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为先,以“法”治班_我爱我们班道德与法治
以“德”为先,以“法”治班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我爱我们班道德与法治”。
以“德”为先,以“法”治班
争论在进行着,举手的老师们越来越多,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同一事同一人的处事方法,大家都想把自己的一些看法说出来与同事们分享,正如敏贤老师说的要允许每个人有自己的想法,讨论激烈才有成效。感谢五年级语文科组的老师为我们班任提供了一个这么好的学习题材---课堂之外,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培养。
是的,我也非常赞同钟明老师的观点。现在的大部分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任性、自私、蛮横,自我约束能力差。对屡教不改的孩子,我们确实需要用班级制度、学校常规等来规范他们的行为。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钟明老师“法”治班级的几点做法,值得一学。他说,班级要有规则、制度、班规,让学生明辨是非;要让学生参与班级制度的制定;要学生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对奖与罚也要分明。
对于在教育中提到罚这个问题,许多人在内心深处已把它同体罚联系了起来。“体罚”只是一种最原始,最无奈的一种,老师或家长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对孩子实施极其有限的“体罚”。而教育中的惩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精神惩罚,如犯了错误作自我批评,书面检讨,受到纪律处分。正如黄玉平老师提到的学校要求学生佩戴校卡上学,而对屡次不遵守这个制度的学生采取罚写200字的检讨书来说明自己的这种过错行为;二是行为上的惩罚,就是“强制性的重复性行为、弥补性行为”。比如乱丢垃圾行为,做值日不认真表现,可以罚该生捡课室垃圾,与第二天值日生一起打扫课室卫生等。但这种惩罚决不等同于体罚。陶行知先生说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成熟的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老师也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对于小学生而言,没有惩罚性的班规很难在其内心行为习惯上刻下烙印,具有惩罚性的“法”治班规才会有威慑力、强制力。
当然,不管哪种惩罚方式,我们都要以“德”为先,以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自尊心为前提。我们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改正不良行为。在“法治”班级之时,老师们别忘了犹如曾静宁老师说的,在惩罚学生前,对该生要进行“评估”,知道受罚者的承受力,不要因为“罚”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