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_房屋建筑防水施工质量
开展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房屋建筑防水施工质量”。
开展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2011年07月25日 15:47 来源:聊城建设工程质量信息网 我要评论(0)>建筑法律咨询 >我要订阅
企业展示|查询建筑企业和建造师不良记录67606条中标信息678570条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人民群众对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质量投诉时有发生,部分住房户对此有些意见。为让人民群众住上满意房、放心房,进一步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发布的通知》(聊建字[2011]26号)精神,消除房屋建筑工程渗漏隐患,大力引导提倡创建无渗漏工程,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25日开始,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近二年竣工的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进行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房屋建筑防水工程的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开展本次专项大检查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防水工程质量的管理和过程控制,着力提升房屋建筑防水工程精细度和用户满意度,推动全市房屋建筑防水工程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依据
1、《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4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系列规范;
3、《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市建委《关于发布的通知》(聊建字[2011]26号)等有关规定。
三、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20110年-2011年竣工的工程全数检查,重点检查住宅工程的屋面、地下室及其它重要防水部位。
(二)在建工程
1、防水工程分包队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与总承包单位分包合同情况;
2、现场使用防水材料的合格证、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检测情况,以及与设计图纸、分包合同相符情况;
3、建设(开发)单位防水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4、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并对重要部位的防水材料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5、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落实国家标准及省、市主管部门政策情况。
四、检查组织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县质监站,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房屋建筑防水工程专项大检查工作。
各住宅小区要由建设(开发)单位牵头组织施工总承包及防水分包队伍单位进行检查,于2011年7月底前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县质监站。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质监站要组织进行回访抽查。
各县(市、区)要将检查情况于2011年8月1日前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市住建委委托,将于2011年8月初对各县(市、区)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检查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要坚决予以查处,一追到底,对质量不合格的防水工程彻底返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通报,对严重违规者要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附表一:在建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质量检查记录附表二:竣工房屋建筑工程防水质量回访记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表一
在建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
附表二
竣工房屋建筑工程防水质量回访记录
建设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防水工程分包单位:
>建筑专业法律咨询
分享到: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