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_当代中国政府和政治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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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国家政治权力结构

1、以中共中央为核心的“6+1+2”体系:党: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 政:国家主席、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 军:中央军事委员会 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2、十六大,修订了党章关于申请入党人员身份的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将原来的“其他革命分子”改为“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

3、党委1与党2组的区别:产生方式:1有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由上级党委决定任命

1可以批准接受党员 2不可以 1可以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 2不可以 1可以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的代表 2不可以 1有下级组织 2没有 1与下属党委党组织的关系式领导关系 2是指导关系。

4、中国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三个组成机构:中央政治局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中央书记处

5、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十一届三中全会 十二大之后,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任期5年。

6、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只设在中央和省两级。存续时间:1982年-1992年。

发挥参谋咨询作用,同时,在政治生活中充当弹性因素。

7、全国人大四项职权:最高立法权 最高任免权 最高决定权 最高监督权

全国人大5年一届 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九届人大之后,会议时间基本稳定在每年的3月5日,这种不断提前的趋势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政治生活不断正常化的一种重要表现。

人大会议形式:预备会议 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议程和做其他的会议准备 主席团会议:是全国人大的领导机构,负责主持全国人大会议 全体会议:是全国人大行使权力的基本形式。

代表团会议:代表的主要会内活动形式,包括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两种形式。

8、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采取间接、差额的方式选举产生。

间接:由下级人大代表代表选民选举出全国人大代表,而不是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差额:当选人数小于候选人数。

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依据: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适当照顾少数民族,每个民族至少有一位代表。(12%,高于少数民族在总人口的比重)人民解放军的全国人大代表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分配给各大单位。为归国华侨分配适当名额。

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级地方和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同胞派代表协商选举产生。规定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

9、人大常委会委员与行政、审判、监察机关之间实行“不相容”原则,与总统制国家中的议员类似,而在内阁制国家中,议员与行政官员实行“相容”原则。

10、全国人大的“复合一院制”结构特点:(1)一院双层结构和职权分工。(2)人大代表产生方式多样化。(3)代表团制度。(4)“两会”机制。中国国家主席

国家主席缺位,由副主席递补;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补选;补选前,国家主席由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国务院总理负责制11、1.国务院全体会议

参加人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等;

讨论科目:重大的形势和政策问题。2.国务院常务会议

参加人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讨论科目:具体的问题

12、全国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治协商机构。国外的上议院或参议院。政协委员的产生:1.实行委员制,由各党派、各方面协商产生。2.更加强调界别特点。

十届全国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八大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共青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全国台联、全国侨联、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和特别邀请人士。

政协职能:政治协商: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的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等,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进行监督。无立法权

13、中央军委:一个班子,两个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委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每届任期相同,每届为5年。宪法对军委组成人员的连任没有限制性规定。

14、中西方司法权独立的五点区别:中国司法机关的独立原则1司法权为人大赋予。不独立于代议机关,只独立于行政机关。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原则2司法权为“民意”赋予,即独立于行政机关,也独立于代议机关

1立法权高于司法权 2三权平行。1独立权由集体形式,不赞成自由心证说 2法官、检察官个人享有独立权,赞成自由心证说。

1不使用法官终身制 2适用法官终身制 1接受党的领导,不搞超党派的中立 2超党派的中立

15、“职责同构”是指在政府间关系中,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上的高度统一、一致。

第二章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

1、为什么说“党政关系”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政治关系

1.中国的各种政治关系和较为重要的政治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党政关系”的因素。2.“党政关系”的特殊地位,在国家政治权力结构中得到了最充分的表现。3.从政治体制改革渐次展开的角度看,党政关系的调整是许多项重要改革工作的逻辑起点。

2、中1西方2政党在执政方式上的主要区别

1.政治权力结构的横向关系 1立法、行政、司法、军队等全部国家关系 2行政权或一部分司法权

2.政治权力结构的纵向关系 1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部国家权力 2中央或联邦整体的行政权力

3.执掌国家权力的方式 1直接领导,包括政治、组织和思想领导 2间接领导,通过议会的多数地位影响立法或在政府中工作的党员等

4.对执政党地位合法性的理解及采取的相关政治措施 1历史的选择;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允许资产阶级政党分享政权 2合法反对原则;强调执政党地位的所谓竞争性,试图以多党竞争垄断政权

3、党政关系:党是中国共产党 政指政权、政府、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军队以及担任一定政治任务的人民团体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

4、党政分开过程中需要澄清的六点问题

1、党政分开不仅仅是党政分工。

2、党政职能的划分不等于实现了党政分开。

3、党政分开不是单纯的党政分权。试图把党从政府过程中分离出来是错误的。加强党的领导并不是要扩大党组织的权力,而在于改善党的领导。

4、党政一把手之间的不同意见分歧不等于党政不合。

5、党政分开也有赖于政企分开。

6、党政关系不仅仅是党与政府的关系。

5、规范党政关系的要点

1、明确中国共产党对人大、政府、人民团体等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党”掌控全局,具体事务由“法”规范,“政”执行)

2、推进党对人大、政府领导的民主化。(决策和人事)

3、转变党的工作和活动方式,特别是要注意不能以政策替代法律。

4、努力实现党政行为的法制化。

5、除少数特殊单位以外,党最好实行普遍的属地制的领导体系。

6、在中央、地方和基层实行不同内容的党政关系改革。★

7、党政关系规范化还有赖于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工作的完善。

第三章 当代中国的主要社会利益群体

1、“工人群体”与“工人阶级”概念的区别(外延上的区别)

工人阶级包括官员群体、知识分子群体和工人群体 工人群体指三次产业工人。

2、官员与干部的区别:“干部”是指所有被政府人事部门承认具有“干部”身份的脑力劳动者。

“官员”是指国家公务员和党派机关、人民团体等专职从事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脑力劳动者,只是“干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官员与知识分子的区别:官员在具体利益和表达利益要求的方式上与知识分子是有区别的: 官员掌握政治权力,其知识和能力通过权力这个中介释放出来,并影响其他社会成员。官员群体在意见表达过程中的特殊性:特殊性:既是意见的表达者,也参与决策与执行。注意:支持和鼓励正常的意见表达,同时加强监督和自律,防止“以权谋私”。

3、有关农民的几种界定:

1、职业角度:通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第一产业劳动取得全部或大部分经济收入的农民。——“狭义的农民”

2、户籍角度:所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侧重身份的划分。3.居住地角度:所有居住在农村的居民。

4、农民工群体的界定: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民身份,从事第二、三产业职业的工人。身份——农民身份 职业——产业工人 一类是乡镇企业工人;另一类是流入到城市中的打工者(狭义的农民工)。

5、“两栖人”的界定:“两栖人”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双重利益群体背景的社会成员。停薪留职人员 “红顶商人” 请长假外出谋职者

第四章 意见表达的主体和方式

1、当代中国的意见表达主主体由作为意见表达主体的个体1和作为意见表达主题的团体2。1包括普遍性意见表达个体和专业性意见表达个体。2包括制度性意见表达团体、结构性意见表达团体和功能性意见表达团体。

2、公民意见表达意愿的分布规律

1、城市的比例高于农村;

2、文化层次高的高于文化层次低的;

3、经济收入水平高的高于经济收入水平低的;

4、较多接触政治的人高于较少接触政治的人。

3、中国公民意见表达的传统途径:组织化渠道

比如,单位职工通过单位反映情况,城市居民通过居民委员会,农村居民通过村委会反映情况等。信访制度

4、信访:一种有特色的意见表达形式

信访,就是公民通过书信、电报、电话或访问等形式,向党政机关及其负责人,以及人民团体、新闻媒介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意见、要求、申诉和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检举。

5、专业性意见表达个体是指,受党员和特定方面群众的委托,专门行使表达民情民意的权力,是有合法身份和特定法律地位的意见表达主体。

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党代表意见表达的基本方式:表达意见的基本形式是讨论并通过同级党的委员会提交给大会的报告。

人大代表的意见表达方式:(1)审议“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提交给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以及国家预决算;(4)提出质询案;

(5)代表会外活动。

政协委员的意见表达方式:

1、审议各级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2、提出议案;

3、列席同级人大全体会议旁听和参与讨论同级《政府工作报告》;

4、做大会发言等。

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简称“工商联”,于1953年11月成立。中国工商联是“非公有经济”方面的工商联。

具有统战性、民间性、经济性相结合的特点。

其主要功能是参政议政;维护会员权益;加强沟通与联系。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意见综合过程

1、现实中的偏离:“立体式的代行集权体制”

1、中央代行:常委会代全委会,全委会代党代会;

2、书记挂帅:“领导核心”的拍板代替集体领导;

3、以党代政。(广义上)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党内民主的一些值得关注的提法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

第六章 政府的决策过程

1、立法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在我国,立法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法案起草—法案提出—提交审议

3、宪法修正案的起草过程:中共中央成立专门的宪法修改委员会—起草建议稿—人大常委会讨论,并征求各方面意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仅涉及宪法个别条款的宪法修正案,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组织起草并向全国人大提出。

4、从近年来的立法实践看,提出法律草案的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国务院等国家机关。而且其中,国务院提出的比例又占据多数,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由国务院提案的约占70%。

5、中国立法过程的主要特点:

1.在立法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没有因此而产生不同的政治派别。

2.立法过程总体上是比较谨慎的。

3.立法过程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开放性。

4.立法进程正在加快。

6、根据我国的宪法原则,国家生活中的重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全国人大。1.什么是议案?

所谓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或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大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议案的法定形式

(1)案由:是指提出议案的理由,就是为什么要提出该议案,人大通过该议案的必要性等;(2)案据:是指提出该议案的依据,即议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

(3)方案:是指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具体方案是议案的核心内容,是要交付表决的内容。

议案处理方式

(1)由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直接进入议事程序。

(2)由代表团或30人以上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如果议案没能列入本次大会议程,则可以转为建议、批评或意见,由大会秘书处依法处理。

7、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分权、分税、分管 分税制改革意义

1.变“分粮食”为“分土地”,稳定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渠道,有效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2.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包括调节地方之间财力差距的能力。

3.在统一税制的基础上,淡化了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对转变政府职能和引导企业公平竞争都有很大的益处。

4.有利于引导地方优化产业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

8、“单式预算制”

“复式预算”

单式预算是把国家财政收支汇编在一个统一的预算表中。

1994年3月,第一部预算法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采用复式预算的形式进行编制。

复式预算:包括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 经常性预算包括经常性收入和经常性支出 建设性预算包括建设性收入和建设性指出

9、国家预算的编制程序

“两上两下”

(1)上报计划年度收支建议数(省级地方、中央各部门向财政部)

(2)下达预算收支控制指标(财政部向省级地方、中央各部门)

(3)省级地方、中央部门向下布置(省级地方、中央各部门向所辖地区、单位)

(4)层层汇总(所辖地区单位—省级地方、中央各部门—财政部—国务院—全国人大)

10、党管干部原则 :人事安排的基本管理机制

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中共中央推荐提名 国务院总理由刚刚当选的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的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刚刚产生的国务院总理提议或提名;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由提名人提名

选举1与表决2的区别:1凡由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都要提交全体会议选举。2凡由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要由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1代表可以同意,也可以反对或弃权,并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另选他人。2提名人如果没能当选,需由提名人另提他人再行决定。

表决和选举的方式是由大会主席团决定的。

第七章 政府决策的施行过程

1、党内的执行系统:一个中心,四个方面一、一个中心

中共中央委员会

中央政治局

决策与执行双重属性

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的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的机构。

二、四大方面

(一)中共中央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 1.中共中央组织部

主要任务:管干部、管党员。

注意:党的干部与党员干部的区别。

(二)、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主管全党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中共中央统战部 中共中央主管全党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四)、是中共中央开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任务:负责同各国政党,特别是各国共产党的友好往来,同时代管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外事活动。

(五)、中央政法委:是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六)、中共中央办公厅:是协助中央领导进行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是中共中央领导核心工作正常运转的有力保障。

2、行政法规的含义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执法过程中,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依照法律的权限和程序,就各种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三种基本形式

(1)“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如由国务院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进行部分规定的。如监察部颁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绩处分暂行规定》

(3)“办法”:对某一项行政工作比较具体的规定,如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3、所谓提取是指政府按照立法机关所确定的方式吸纳、获得使其自身正常运转和组织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资金和劳动。

提取的方式

(1)政府以组织公民对社会和国家尽义务性贡献的方式进行提取。(2)政府有条件地以某种契约的方式从公民中提取。

(3)政府通过对国家经济生活的直接或间接的管理进行提取。

(4)政府通过自己的对外职能从国外提取。

(5)各种不合法不合理,但却是客观存在着的某些提取行为。(乱收费等)

4、象征活动并不直接“处理”什么,但通过这些象征性的活动,可以引导公民和各单位的思想与行为,从而起到配合总体决策实现的作用。

5、传达的两个显著特点

1.传达的基本形式是“会议”传达和“文件传达”(补充)。

2.“传达”是一个由内到外,由上到下,逐层次“公开”的过程。

基本套路是,由高级干部到一般干部,先党内后党外,最后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手段广泛宣传和动员。

6、试点的特点

1.比较注意选“点”的代表性。

2.在试点工作中,开始注意不给被试点提供特殊条件。

3.专业论证与领导评价相结合,同时注重定量方法在试点中的推广和引用。4.在试点工作中,允许存在某些失误。(补充)

第八章 政府信息传输过程

1、单通道信息传输体制的特点

1.输入输出的二合一通道

2.点对点的线性传递

3.信息机构的国营化

4.补充渠道作用有限

2、单通道信息传输体制的弊端 1.信息的“不当约简”现象(1)信息流失现象:“县上传达一大本;乡里传达半页纸;村长动员吧哒嘴;社员听得直打盹”

(2)信息失真现象:传话游戏 2.信息“超载”现象 3.“本底噪音”现象 4.“主观滤波”现象 5.“小道消息”泛滥

3、“五位一体”的统合型信息传输体制的含义 所谓的“五位”是指:(1)党政机关中的信息系统(2)官方或半官方的思想信息库(3)新闻媒介

(4)民间信息机构

(5)电子网络信息系统

所谓“一体”是指其他四个方面的信息机构基本上是围绕党政信息系统从事信息工作。

4、统合型信息传输体制的结构性特征 五位 一体

非党政信息系统所掌握的政治性信息终归要进入(Acce)政治中枢,或者说是以党政机关为其最大的“买主”。

“紧密的核心与松散的外围”并存

5、统合型信息传输体制的发展特征:(与单通道相比较)1.从政府过程主要参与者的信息意识看,“封闭保守”趋向“开放包容”。2.从管理方式看,控制型的“管办一体”趋向规制型的“管办分离”。3.从传输主体看,“一元担当”趋向“一元为主,多元共存”。4.从传输过程看,“二合一的线性传递”趋向“网络化的互动沟通”。5.从传输技术看,“单一人手人脑处理”趋向“高科技综合处理”。

第九章 中国政府过程中的监督体系

1、政府过程中的“监督”是指为保证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而由一定的权力主体和社会机构对其实施监控的各种活动。

一、当代中国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 3个系统、9个主体、12种功能 法律监督系统:各级检察院 人大及常委会

政治、政府监督系统:人大及常委会 党组织及纪委 各级政协 监察部门 审计署 社会监督系统:公民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新闻媒体

2、监督主体的两种类型

1、权力型的监督主体,是指那些既有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又有权依照相关法律,对被监督对象进行直接处理的监督主体。

2、中介型的监督主体,是指那些具有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但无权对被监督对象进行直接处理,只能通过对监督对象产生政治影响或社会影响,使被监督对象最终进入权力型监督主体的监督处理程序的一类监督主体。

3、纪律监督两种模式 “张家界模式”,即空降纪委书记。从1995年到1997年,张家界市纪委把所属区县纪委书记的“提名权”由同级党委改为上级市纪委。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探索在经历五六年的试验后悄然停止。“曹克明模式”,即省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

因曹克明出任首位省委副书记兼任省纪委书记而得名。这一改革提高了纪委书记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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