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典型材料_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保德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典型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保德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验材料

近年来,保德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目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力求在机制上抓完善、在创新上求突破、在工作上求实效。通过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全面积极开展劳动监察执法维权,极大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保德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劳动用工治理整顿先进单位”、2007年被省劳动厅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省劳动厅评为“全省三优文明窗口先进单位”、2009年被县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一、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

一是完善各项制度规章,做到有章可循。推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监察事项、监察形式、检查措施、调查期限、案件查处时效、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等七项内容的政务公开。落实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并对外公开。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工作人员做到挂牌服务,热情耐心,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特别是针对各种劳资案件上升的趋势,建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预警,制定了《保德县劳动保障领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保德县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事前有预警,事中有处置举措,事后有分析评估,及时排查化解了不稳定因素,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进一步加大力度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履行合同签订情况,对于用工不规范的提出建议,指导其逐步完善;对于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的,下达整改指令书,要求其限期改正。目前,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实现劳动用工制度化、规范化,绝大部分餐饮业、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已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全县基本上实现了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2010年,我们主要以山西忻州神达晋保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省保德县水泥有限公司为示范,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是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弘扬典型促发展。近年来,注重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范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按照“抓示范、树典型、建机制、创特色、上水平”的整体思路,分企业申报、信息采集、实地考察、社会公示、表彰授牌五个步骤进行,使之成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实效的科学监管机制。注重总结,不断创新,合理对待,分类监管。按照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对获得A级、B级的企业,政府公开其良好信用信息,两年内免予执法检查,推荐参加全国、省、市诚信企业的评选;对获得C级、D级的企业,对其下达《劳动用工管理整改建议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劳动用工综合治理整顿,进行重点监控,督促企业诚信自律、知法守法。2006年以来,共评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22家,劳动保障诚信企业83家,推荐参加省级诚信企业评选4家,推荐参加省级和谐企业创建评选2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企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引领作用。

二、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

一是健全上下协调机制,坚持四查促维权。对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案件或劳动关系不明确的举报投诉案件,批转到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协调处理,这样即缩短了案件查处时间,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通过开展“四查”,即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案件追查、书面材料报送审查,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在各类新闻媒体公布和曝光用人单位违法案件25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740份,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87份,主动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无一假案、错案发生。

二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和例会制。根据《进一步加强全县劳动用工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对辖区内的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监察执法队对全县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各乡(镇)劳动保障所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检查情况汇总报告。全局每月10日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由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和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参加。报告全县各乡镇的劳动用工监管情况,分析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动向,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研究解决各种难点问题。2010年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以上,主动检查用工单位158户,涉及职工2713人,督促用人单位1507人补签了劳动合同。

三是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每年年初,我们从工商局调取全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对其按管辖区域进行划分,并将各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企业、企业不漏职工,形成动态管理、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督监察网络。

四是坚持法律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利用日常检查或办理案件的机会,我们深入企业,召开职工大会,听取他们对劳动用工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工时、集体协商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并责成专人,结合典型案例讲授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要求企业加强职工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三、细化监察立法,突出维权实效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监察执法队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职责,是践行“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一是落实清欠责任制、层层签订清欠责任书。即每年年初劳动监察执法队与各企业签订拖欠工资预防性检查和监控责任书。这项工作已成为我们每年必须做的规定动作,成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与建设、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多方监管合力。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呈现的多元化、复杂化的格局,由县政府牵头,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工商、公安、建设也加强了日常检查、督办,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多方监管的治欠良性局面。在日常巡查时,对所有生产企业有承包转包情况进行特别审查,对承包转包不合理,由于“二包”“三包”人利润太低,可能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跟踪追查。同时建立了在建设领域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效地遏制了群体讨要工资事件的发生。近年来,我们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来解决,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从2008年到2010年我县欠薪案件发案量逐年呈下降趋势,三年间下降了45%。

三是狠下大力坚决查办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着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考虑到民工讨薪的紧迫性,我们对欠薪案件实行365天“监察无休日”,24小时内查处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2010年6月,2名四川藉藏族农民工投诉称,某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还发生了口交、肢体冲突。监察执法队接到投诉后,立即赶赴工地现场,了解有关情况,核实所欠工资,讲法律,讲政策,进行双方调解,并当场支付了所欠工资,最后对包工头提出严厉批评。2010年,共受理群众投诉53件,绝大多数涉及建筑施工企业,调解48件,立案5件,结案率100%,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76万余元,得到了领导的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此外,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还打破劳动案件属地管理的死框框,在处理跨区域欠薪案件时,及时与兄弟县、市甚至其他省市的交流,为打击“异地拖欠”行为构建起立体全方位的维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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