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分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_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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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分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基层乡镇工作力量,解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自2005年以来,市政府每年制定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连续7年为基层乡镇事业单位招考安置高校毕业生12084人,虽然有效缓解了大学生的就业困难,但也造成乡镇事业单位超编4350人的实际;部分人员专业不对口,人浮于事,人才资源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为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消化富余人员,减轻乡镇超编压力,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营造从基层选拔人才的用人导向,及时为急需人员的单位补充力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对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分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分流后,至2015年,力争全市乡镇事业单位现有超编人员降至50%以下。通过对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分流,使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价值进一步体现,实现“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快捷高效的乡镇行政事业管理体制。
分流对象为全市乡镇(街办)事业单位各类超编人员,以近年来通过省、市统一组织招考安置且已经转正定级的高校毕业生为主。
二、分流措施
对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人员进行分流,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分流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健全从基层选人用人机制。市直、县(区)直事业单位制定补充工作人员方案时,应重点从乡镇一级机关事业单位中择优遴选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组织、人社部门在审核补充人员方案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优先从乡镇基层单位选人用人的导向。
(二)为“一区四园”及其管委会补充工作人员。庆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庆桥工业园区、驿马工业园区、西川工业园区、西峰民俗文化产业园及其管委会,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建立的经济发展主战场,也是我市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需要一批懂经济、会管理的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根据这些单位提出的增人方案和选用意见,由市、县(区)人社局审查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向新成立的国有企业单位分流。近期,我市相继成立了庆阳市能源化工集团、庆阳市水务集团、庆阳市交通集团等国有企业单位,这些单位所需工作人员,重点从近年来乡镇招考安置的能源化工、农业水利、城市规划、金融、财会、工商管理等高校毕业生中择优选用。具体由集团公司制定方案并考察提出人员选用意见,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查并办理有关手续。
我市今后成立的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单位也可按以上办法和原则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择优选用。
(四)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目前,社区各项社会服务工作量大面广,工作力量薄弱、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区)根据工作需要从基层乡镇事业单位招考安置的高校毕业生中选调一批专业相近、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人员充实社区工作力量。
(五)加强村组社保工作力量。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制度全覆盖,每年需要经办人员上门为140多万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社保基金收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力量薄弱且无法实施有效监管,基金安全风险大,隐患多,亟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为此,各县(区)要按照编制标准,一次性调整配齐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并逐人签订工作责任书。这类人员主要从事社保政策宣传、社保基金征缴、参保情况调查统计、劳务输转信息发布、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