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政调控_房产调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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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调控解读
▲契税调整
契税现在的首次购房证明要求除在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外地户口的还要在户口所在地开具无房证明(有效期一个月),金湾斗门的要在所在地区开具无房证明,才能按规定享受90平方以下的1%和90平方以上144平方以下1.5%的优惠,凡是不能提供的按第二套实行契税税率3%。
开具证明要求是产权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取消购房退个人所得税之优惠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银行信贷方面:
1.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消费性贷款的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2.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3.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解析:
此条政策不再像“国十条”那样只要求房价过高城市有选择性地实行,将有利于打压投资投机性购房,尤其是外地投资投机者。
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以前的政策中对于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的贷款最低首付可为20%,现
在一刀切,必须三成以上。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这条将比较有力地堵住那些通过消费贷款买房的所谓“灰色通道”。但同时对居民的改善型需求也有影响。
4.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扩大到全国。
《10月新政调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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