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

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检测业务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中心的国家鞋类检测中心和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经营服务性检测业务计收费;法定检测业务中超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的“发改价格【2003】2357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的通知及其附件的项目参照本管理办法计费。

第二条 计收费原则

1、本中心法定检验项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的“发改价格【2003】2357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的通知及其附件进行计费,超出“发改价格【2003】2357号” 的项目参照本管理办法计费。

2、本中心法定检测业务以外的机构或客户委托的检测业务按本管理办法进行收费。

3、本中心以客户委托的单个检测项目计费或收费作为单价,按同一份样品不同项目的单价或不同样品的同一项目的单价累加后作为委托检测的总费用进行计费或收费,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国家鞋类检测中心莆田实验室计收费标准一览表”和附件2“莆田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计收费标准一览表”。

4、检测业务收费如有特例或需打折,须以协议形式进行,并经本中心领导批准。

5、本中心对申请更改已发出报告的客户另外收取改单费50元/单,对申请增加英文报告的客户另外收取翻译制证费50元/单。

第三条 计收费依据

本管理办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发改价格【2003】2357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的通知及其附件的基础上,结合本中心检测业务成本分析结果进行制定。

第四条 计收费方法

1、本中心综合业务部必须每月进行计收费的月统计,在每月10日前向系统内委托单位出具上月的“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项目计收费情况登记表”,各委托单位根据该表所填明的费用数额,逐月向本中心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或本中心所提供的财务帐户交费。本局业务科室委托的检测费用计费后不履行付费手续,但定期统计报本局财务科进行登记,以备本局年终统计之需。

2、社会委托单位的检测费用在每次办理委托手续时当场在指定的窗口地点缴费;邮寄样品的委托检测费用必须在检测报告发出之前向指定的银行帐户汇交,并将汇单传真至本中心确认,邮递检测报告的邮资由委托方支付;与本中心另有检测协议或合同的委托检测费用可按该协议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交纳。必要时,本中心向委托单位发出“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费用通知单”,予以催款并限期交纳,逾期未交纳者,每逾期1天,加收未交纳部分5%的滞纳金。

3、本中心原则上在确认收到检测费用后发出检测报告,特殊情况须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出。

第五条 执行时间

本管理办法替代原“检测业务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自2010年01月01日起执行。

附件1:国家鞋类检测中心莆田实验室计收费标准一览表

附件2:莆田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计收费标准一览表

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010年01月01日

《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 莆田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 莆田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