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部署会材料工作程序_职称申报人员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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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相 关 材 料
A 申报条件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
(一)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二)助理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满一年; 3.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 4.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专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四)高级工程师:
1.博士学位从事中级二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从事中级五年以上。
二、其它评审申报条件
(一)初级
1.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2.参加过相关外语培训或考试,或取得过相关外语等级证书。
(二)中、高级
1.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2.相应等级外语考试合格,或符合放宽外语成绩的条件要求并达到规定分数线,或具备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条件要求。(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和放宽外语成绩,要在每年5月底前进行申报,经委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市人事局确认。)
B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办事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组织专家委员会或技术委员会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五)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六)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七)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八)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九)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十)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C 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评审高级的一式3份,评审中级的一式2份(原件);
3、《一览表》一式25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使用《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的系列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份;
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5、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遗失者,须提交本人档案中的学籍登记表等能证明其学习情况的材料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份;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份;
7、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省高评会的只需原件1份;已办理外语免试手续的人员提供“外语免试审核表”原件;
8、参加市里评审的须提交相应级别和专业模块的《青岛市晋升职称计算机应用考试合格证书》、《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省里评审的须呈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原件);已办理计算机免试手续的人员提供“计算机免试审核表”原件;
9、凡被推荐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中,均须报2份《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否则,各级评委会不予受理。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本单位已实行“六公开”后签字。填卡时,专业技术人员少的单位,尽量都签字;人员多的单位,尽量选参加评审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申报同一级别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可在“人事政务网”下载,4份均要求认真手写,复印无效),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现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1、参加2007年度青岛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须提供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一篇(一式1份)供面试时参考使用[注:论文设封面(档案号、题目、单位、姓名),正文中不准出现姓名和单位,并且严格按照题目、内容提要、主题词、正文内容的格式书写]。论文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理论性和专业技术性强,文字不多于5000字,统一用A4型纸宋体三号字打印;
12、报送的材料、证件等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其复印件要求用A4型纸复印后按相同顺序装订成册。
第一册顺序:学历、资格证(注:学历授予时间、资格证书的授予时间须复印清晰)、外语、计算机、聘书(累计聘任期满4年或5年的聘约或聘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第二册顺序:奖励证书、发表文章(注:奖励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文章按照代表的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排列,并在报刊封面上按相同的顺序编号);
其他材料整理顺序:破格表、免试审核表、一览表、量化表、六公开、工作总结。
原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其复印件要求全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见附件3、4、5)。
2、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等基本任职条件的,须报2007年审批同意的《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或《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贡献人员学历(年限)破格审核表》一式1份,并汇总填写《
系列 级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登记表》(www.daodoc.com、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十)“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的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E 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类别、数量要求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
1、使用《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的单位,上报《一览表》一式1份,《登记表》一式2份(原件),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报省高评会评审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的单位,上报《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2007年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各2份,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3、在填报2007年度职称申报系统时,需同时加载2寸个人免冠彩色近照,以便评审后系统统一打印资格证书。
(二)申报一、二级律师和公证员的,还需提供2份任现职期间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另外,申报一、二级公证员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办理公证事项抽检评审合格证明。
(三)申报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的,还需提交:
1、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10分钟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带;
2、《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
1、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如曾到农村服务累计达1年以上的,可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要附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六)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组织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查、审核、呈报工作,确保提供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F 关于对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一)根据《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文)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平均每年不少于20学分的继续教育任务,在参加职称评审时,才能享受到加分待遇。与此相关的继续教育学分取得、计算等问题明确如下:
1、继续教育学分与职称评审挂钩政策
拟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平均每年20学分以上继续教育任务的,可在职称量化评审中加5分。即凡参加职称评审,当年须达到或超过累计学分,经审验后获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才能有在《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选量化赋分表》中加入5分的“待遇”。
2、计算学分的起止时间
学分计算时间为2001年8月起至2007年8月止,即能够证明取得学分情况的材料,须是2001年8月以来(包括8月份)取得的,到2007年应累计完成120学分。
3、参加学分审验时,需带的能够证明取得学分情况的材料需要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绿色),以及与登记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材料简要地分四类,具体要求还得按照学分计算办法来进行。一是培训类,包括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继续教育单科培训结业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二是学历(位)类,包括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教育毕(结)业证书;三是科技奖励类,包括获得青岛市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奖励证书等;四是论(译)文、论(译)著类,包括发表论(译)文的正式出版物,正式出版的论(译)著等。进一步的详细材料见19号文件。
4、四类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按照19号文要求进行。
(二)继续教育学分分类及折算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主要依据培训、自学、科技奖和论文(著)四大类折算,其计算方法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原各行业与市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学分计算办法的,仍按原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暂按下列办法计算并实施登记:
1、培训类
(1)参加市和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经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按实际学时计算学分(其中各种辅导性应试培训按实际学时折半计算学分),以颁发青岛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2)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等各类培训、进修学习,以及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的,先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总学时和学分,再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上述两类培训,学分计算标准一天为5个学时,每5个学时折算1学分。每项培训计算和折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3)参加市和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等,按实际学时折算学分,以组织单位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如系本人主讲,按主讲一个专题计2学分,依次递增。
(4)参加国际和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及高级研修班等,每次按实际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发给的证书或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不同级别、同一专题会议的,按最高级别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同时做主题演讲的,以演讲稿等说明材料为依据,分别增计20学分、10学分、8学分、7学分。
(5)出国考察学习者,以考察报告或总结(2000字以上)为依据,每次登记3学分;出国讲学或出国留学进修者,以单位证明或进修证书为依据,每次时间在半个月内的登记10学分;半个月以上至一个月的登记20学分;一个月以上不满二个月的登记25学分;二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登记30学分;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登记35学分;四个月以上至半年登记40学分;半年以上至一年登记45学分;一年以上的每超过二个月增计5学分。
2、自学类
(1)自学要求。自学内容要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自学课程应根据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单位生产、科研开发、技术进步、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发展需要,以及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要求选定。
(2)自学任务的提出。自学任务可以采取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申报并经单位认定备案和单位统一安排两种方式进行。
(3)自学计划的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于每年年底向所在单位提出本人下年度的自学计划,填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学申报认定备案表》(一式两份),交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定备案。经认定后的自学计划可以列入各单位的继续教育年度计划。
(4)单位下达自学任务书。各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在制定继续教育年度计划时,可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科研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学要求,并下达自学任务书。任务书应包括:学习内容、具体要求、学习参考资料、起止时间、学时计算、考核办法等项目。
(5)自学考核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认定或单位下达的自学计划、自学要求,按时完成自学任务。专业技术人员自学情况,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可采用考试、论文、答辩、应用成果和学习笔记等方式进行。经考核认定后,由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将考核情况填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学申报认定备案表》内(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留存1份,单位存档1份),并以此表为依据,将获得的学分计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
(6)自学的学时计算。自学的学时计算由各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自学的内容、要求、参考资料和考核方式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自学学时折算学分,原则上累计不超过8学分(学分计算以自学计划的天数折算)。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考试者,以单科合格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有学籍编号的成绩证明单等为依据,每门登记5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学历教育者,以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和成绩单为依据,在规定的学制内每年登记1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以结业证书为依据一次性登记3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者,以学位证书为依据一次性分别登记40学分和60学分。
(8)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重大技术项目引进、安装、调试和重大技术项目改造期间,以单位出据的有关证明(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时间在半年内的计10学分,超过半年以上的,每满1个月增计2学分,1年最多可计20学分。
3、科技奖励类
接受该类继续教育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
1、国家科技奖。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计200学分;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计150学分,二等奖,计100学分。
2、省科技奖。获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计100学分;获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计80学分,二等奖,计60学分,三等奖,计40学分。
3、市科技奖。获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0学分、40学分、20学分;获市星火科技奖一、二等奖,分别计40学分、20学分。
4、论文(著作)类
(1)发表学术、技术论文,以发表论文的刊物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在国外刊物上发表(具有刊号的刊物,下同),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25、22、19学分;在国内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15、12、9学分;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10、7、4学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二作者分别计5、3学分。各种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计1学分。
(2)学术会议交流论文,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论文集或会议文件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0学分,全国学术会议交流论文计10学分,省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计8学分,市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计7学分。有第二、第三作者的,依次递减3学分。在学术会议上以书面形式交流论文材料的,按下一级会议折算学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级别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被 不同刊物上刊发的,按最高级别登记学分,不得重复登记。
(3)出版著作、译著,以出版物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由国家级出版的,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40、37、24学分;省(部)级出版的,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30、27、14学分;市级出版的,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20、17、4学分。
G 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
一、对象: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
二、依据:
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 号)
三、条件 :
(一)学历条件: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统招统分的全日制毕业生(含经过统考录取毕业的代培、自费生)。“五大”毕业生(即业大、电大、职大、函大、夜大)不能通过确认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
(二)专业条件:
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考核条件:
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合格。
(四)资历条件:
1、中专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三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研究生班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硕士学位,毕业后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注:已进行全国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其确定专业技术资格仅在本市范围内有效。
四、程序:
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统一认定办理。
(一)用人单位准备以下材料: 1、《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呈报表》(此表可到http://www.daodoc.com 下载,并输入打印有关表格信息)一式两份;
2、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用人单位将材料报送确认机关,中级资格确认需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初级资格确认报送所在区(市)人事局或其主管部门人事处;
(三)承办人初审;
(四)承办部门领导审核;
(五)资格确认后持资格确认通知到有关部门办理资格证书。
五、监管措施:必要时要做文凭验证。★ 相关表格的领取与下载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和《山东省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到委组织人事处领取;
2、其它相关表格请登录青岛人事政务网和山东人事政务网进行下载。
★ 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下载
2007年使用新版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可从青岛人事政务网“职称专家”栏“相关下载”中下载安装。系统分为单位版和个人版,各单位要组织好申报个人的数据录入和汇总。必要时进行集中培训。
★2008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受理审核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