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调查思考_浙江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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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调查思考
随着农村经济、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农机服务组织作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服务、管理的最基层组织,其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将被分开,乡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正面临着新一轮的改革。现对南京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现状作一次调查,并对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作如下思考:
一、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现状分析
我市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辖区内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农机推广和服务、抗旱排涝及部分骨干固定排灌站的使用和维护。1997年后,经过乡镇区划调整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从当初的119个,减少到79个,存在形式变为农机站、水利农机站、农综站等多种形式。独立建制后的农机站大多定为自收自支或以自收自支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事业单位。农机站的管理服务人员由改革前的1543人减少到229人,其中原“两长三员”80人,农机站固定资产总值为1.7亿元左右。
全市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农机服务组织能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立足自身实际,在改革中寻对策,在服务中找出路,涌现了高淳阳江、江宁铜山、淳化等一批经营项目多,服务领域宽,经济效益好的典型。同时,农机服务组织的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机服务的产业化步伐加快。全市初步建立了50个以机手协会、农机站办服务队等为骨干、中介组织为补充、农机户为主体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引导和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提供服务、技术推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市有三分之二的农机服务组织面临着若干问题,严重影响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组织的稳定和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突出表现在:
一是农机服务组织工作手段不理想。从已改革调整农机站的运作情况看,不少乡镇农机管理站的工作力量和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遭到削弱,农机管理工作松懈,少数地方存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对农机投入落不到实处,在一些地方,农机站就连每年1000-3000元的地方财政补助款都难以保证。
二是农机服务组织人员结构不理想。从97年开始到目前已进行了几轮的改革,管理人员一减再减,一变再变,尤其是农机站长的频繁变动,给基层农机工作开展带来了影响,同时人员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学历低、岁数大、层次不合理的现象。由于农机站的撤并,分流人员的出口成为一个较突出的问题,许多从事农机工作多年的老同志离岗分流,甚至下岗,且不能落实相应的待遇。
三是农机服务组织经济效益不理想。农机站原有的经营性站办实体的固定资产在改革过程中或被出售,或被挤占、平调。目前,全市农机工作能正常开展、勉强维持和运转不正常的农机站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不少农机站经济相当困难,甚至难以为继。“网破、线断、站关门”在我市的一些地方已成为现实,已严重影响到基层农机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农机站则是负担过重,一名现职人员负担3-4名的退休人员的工资,有的农机站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实际已名存实亡。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乡镇农机服务组织体制不顺。乡镇农机管理站在行政上隶属乡镇政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领导,出发点是条块结合,但实际形成了管理站要同时对两个上级机关负责的低效率的制度安排,加上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利益主体多元化,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乡镇企业滑坡以及权力寻租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农机站的发展环境很差
二是乡镇农机服务组织职能不清。为了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为了满足农民对农机服务的需求,对农机站曾提出管理、服务、经营一体化的要求,这在改革过程中确有积极的一面,但组织运行体制不科学规范,模糊了农机管理与公益性服务职能,而且在较大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人们对农机体制改革目标和体制、功能的认识误区,把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当作农机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这两个方面对农机体制的改革与农机化的发展都十分不利。三是乡镇农机服务组织改革不到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农机服务体制在改革的过程中,屡屡首当其冲,一方面运行体制和运作方式的改革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另一方面改革又带来一些新问题:首先是部门改动频繁,市场经济条件下必要的行政管理职能得不到应有的强化;其次是政事不分,行政单位事业化;再有是公益性服务事业与非公益性服务不分,公益性事业发展缓慢,功能不足,地位不明确,队伍不稳定,非公益性服务事业也未能得到应有的发展。
二、乡镇农机服务组织改革与发展的几点思考
改革与发展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和《省政府批转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农机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要提高县(区)一级、巩固强化乡村一级,大力发展农机专业户(服务组织)的总体要求,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理顺乡镇农机化管理服务体系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明确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界限,依法稳定和加强公益性农机管理推广服务机构和队伍,采取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办法,转变机制、激发活力、提高效益,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
公益性的农机服务组织是地方农机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工作手段主要是政策指导、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公益性农机服务组织人员要按照《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省政府批转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站定编,新录用人员原则上从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中录用,以保证农机化公益性职能的发挥。经营性农机服务组织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服务组织的运作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充分运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服务性公司、农机手协会等形式整合现有的农机化资源,发挥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优势,提高农业生产的生产力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对经营性农机服务组织改革和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机化发展投融资渠道上取得新的突破。国家在加快建立、健全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工商资本投入到农机化发展中来,农机服务组织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各类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如2002六合区富晒米公司和六合区机插秧服务队共同出资购置了30台步进式插秧机,为富晒米生产基地服务,降低了富晒米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机插秧服务队也有不错的经济效益,达到了双赢的效果。南京地区的龙头企业较多,像从事茶叶生产、销售的雨花茶集团,从事肉制品加工的雨润集团,从事奶制品生产的卫岗奶业和从事种子生产的红太阳集团,农机服务组织应主动与他们联系,利用企业的资金、技术优势,共同引进、开发、研制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为企业提供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保鲜方面的服务。
(二)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在提升农机服务增收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服务旅游农业。开展收割机等农机具发展轨迹的展示、机收机插现场观摩等活动,为城市居民了解农业机械化做好服务。二是服务城市流通。组织好蔬菜等农副产品的运输,为农副产品进入城市提供便捷安全优质的服务。三是服务“农改超”工作。紧紧围绕目前南京城市中农贸市场改超市的发展方向,加快农产品的清洗、分级、包装、贮藏、初加工、豆荚类剥壳等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不断满足市民菜篮子的需要。同时,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运用农业设施机械,建立起供应超市型农贸市场需要的生产基地。
(三)加快农机装备的结构调整,在提高农机化水平上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农业功能性调整和主导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的结构调整,促进农机服务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主要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拓展,由单项作业机具向多功能复合型机具发展,如大力发展粮食烘干、精米加工和分级包装机械,加快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绿色南京建设,大力推广打洞机、起树机、苗木植保机、园林修剪机和林木加工机械,提高林业机械化水平。使用田园管理机械、移动喷灌和微喷(滴)灌机械和清选包装机械等,努力提高设施农业和无公害生产基地的机械化生产能力。发展牛、羊等食草畜养殖机械,使用秸秆收获青贮和秸秆氨化处理机械化技术,稳步提高养殖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四)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在可持续性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农业机械化的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通过加大农机装备更新换代的力度,逐步提高农机具的科技含量。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解决农机具不能满足现代化农业生产需要的矛盾。为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提供全过程的农业机械化服务。
关于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与发展问题的思考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 吕永 杨培成 面对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加入WTO,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任务显得日益紧迫。从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经验看,农业现代化与市场竞争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服务组织体系的发达水平。因此,乡镇农机服务组织作为农业服务业的主导部分其组织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乡镇农机服务组织体制创新势在必行
加入WTO,意味着我国传统的农业经济结构参与经济全球化,也意味着平均不足0.4公顷耕地的小农户与几百、几千公顷规模的现代化大农场竞争,其劣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同时,这也是我国农业比较优势低的关键所在。在现行农业经营体制下,要确保农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对农业的社会化服务。1991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也陆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然而,由于理论和实践上的原因,乡镇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致使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一是观念落后。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的政策,都将乡镇农机站定格为“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但事实上,乡镇农机站却很难得到人头经费和事业费投入。乡镇农机站长期以来都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机制运行,实行自收自支、自找饭吃。由于思路本身的限制,乡镇站的职能发挥不充分,农机服务工作开展不力,发展很艰难。二是体制不顺。90年代中期,各地在县乡机构改革中,将乡镇农机站人、财、物“三权”下放到当地政府管理,县级农机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由于受农机服务直接经济效益不显著等客观事实的影响,乡镇政府并未将农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而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由于缺少了必要的管理手段,出现了县级农机部门对乡镇站工作想管而管不了的局面。导致了乡镇农机站的发展环境很差。三是改革误区。按理说,长期以来都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机制运行的乡镇农机站,本不应属于机构改革的对象。但各地都对其机构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被削弱,资产被平调,使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所承担的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农机安全工作得不到保证。总之,由于历史与国情等种种原因,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农机服务体制在改革的过程中,屡屡首当其冲。由于国情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人们观念上的种种误区,导致传统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在转型过程中,一方面运行体制和运作方式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由于改革目标不明确,国家投入不足,以及思想观念落后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乡镇农机化服务体系和运行制度距离市场经济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表现在难于履行职能、缺乏发展后劲。因此,加大乡镇农机服务体系体制改革与创新力度势在必行。
二、要对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职能合理定位
入世对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提出了必然要求,无论从保护农民利益还是从提高市场效率的角度看,都是十分重要的。作为农业服务业的主导部分,作为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标志和载体的乡镇农机服务组织,要做和可做的文章很多,必须自成体系,实行“集团式”服务,才能真正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以解决农民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
(一)不能取代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法规,承担本乡镇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人员培训、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及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等。
(二)亟待强化的服务职能。一是要健全完善乡镇农机服务体系,兴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服务组织,积极为农业生产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通过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来促进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以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二是增强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社会化服务能力,解决农民群众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了的事,增强农业抗御风险的能力。三是通过加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一方面促进农业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促进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另一方面增大农业二、三产业的发展空间,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
三、关于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思考
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制度创新以及创新所能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社会效益,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业稳定、持续发展战略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但创新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农机系统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必要的政策和国家财政的支持。
(一)与时俱进,更新观念 在国家加快发展市场经济、加大对事业单位改革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下,更新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与发展的认识,对确保乡镇农机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必须提高认识,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否则,如果我们一直拘泥于计划经济的观念不转变,只能坐失大好的发展机遇。对于历次改革都首当其冲的农机人来说,这更是至关重要。同时,一支不懂或不善于驾驭市场经济的队伍,不可能很好地完成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历史使命。
(二)认清发展形势,确定发展思路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由于我国农业的科技水平较低,农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弱,入世后对国内农产品形成较大的压力,农产品价格将受到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农产品经营企业将面临巨大压力和冲击,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空间受到限制和约束。因此,要改变我国农业的弱势地位,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必将转移到充分利用WTO的有关规则,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完善农业科研开发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以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加快城市化进程上来。由此,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在确保完成管理职能的同时,工作重心要重点转移到组织开展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上来,通过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开展服务来寻求发展的空间,来寻求国家政策的支持。
(三)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农机服务前景广阔 一方面当前我国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极低,抗灾救灾能力十分脆弱,急需发展农业服务业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农业的比较优势差,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多地少,合理转移农业劳动力,提高集约化经营和城镇化水平的关键必须有较为发达的农业生产力作保障。重庆市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十分低下,农业各生产环节基本上都处于原始的“刀耕火种”,不但生产成本高,比较效益低,农业抗风险的能力也十分脆弱。加强机械化耕地、提灌、植保、收获、节水灌溉、加工及其运输等社会化服务,减轻农业的生产成本,是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因此,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大有可为。同时,加快城市化进程,大量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是增强我国农业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虽然城乡壁垒已经消除,但是由于城市(城镇)的容纳能力、就业岗位的限制,要妥善解决4亿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十分困难。因此,利用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点多面广的优势,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大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增加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必将受到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
(四)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机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是要确保乡镇农机服务体系有一个健全的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其合法经营权利;二是要按照WTO《农业协议》的有关规则,把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财政、信贷、金融支持保障制度。要增加基础建设的投入,帮助其完善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三是要对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及其附属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开办的第三产业,给予减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