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泰安黄标车禁区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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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黄标禁区: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26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泰城部分区域实行黄标车禁止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型: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但经环保检验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

二、禁行区域:东至天烛峰路(泰明路)、西至天平湖路(大河路)、南至灵山大街、北至环山路。

三、实施阶段:第一阶段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黄标车主要以教育为主;第二个阶段为2014年1月1日起,对违反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黄标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济南黄标禁行区:从明年1月1日起,济南绕城高速范围内将禁止黄标车通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一些黄标车正在想方设法逃避检查。“交警检测也都是抽查,黄标不张贴到挡风玻璃上,估计交警也很难查到。而且我听说,黄标不张贴,交警不能处罚。”这位网友的留言,明显是对黄标车进入禁行区“心存侥幸”。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济南正在对黄标车建立电子档案,只要进入禁行区,视频 巡检系统就会自动抓拍,地面执勤民警也会接到调度命令查处。

鲁网12月9日讯(记者 孙杰)从明年1月1日起,济南绕城高速范围内将禁止黄标车通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一些黄标车正在想方设法逃避检查。“交警检测也都是抽查,黄标不张贴到挡风玻璃上,估计交警也很难查到。而且我听说,黄标不张贴,交警不能处罚。”这位网友的留言,明显是对黄标车进入禁行区“心存侥幸”。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济南正在对黄标车建立电子档案,只要进入禁行区,视频 巡检系统就会自动抓拍,地面执勤民警也会接到调度命令查处。

现有交通法规对不张贴环检标识没有处罚依据

最近济南交警对进入禁区的黄标车进行了教育和劝导,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被拦下的黄标车,多是依据张贴在前挡风玻璃上的黄、绿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 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根据这个 要求,济南市对未张贴年检标识、保险标识,交警将依法罚款50元,扣1分。

济南对黄标车建立电子档,进禁行区视频系统会自动抓拍

虽然取得了黄绿标不张贴没有处罚依据,会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但记者采访获悉,很多地区对建立了黄标车电子抓拍系统,在广州黄标车“冲禁令”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已正式启动,交警部门开展黄标车限行非现场执法工作,系统将对黄标车限行路段进行24小时监控,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通行的车辆拍摄后进行处罚。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了解到,济南正在对黄标车建立电子档案,只要进入禁行区,视频巡检系统就会自动抓拍,地面执勤民警也会接到调度命令查处。

同时,交警的相关人士还提醒,虽然取得了黄绿标不张贴没有处罚依据,但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禁止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二百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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