,集设计、施工、运维为一体的城市综合运营商;必将产生智慧建造、智慧管理等新的建筑业经济增长点,有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5.新技术增强建筑业创新发展的动力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以及 BIM 技术的深入应用,将推动建筑企业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开发经营、生产施工等全产业链建设中的优势;加快应用、推广信息领域的最新成果,为建筑企业转变发展观念,调整发展战略,不断挖掘发展潜力,实现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注入了新能量,同时对建筑企业激发创新发展动力,推动企业快速变革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技术对促进建筑产业推进科技与管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健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提高建筑产品科技含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要求,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机遇,落实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探索广东绿色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把建筑业打造成为具有较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现代产业、节能环保绿色产业,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推进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建筑质量和性能。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广东实际并有所创新,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标准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

2.坚持协调发展,优化建筑产业结构

遵循建筑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建筑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相协调,推动建筑产品供给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协调。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做优做强总承包企业,做专做精专业承包企业,做实做好劳务分包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3.坚持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推动建筑产业发展的基本途径。在建筑业全产业链中践行绿色建设模式,推进绿色建材、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和绿色改造,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彰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绿色发展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4.坚持共享发展,确保安全高效高质

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建筑产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环境质量水平。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中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推动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基地和项目建设。

5.坚持开放发展,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机遇,加快融入全球化的步伐,全方位对接外部市场,以国际化新视野发展建筑产业,加快推进与国际化建筑标准对接,鼓励企业“走出去”,培育建筑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省建筑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任务使命和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契机,实现建筑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完成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建筑产业市场环境逐渐成熟,体系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以龙头优势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产业集群,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产品和建造方式普及,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大型建筑企业经营国际化有新的突破,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1.产业规模效益目标

实现建筑产业规模和效益平稳较快发展,建筑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总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跨越。

——到 2020 年,全省建筑产业总产值达到 15000 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 12%;全省建筑业增加值达到 3800 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 9%;建筑业省外完成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达到 30%以上。

2.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专业类别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龙头骨干企业数量明显增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加强,形成产业结构优化、专业分工合理的建筑产业新格局。

——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到 2020 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15%。其中,政府投资新建保障性住房、“三旧”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达到 20%,商品房的比例达到 15%。建成 5 个示范城市、15 个示范基地。采用建筑现代化的工程建设总体施工周期缩短 1/2 以上,建筑垃圾排放量减少 80%以上,施工扬尘量下降 80%以上,建造过程碳排放量下降 50%以上。建成 10 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15 个省级示范基地;建成千亿级现代建筑产业集群 1 个,实现建筑产业配套服务集约化;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总承包资质更加齐全。

——促进大型企业做强做大,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到2020 年,施工特级企业数量达到 20 家,勘察、设计综合甲级企业数量达到 12 家;年产值 100 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超过 12 家。

3.科技进步目标

建筑技术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效果更加显著,建筑业技术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

——大型骨干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勘察设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勘察设计行业专利和专有技术年均增长率不低于 15%。

——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0.5%。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施工装备水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能够参与主编国家、行业标准。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实现施工项目网络实时监控的比例达到 60%以上。

——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特大桥梁、水电、核电等重要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特级及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甲级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建立起正常运行的内部局域网及管理信息平台。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各环节得到全方位推广应用。——大型骨干工程设计企业基本建立协同设计、三维设计的设计集成系统,大型骨干勘察企业建立三维地层信息系统。参与主编国家、行业标准。

4.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加大,人才培养和评价考核渠道拓宽,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人才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

——调整优化队伍结构,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国内知名专家,以及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有海外承包经营能力的跨国经营型企业家达到 50 人;有海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投资和运营经验的国际化高级技术和专业人才 100 人。

——基本实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

——加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建筑工人技能和标准化意识得到提高,全面实现岗前培训全覆盖,70%以上的建筑工人参加岗前技能提升培训。培养 1000 名掌握先进技术、有海外建筑施工经验的国际化高级技师、技工骨干人才。

5.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深入发展,绿色建材广泛应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到 2020 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重点开展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标识,建成一大批三星级绿色建筑。

——到 2020 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 50%,试点示范工程中应用比例达到 80%。

6.建筑市场监管目标

形成较完善的建筑业监管方式和市场监管体系,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发展环境优化,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建筑市场监管法规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保险制度逐步建立;个人注册执业(认可)制度进一步完善。

——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完善;基本形成有效的行政执法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7.质量安全监管目标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方式取得明显成效,工程施工事故明显减少,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新的水平。

——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形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

——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及国际先进水平,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显著进步,建筑工程安全性、耐久性普遍增强。

——全面推行质量检测、商品混凝土质量信息化监管。竣工 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 100%,工程质量一般以上的事故实现零发生。

——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住宅品质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

——依法应当实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程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获国家工程质量奖的工程项目数量处于全国前列。

——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职业行为“一处锁定,全省联网”,实现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

8.信息化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以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取得明显成效,电子化和标准化审批广泛推行,行政审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市场与行业更加自律,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强化;以电子政务、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等为依托,建成全省建筑市场大数据库,企业、人员、项目、诚信四大基本要素的信息采集、加工、公开、联动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和行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初步建成。建筑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形势下管理、生产的新模式,BIM、物联网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信息化在企业标准化管理中的应用更加普遍,信息化应用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表 1:广东“十三五”时期建筑产业主要发展指标

注:指标和目标值参考来源:《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文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以全面提高建筑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以现代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以装配式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实现我省建筑业跨越式发展。

构建装配式建筑生产体系。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产业链,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建筑生产能力和施工水平。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协同设计能力。按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方式改造建筑业,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先进高效工程技术和装备,大幅减少现场人工作业。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

培育装配式建筑基地。引导传统建筑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整合各类生产要素,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实现建筑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培育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一体化施工的产业集群。支持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向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项目,加快形成一批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实现建筑产业配套服务集约化。积极引导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

加快标准化制定。制定装配式建筑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的种类、通用性、可置换性,以标准化推动建筑工业化;提高建筑构配件的工业化制造水平,促进结构构件集成化、模块化生产;鼓励建设工程制造、装配技术发展,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适用工程上采用制造、装配方式,进一步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

针对建筑设计、部品及构配件生产、施工、装修、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的全过程,在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试验和试点工程的基础上,编制和修订适用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标准图集、通用产品和设备手册、技术指南,建立产业化标准体系。制修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

抓好试点示范。鼓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有效利用“粤港澳经济圈”的区域经济优势,率先建成示范城市。选择一批有条件的村庄,开展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农村住宅建设试点。培育一批工程设计、施工、运维和部品部件生产的示范基地,大力开展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示范城市、试点村庄、示范基地制订行动计划,督促检查推进建设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监督和跟踪服务,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推广重点。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按近、中、远期示范推广目标的要求,每年确定一批推广项目。重点在全省保障性住房、“三旧改造”和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推广装配式结构;在工业厂房、仓库,以及体育、教育、卫生等大跨度、大空间、超高层和抗震等级较高的公共建筑优先选用钢结构建筑;在居住建筑,以及办公、商业、文化等公共建筑中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在农房建设中积极推进轻钢结构;鼓励住宅小区围墙、工地临建、管道管廊等建设配套设施采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部品部件;鼓励具备条件的旅游度假区、园林景区等因地制宜采用木结构建筑或部件。

(二)提升企业竞争实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引导企业适应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方式和生态环境要求,加快资源整合,利用我国和全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延伸产业链,做强优势环节,探索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子,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竞争优势。

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扶持发展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施工龙头企业,支持大型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等企业联合重组,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培育集投资、设计、施工、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打造建筑航母企业,提高建筑行业产业集中度。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大型设计、施工企业向开发与建造、资本运作与生产经营、设计与施工相结合的方向转变,推动有实力、重诚信的企业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以骨干龙头企业的规模、品牌、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基础,培育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企业。

支持企业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建设建筑业与金融业合作渠道,推动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鼓励金融资本采用 BT、BOT、PPP 等模式支持总承包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培育若干家总承包业务与金融资本融合的成功示范单位。打造“专、精、特、新”的专业企业。针对建筑产业的关键环节,积极扶持发展一批优势专业企业做专做精,引导中小型施工承包企业向专业化企业发展。扶持竞争力强、特色明显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智能化、钢结构、隧道等专业化企业;培育实体化、一体化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促进不同类型企业差异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扶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分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承包公司,引导二、三级企业积极研发专有技术,走“专、特、精”道路,向特色专业承包方向发展。支持企业提升进入专业工程市场的能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成建制用工方式,支持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引导组建劳务公司。

积极发展建筑咨询服务企业。规范发展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营造有利于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推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创新服务产品,提高服务品质,为业主或委托方提供专业化增值服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支持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企业通过改制、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扩大服务领域。

培育现代建筑产业集群。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引导一批技术型企业围绕核心环节成长,形成产业集群。

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打造建筑行业总部基地,促进行业集群式发展。支持我省建筑业企业与央企和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合作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国内外高端建筑市场竞争。吸引央企和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优先保障企业总部落户所需的经营用地。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建筑产业示范园区,整合装备制造、建材生产、设计咨询、资金物流等要素,引导建筑业企业集聚发展。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技术进步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建筑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突破,积极引导建筑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加快推广应用 BIM 等信息技术领域最新成果。

健全建筑产业技术支撑体系。构建与国家技术体系相衔接、适合亚热带气候特点、具有岭南文化特色的广东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形成贯穿建筑业全产业链的技术路线图。鼓励企业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工法,支持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加快企业标准编制。充分发挥建筑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创新研发技术含量高、应用价值高的专有技术、工法和标准。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培育和组建一批现代化工程研发中心、共性技术服务中心、行业协同创新中心等机构,鼓励技术研究机构和试验室成为国家或地方工程领域专项技术研发基地。引导企业通过开展战略联盟、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的技术储备,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科技含量,推进建筑业技术更新与创新。支持大型企业和设计院合作,积极寻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化工程标准和设计技术合作,为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提供技术设计支撑。

加大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扶持相关企业申请筹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协作创新平台、校企联合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的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居住建筑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关键技术攻关,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指导全省开展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叠合楼板、预制窗台板、整体厨卫、集成房屋、装配设备、智能家居、成品钢筋等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产品质量及建筑工业化水平的提升。大力推动先进适用抗震技术的应用。

促进信息融合。加大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工业化生产全产业链中的应用,鼓励以“互联网+”的方式优化配置市场资源,着力解决建筑产业信息不畅、上下游脱节、资源分散、资金流通不畅等问题。以设计为引领,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营、拆除及城建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全生命周期的应用与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 BIM 应用水平考核评价机制。大力推动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运营智能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等信息技术的创新、集成及应用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降低工程项目的运营成本。开发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对技术研发型建筑企业实行专利信息推送服务。明确建筑业统计边界,健全建筑产业数据统计机制。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注重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创新,倡导绿色理念,坚持绿色设计,推进绿色施工,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增强绿色科技发展能力。

完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研究制订绿色建设省级条例,逐步推行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全生命期的绿色建设发展模式。

创新绿色建设金融,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综合利用社会资本、外资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绿色建设。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引导有条件城市试点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建立完善绿色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材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

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计划。完善新建建筑在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的节能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推进规划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试点工作,强化建筑节能源头把关。研究制订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的双控行动。

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制订实施我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修订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完善财政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到 2020 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 30%。继续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引导有条件的城市按规定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公示工作,鼓励应用 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各类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标准,逐步实施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及推广,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完善财政激励政策,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应用的管理,做好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市场的统计及监测分析,到“十三五”期末,各市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全面完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进一步提高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等新型建筑材料的比例。加快推进绿色施工方式的研究。制订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制度,研究制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政策,财政性投资占主导项目和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逐年提高,鼓励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绿色建材。

(五)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推进建筑市场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动态的市场监管机制。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坚持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构建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全面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制度和工程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核算制度。结合广东现行的标准体系和抗震设防、绿色节能等要求,研究制定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配套的计价定额。创新定额编制方法,推动建筑生产要素价格和费用的市场形成机制,推动工程定额动态化管理,提高工程定额市场化程度。

创新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增强政府公信力。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行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方式。推行阳光、透明的工程招投标机制,试点放开非国有投资项目招投

标制度,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推行电子 化招投标,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坚 决遏制和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 强合同管理,修订出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等以及不同发承包方式的标准合同范本,建立合同监管 机制。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制定全省统一的工程

项目数据标准、数据交换标准。构建省级、市级和县级有效衔接 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平台,明确信息采集、数据公开、共享 和交换的管理模式,建立全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库,对在建工程 项目、市场各方主体及关键岗位人员实时动态监管,动态记录市 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工程 建设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曝光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 为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工程建设企业和从 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现场诚信行为评价制度,设计全省建筑业信 用评价体系,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逐步建立“守 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 29 资质审批、招标投标和扶持奖励事项中的应用,引导企业诚信守 法经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服务和行业自律,促进建筑业 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创新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创新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创新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建立

与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服务体制,完善建筑产 业现代化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 督、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严肃查处不履行建设程 序、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 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及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依法清理建设领域的各类保证金,取消不合理的保证金,规范保证金的收取、使用、返还等行为。加强对涉及建筑业企业及工程项目收费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增 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建立工程款结算约束机制,逐步推 行预算价、中标价、结算价按规定公开制度,分类明确结算时限,缩短结算周期,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规范行业各 类保证金制度,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农民工工资 防欠清欠等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

(六)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六)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六)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六)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 制,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提高 监管效能,形成主体负责、中介服务、政府监管良性互动的工程 30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项目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项目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项目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项目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

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 立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建立建筑施工企业首 席质量责任官制度。出台“两书一牌”制度实施办法,提升“两 书一牌”覆盖率。在五方责任主体基础上,建设项目主体质量数 据库,研究探索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 定代表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主要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 工程师的强制培训制度。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推行工程质 量、成品住房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保 险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改革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逐步 实现由施工监理向项目管理过渡。

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与

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等有机联动。理清 政府监管与企业之间的责任边界,全面推行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逐步建立以质量安全巡查为主要手 段、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市场 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实行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联 合执法。各地要强化政策文件的执行力和执法公正性,加强层级 联动,确保指令和反馈、监管要求和现场整改形成闭环体系。积 极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突出对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项目的 31 监管,突出对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的监管,突出对质量安全行为 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产品质量追偿机 制,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装配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房 屋市政质量动态管理制度及绿色施工管理制度。探索引入保险机 制和服务,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治理,加强地铁、高边坡、市政桥梁的 质量安全监控,持续开展建筑模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动态管理,将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作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 审查重点。常态化开展针对使用假冒伪劣建材、建筑工程施工转 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查处工程实体 常见质量问题的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督查和通报、督办制度,加大行业典型、重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

革,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 质量控制标准化,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 查。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制度,实现管理行为标准 化、设计要求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过程 控制标准化、施工机具设备和模板标准化,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 体系和考核办法,发挥示范引路作用。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 制,加强创优过程的施工现场指导,提高创优成效和工程质量水 平。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 32 量水平。推动企业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和 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过程控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工程质 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推

进自主创新、新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发挥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 中的先导作用,完善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将建筑师执业范围拓 展覆盖至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明确其在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内 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市场化价 格秩序,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机制,深化企业体制改革,鼓励多 种所有制形式、不同规模的设计机构发展和竞争。强化工程监理 制度,引导工程监理主体和服务模式多元化,大力推进监理单位 现场监督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引导工程咨询设 计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咨询、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咨询、施工指导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一 体化服务。

(七)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七)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七)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七)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点领域突破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创新行政审批制度,逐

步弱化企业资质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发挥 行业自律作用。优化企业资质申报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建立高 效、便捷、公正的电子化审批平台,逐步实现企业资质审批标准 化、信息化和动态化。强化个人执业资格责任,加强企业资质审 批后的动态监管,探索资质、资格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取消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

做法,简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备案手续,实行告知 性登记备案。清除各地区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的各类准入障 碍,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

承包实践,加快研究出台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着力解决影响工程总承包的体制机制 问题,调整完善现行招投标、施工管理、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 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推广使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繁荣工程总 承包市场。

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引导建筑业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完善企业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 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剥离、主辅分离等方式推动企业改 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动力。鼓励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 益分配,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建筑业“营改增”为契机,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企业财务 管理,通过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增加企业效益。

(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

(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

(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

(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

以‘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发港澳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引领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 海外市场。

加强粤港澳合作加强粤港澳合作加强粤港澳合作加强粤港澳合作。推动建设粤港澳统一的建筑市场,开拓港

澳地区及海外建筑市场。鼓励建筑业各关键环节的骨干企业深化 34 与港澳企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承揽境外大型 工程项目。支持企业以自贸区建设为平台,推进粤港澳建筑服务 贸易自由化,构建统一的建筑市场。积极利用港澳地区资本市场,紧扣“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以资本经营带动生产经营,培 育建筑产业链的新环节。

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支持企业跟踪国外投资热点,围绕重点

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走出去”发展,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到资源丰 富、市场潜力大的亚洲、非洲等国家开展工程承包,通过对外承 包工程换取当地市场和能源、资源,以多种方式提高盈利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合作,增强全行业对外的合力,大力支持 BOT、BOOT、PPP 等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使用中国工程标 准的工程项目,带动设备、建材、技术、标准的出口。支持企业 利用自身优势,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揽境外 大型工程项目。

完善“走出去”的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国家‘走出去’的政 策,支持建筑行业企业和有关商协会参与我省“走出去”信息服 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建筑业市场重大工程事件应急协调机制,保障“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鼓励企业申报对外援助成套项 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积极争取我国援外工程项目。积极参 与我国政府推动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工程项目建设,带动建筑设 计、咨询、施工、监理等企业“走出去”发展。35

(九)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九)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九)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九)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完善人才培训管理体系

以加强人才素质建设为核心,着力培育一大批建筑业创新型 人才、国际化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探索制定各类人才培养标 准,促进人才总量与建筑产业发展目标相适应。

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平台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平台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平台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平台建设。建设建筑业创新型人才培养引

进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 推动建筑企业及关联产业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支 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对接职业院校实行订单式培养。依托高校建立 国际化技术人才培养和输送平台,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设计、工 程施工能力的高端技术人才。注重专业人才国际化培养,推动我 省建筑骨干企业与央企海外承包经营企业的人才培养合作,鼓励 企业选派人员到境外承包工程进修,推动我省工程设计、项目施 工和技术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

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完善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快人

才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 统筹和社会参与的培训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从业资格人员继续教 育培训管理平台,加强执业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增强教育培 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承接海外工程建设项目的机会,建设 海外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

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培

养重点,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大型建筑骨干企业与重 点职业院校等机构,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促进职 36 业教育培训工作快速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采取订单 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形式,加快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 人才和新产业工人。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鼓励建筑企业与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和产学研联盟,协同开展建筑行业重大技术攻关,协同培养创新型专业技术人 才。

强化人才管理。强化人才管理。强化人才管理。强化人才管理。围绕产业升级目标,坚持“双创”引领,突

出能力业绩和技术创新,培养一批有国际经营能力、有承包经营 境外建筑工程经验,带动我省建筑业“走出去”的专家和企业家 团队,对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有突出贡献的经营团队给予奖励。搭 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我省有优势建筑市场的海外建筑技术 人才库,为我省海外承包工程提供外部智力支持。推进实施“互 联网+人才”培养计划,整合从业人员信息资源,构建完整准确、高效一致的执业注册和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满足执业注册管 理、人员培训考试管理、继续教育管理、职称申报等需求;实现 建筑行业业务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联动,提升 全省建筑从业人员管理与服务水平。

建立现代产业用工制度建立现代产业用工制度建立现代产业用工制度建立现代产业用工制度。提高工人组织水平,建立以总承包

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的用工方式。引 导专业化作业的小微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建筑工人组织化、公司 化管理,全面推行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保护工人合法权益,落 实劳务合同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 37 的原则,落实工资支付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总承包单位的监督 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 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 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建筑 产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统筹协调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 工作,各市、县(市)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十三五”建筑产 业发展规划落实的统筹协调。

(二)强化政策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拓展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重点 支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和成品 住房。优化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使用结构,加大对采用 装配式建筑技术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对装配式 建筑项目给予容积率、财政补贴、融资帮扶等优惠政策,在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型产业、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与构配件企 业支持。加大对主导制定国家级或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的企 业的财政支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和完 善人才培育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建筑产业国际化创新高端人 38 才和技能人才实训园区,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重点产业专项公共实 训基地。落实符合现代化生产条件的建筑及住宅部品研发生产企 业、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的企业,符合条 件积极争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按规 定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 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 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免征 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畅通对开拓境外市场的建筑 企业享受境外缴纳所得税额税收抵免政策的渠道。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 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性担保方式,支持以建筑 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的反担保形 式,引导保险机构和银行合作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应收账款信 用保险和质押贷款。支持主营业务突出、实力较强的建筑业企业 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鼓励社会资本发起组建促进建筑产业现代 化发展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各类风险资本参与建筑产业现 代化发展。大力发展工程质量保险和工程融资担保。鼓励符合条 件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优质诚信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融资,积极 拓宽融资渠道。39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三)优化发展环境

大力宣传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意义,让 公众全面了解建筑产业发展对地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建筑品 质、宜居水平、环境质量的作用。通过举办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 系列年度博览会,向社会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企业。对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优秀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引领 建筑工业化发展。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举办专业论坛等 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各类企业和消费者的宣传,提高新 型建筑工业化在社会中的认知度、认同度,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 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建筑产业现 代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注重示范指导

(四)注重示范指导

(四)注重示范指导

(四)注重示范指导

加强行业引导。将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情况和成效作为重要 考核内容。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优先 考虑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项目。建立并定期发布《广 东省建筑产业优质诚信企业名录》,对建筑产业现代化优质诚信 企业在资质评定、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倾斜。强化技术指导。建立和完善建筑技术专家库,建立专家责任 和利益机制,成立各产业环节的专家委员会,发挥第三方的社会 功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方案和应用技术论证制度实 施,提高施工图审查的科学性。

强化示范引导。强化示范引导。强化示范引导。强化示范引导。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鼓

励人居环境城市和绿色建筑示范市率先建成省级建筑产业现代 化示范城市。统筹规划布局,落实政策措施,建设建筑产业现代 化示范基地,促进建筑产业集聚发展。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类新建项目应率先采 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建 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的普及应用。

(五)强化监测评价

(五)强化监测评价

(五)强化监测评价

(五)强化监测评价

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评价制度,成立省市两级评价专家委员 会,制订项目认定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 标体系,将其作为衡量各地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监测评价,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监测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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