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_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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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
闽委教„2005‟76号
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
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设区市、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教育局、人民检察院,各高等学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各部(处、室),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遏制当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多发趋势,促进我省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闽检会[2005]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开始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深刻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重在源头预防,有效遏制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塑造教育系统勤政廉洁、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系统要密切配合,联合成立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这次宣传教育月活动。省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鞠维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小敏同志和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刘宏伟同志担任,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反贪局以及省教育厅监察室、财务处等处(室)的负责人任组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教育厅监察室,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监察室人员和省检察院预防处人员共同担任。各设区市、县(市、区)、各高等院校也要相应成立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确保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人员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三、动员部署
11月下旬召开全省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办公室、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宣传处、预防处(科)负责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全省本、专科高校主要负责人;职业中专,中、小学校校长参加会议。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动员会议顺利召开。
四、工作步骤
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11月23日至12月6日)。各级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按照部署要求,加强联系配合,采取召开座谈会、相互走访、深入调研等形式,共同商议本地、本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相关事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广大教育干部职工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抓好理想信念、反腐倡廉、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依法从教、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为教育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册》;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教育检察联席座谈会;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系列片;撰写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各地、各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抓好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确保达到良好的效果。
2、建章立制阶段(12月7日至21日)。各级教育部门及所属单位要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在廉政建设、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剖析,特别要针对基建工程、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图书教材编写发行与采购、财务管理、经营产业及后勤管理、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各类办班等重点岗位和环节,研究修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并确保得以 落实。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查办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规律和趋势,及时向有关教育部门通报,以促进教育系统加强管理,完善内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机制。双方要加强预防对策的研究,共同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制定从机制上、体制上、制度上防范职务犯罪发生的对策,共同促进教育系统建章立制,规范整改。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22日至28日)。各级教育部门要对本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进一步研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措施,消除职务犯罪的诱发因素,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届时,省检察院和省教育厅联合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对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制的建立以及宣传教育、预防措施的落实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就调研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上一级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警示 教育 活动 方案
抄送:省纪委一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