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种集资诈骗案_集资诈骗案
16种集资诈骗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集资诈骗案”。
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犯罪体现在我国的刑法中主要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目前社会上非法集资案件呈集中爆发的态势,各种各样的非法集资模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给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市江干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前期侦办诸如“吴建梁集资诈骗案”、“史晓晶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荣鑫洋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邦家租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系列非法集资案件的基础上,结合所掌握的其他类型的非法集资案件,对常见非法集资案件的模式进行了梳理,目前已作为江干区预防非法集资的素材在各种场合进行公开宣传。
常见的非法集资模式有以下几种: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办储蓄业务;
2、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违反国家利率规定,擅自变动储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的;
3、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给付回报实物等方式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和利率吸收存款的;
4、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发行股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变相吸收存款的;
5、以兴办实业,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等名义,承诺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
6、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代管、代养、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销售商品、收取保证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
7、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等方面采取的鼓励政策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
8、以合作经营、投资入股、入股分红或加盟为名,承诺回报,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9、组织民间“抬会、合会、标会”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向社会公众集资;
10、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11、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13、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14、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5、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6、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犯罪分子诈骗的手段不断翻新,常使普通百姓防不胜防。为此警方提示:
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在投资时,应向工商等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法人等情况,辨析真伪,尤其是对那些“高额回报”“快速致富”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切勿轻易相信,以防上当。
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固定的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