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材料)_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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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夏朝统治者为了追述他们的祖先,而以命名。共三千条,规定了奴隶制五刑。
2、《法经》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各国变法的经验而作的我国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和封建法典。共六篇。对当时各国和以后的立法产生了较大影响。
3、读鞠是指秦汉时期审判结作出判决后向当事人宣读判决书。
4、《中国土地法大纲》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于是1947年10月台票10日公布施行。共十六条。彻底废除封建及半封建土地制度,衽耕者,实行耕者有其田,保护民族工商的发展。
5、三不去又称,“三不出”,中国古代不能休弃妻子的三种情况。是指妻子虽然犯了,“三出”之条,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都,丈夫不得休弃:有所娶无所归不去;怀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6、盗徙封罪是秦朝的罪名,指偷偷地移动田界的标志,侵犯土地所有权,处以赎耐。
7、“重法地”法是宋朝制定的法律制度。规定京城附近为“重法地”,在重法地犯罪,加重处罚。本人处死,没其家产,妻子编制千里之外。
8、御史台是中国古代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唐代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官,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9、质剂是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崦字全。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的叫剂;买卖奴隶或牛马用长券,即用质;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
10、官当是指中国封建社会以官品和爵位抵罪的制度。又叫“以官当徒”。最早规定在北魏律与南朝陈律里。
11、《唐律疏议》书名,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篇篡。律是法律条文,疏是解释律文。共十二篇。是中国现存的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法典。
12、九卿会审是明清时期司法审判制度。即对于特别重大的监候案件,由三法司部(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和通政使共同审理,但判决后仍须奏请皇帝审核批准。
13、宫刑是奴隶制五刑之一。割掉男子的生殖器官,破坏女子的生育能力。
14、六礼是西周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15、禁榷制度指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最早两汉时实行盐官营。
16、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关,唐宋时期称为御史台。
17、九刑是指西周的九种刑罚。即在奴隶制五刑的基础上增加鞭、扑、流、赎四刑。
18、十恶是封建法律规定的破坏封建统治的十种最严重的犯罪,不得享有“议”的特权。19凌迟宋朝的刑罚制度,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生命刑。
20、领事裁判权是外国侵略者与清廷在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种非法特权。即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中国司法机关无权对他们裁判,只能由该国的领事等人员或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裁判。
21、奴隶制五刑是奴隶制国家最基本的五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
22、龙凤合挥是指太平天国时期的结婚证书,因证书上印有一龙一凤而得名。
23、重罪十条始于《北齐律》,是指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种最严重的罪名,隋唐所规定的“十恶”以此为基础形成。
24、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
25、《袁记约法》实际上是《中华民国约中》。为了实现袁世凯的独裁,这部法律废除责任内阁制,行总统制,无限扩张总统权力,并废除国会,设立立法院。
26、《钦定宪法大纲》由清政府制定,23条,由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组成。它是另历史上首部具有近代宪法意义的法律文件,用资产阶级宪法形式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合法外衣。
2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同南京临时政府制定颁行,共7章56条。它确认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义务等到内容。它同时对袁世凯专权进行了限制。它是中国历史上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
28、兄终弟及是中国古代出现的一种继承制度,指的是兄长死后,其王位由弟继承。
29、征辟是汉朝对特定人才的作用方式。分征召和辟举两种。
30、审刑院是宋朝在皇宫内设立的司法机关。凡大理寺审判的案件,经刑事部复核后,须送审刑院详议,再奏请皇帝批准。
31、《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并附《暂行条例》。
32、八议是八种人犯罪依法享有减免刑的特权。这八种人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33、五听是西周时期通过察颜色判断是否有罪的审判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尝试。
34、廷尉是秦汉时期中央最高司法机关,其长官也叫做廷尉。
3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除前言外,共17条。它对式农民主政权的性质、政治制度、公民权利义务、外交政策等内容都作了纳性的规定。它是中国宪政史是第一部规定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工农民主专政的伟大纲领。
36、奴隶制五刑是奴隶制国家最基本的五种刑罚,即墨、劓、刖(非刂)、宫、大辟。
37、“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
38、“六法全书”是指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先后制定宪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行政法及其他单行法规、特别法规的汇编。
39、具五刑秦汉时期的一种酷刑,即对一个囚犯几乎同时施用五刑,《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墨、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
40、“五四指示”1946年5月4日中央发布该指示,决定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政策,开始了解放区土地立法序幕。
二、简答
1、商朝的肉刑主要有哪几种?(1)墨刑。面颊刺字并涂以黑墨。(2)劓刑。割掉鼻子。(3)非刂刑,也叫刖刑,断足。
(4)宫刑。割掉男子的生殖器官,破坏女子的生育能力。
2、“唐律”共多少篇?列举全部篇名。
(1)名例(2)卫禁(3)职制(4)户婚(5)厩库(6)擅兴(7)贼盗(8)斗讼(9)诈伪(10)杂律(11)捕亡(12)断狱
3、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有哪些?
(1)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处理案件。(2)依靠群众,正确判案。(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
4、何为坐嘉石?
(1)坐嘉石是西周的刑罚,指对于有罪过但尚为够处徒刑的人,要给他们戴上刑具,强迫他们在官府六外左侧的嘉石旁坐一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罪过,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中楼阁监督他们服一定期限的劳役。(2)坐嘉石的时间及服劳役的期限,根据罪犯罪过轻重而有所不同。劳役期满,罪犯由其居住地的负责人担保,即可被释放回家。
5、明代如何严惩贪官污吏的?
(1)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2)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则斩;
(3)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台,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二等处刑。
6、什么是马锡五审判方式?
(1)马锡五是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2)他在审判中创造了贯彻司法民主的审判方式。(3)这一审判方式的特点是方便群众,申诉手续简便。(4)深入群众,调查研究(5)依靠群众,正确判案
(6)这一方式集中为一点就是贯彻群众观点。
7、秦朝的作刑包括:
(1)城旦、舂。(2)鬼薪、白粲。(3)司寇、作如司寇。(4)罚作、复作。
8、简述领事裁判权
(1)领事裁判开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以后根据其他不平等条约,其范围不断扩大。(2)领事裁判权指凡在外国在中国的侨民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如他本国中国订有不平等条约,则中国法庭无权裁判,只能由他本国的领事按照他本国的法律裁判。
(3)这一制度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是旧中国半殖民地的重要象征。
9、回答《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1)规定土改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2)规定土改遵守的原则是依靠的原则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富农。
(3)规定保护土改的司法措施。对一切对搞或破坏土地法大纲规定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和处分。(4)该《大纲》总结了中国共产党20多年土地革命经验教训,是一个正确的土地纲领,体现了土改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为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作用。
10、邓析作竹刑。
(1)春秋时期郑国人邓析私人所作。(2)将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3)便于携带
(4)后来被国家认可,才成为法律
11、“十恶”
(1)最早规定在《开皇律》里
(2)由“重罪十条”发展而来。是十种最严重的犯罪
(3)谋反(4)谋大逆(5)谋叛(6)恶逆(7)不道(8)大不敬
1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1)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2)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3)规定了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4)规定了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
13、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3)行刑,“重其轻者”
14、秦朝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1)出售商品要明码标价
(2)为防止出售人贪污,要当着买主的面把钱放进瓶子中,否则罚一甲
(3)关于货币的比价和使用。秦朝的货币有钱、金、布三种,在使用时要按照一定的比价折合(4)有关度量衡的使用与管理。官吏每年至少要检查校正一次度量衡。如果误差在千份之四多,就要受罚。
15、《中国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1)确认中国民国是民主共和国(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
(3)具体规定了人民权利义务和保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16、唐律的历史地位?
(1)唐律不仅对唐朝封建法制秩序的形成以及保证经济的恢复、政治的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漫长的封建法制发展的历史中,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宋朝、明朝、清朝的法律受此影响非常明显。唐律为唐以后的封建王朝的立法提供了样本,在中国法制史上居于重要的历史地位。
(2)唐律对亚洲许多封建国家法制的发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朝鲜,《高丽律》的篇目、内容与唐律相似。日本的《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本。越南李太宗元年颁布的《刑书》也参用隋唐律。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曾在历史是大放异彩,在世界法律发展只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17、唐律十二篇的篇目
第一篇《名例律》;第二篇《卫禁律》;第三篇《职制律》;第四篇《户婚律》;第五篇《厩库律》;第六篇《擅兴律》;第七篇《贼盗律》;第八篇《斗讼律》;第九篇《诈伪律》;第十篇《杂律》;第十一篇《捕亡律》;第十二篇《断狱律》。
18、明律是如何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
《大明律》中专设“奸党”条,规定:①“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
②“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③“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以上都构成奸党罪,要受到严厉惩治:本人处死,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19、明清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摧残表现在哪些方面。
(1)推行“禁榷制度”限制商业发展。“禁榷制度”是指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管制度。(2)奉行海禁政策,阻挠对外贸易。禁止人民不得私自出海,沿海居民风迁五十里等。(3)加强对矿冶业的管禁,限制民间自由开矿。(4)重征商税,压制私人商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