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相关规划_武汉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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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破——“十一五”改革成就综述
作者: 人民网记者 朱剑红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日期: 2010-10-21 浏览次数: 2
每一个政策都有苦和乐伴随,每一个措施都有得与失碰撞„„走进“十一五”,中国的改革开放也走进了攻坚阶段。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破制约“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各种难题,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发展任务,都必须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走过“十一
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又推向深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深化体制改革和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各项任务积极推进。
新起点,新突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也许人们还记得,2008年有一个词汇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大部制改革”。
2008年,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国务院机构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次改革。被社会各界形象地称为“大部制改革”的这次改革,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从1982年到2003年,国务院机构进行了5次改革,机构的数量大大减少,政府职能逐渐从管理计划经济转向了管理市场经济。“十一五”时期,转变政府职能仍然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2008年的改革将国务院组成部门从28个调整为27个,虽然数量变化不大,但意义深远,“大部制改革”被誉为政府改革的新起点、新突破口。
走过“十一五”,转变政府职能在多方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务院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又取消和调整了188项审批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正在研究制订,核准制、备案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调结构,转方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在“十一五”开局时,改革开放已经走过20多个年头,把中国带进了繁荣发展的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已初步建立。但细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追根溯源还是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对刚刚走上科学发展道路的中国而言,推进改革的任务更加繁重。
继续深化国有经济改革,我们别无选择。“十一五”期间,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原则、目标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推进力度不断加强,中央企业由2006年初的169家调整重组为目前的123家。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深化,邮政体制实现政企分开,电信行业和航空工业完成重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供水、燃气、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普遍引入竞争机制,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基本形成。
改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我们毫不动摇。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这5年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方面,又有大动作。继2005年新中国首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央政府文件“非公经济36条”的发布,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政府监管和服务、营造舆论环境等方面出台了近40个配套文件。2009、2010年,国务院又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者被民间称为“新非公经济36条”,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有力改善了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我们立体推进。
2010年,讨论多年的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率先“破冰”。在看到此举对新疆发展具有的积极意义外,社会各界更读懂了这一改革对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十一五”期间,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出台了许多类似的举措:全国24个省(区、市)开展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9个省(区、市)正逐步推开“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统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环境税、房地产税等改革的脚步声越来越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初步形成,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成果同样可圈可点。土地制度不断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落实。《劳动合同法》等重要法律颁布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全面推行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实施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制定出台了差别电价和可再生能源加价等一系列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
统筹城乡,破解难题,综合配套改革快马加鞭
也许人们还记得,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城乡居民各收一个“大红包”:中国股票市场迎来一个十分红火的大牛市;农业税的全面取消,终结了2600多年农民种地交“皇粮国税”的历史。承继这个好的开头,这五年的农村改革有声有色继续深化。除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涉农税费的取消外,还推进了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是一项带有全局意义的重大体制攻坚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十一五”期间这项改革从单兵突进向综合配套改革、协同推进发展。5年中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了8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部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主要对加快开发开放,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探索;中部有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开展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验;西部有成都市和重庆市,进行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东北地区有沈阳经济区,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进行重点探索。目前已初步形成东中西互动,多层次推进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格局。
走进“十二五”,改革仍将是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根本措施,中国改革开放的道路仍将走向深远。
杨松要求“十二五”武汉教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提要](记者邹汉青)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要立足于建设教育强省、教育强市,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湖北日报讯(记者邹汉青)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昨日,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率省教育厅等部门调研武汉市“十二五”教育规划工作时指出,要有超前的远见,着眼2020年甚至更长远,做好教育发展规划。
杨松考察了武汉市第十二初级中学和新华下路中学。新华下路中学是一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70%以上为农民工子女。杨松关切询问这些外地籍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是否与本地学生融合,是否享受到同等待遇。
随后,杨松听取了武汉市关于“十二五”教育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武汉市教育局提出“十二五”期间建成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成为中部六省的“龙头”,处在国内同等城市前列,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杨松强调,教育规划编制要有长远眼光,考虑得越长远,就越能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武汉市的教育规划要突出本地特色,同时要与全国、全省的规划衔接,与武汉总体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紧密衔接。要立足于建设教育强省、教育强市,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武汉城市圈部属高校与省属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启动
[来 源] 湖北教育信息网[文 号] [发表时间] 2009-07-06 10:10:53 [阅读次数] 2138
会议现场
副省长郭生练讲话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锋发言
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讲话
武汉大学与咸宁学院签订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协议书
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科技大学大学签订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协议书
7月4日下午,武汉城市圈7所部属高校与18所省属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协议书签字仪式隆重举行。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进入实质性阶段,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省政府副省长郭生练,省政协副主席陈春林,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锋,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国雄,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以及参加此项计划的部属、省属高校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副省长郭生练在签字仪式上强调,湖北是一个高教大省,高等教育在全国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但是,湖北的高等教育存在结构性矛盾,发展不均衡,部委高校整体实力很强,而省属高校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整体实力较弱。实施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就是要通过建立对口支持合作机制,和高等教育联动共享机制,统筹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充分发挥部属高校的比较优势,整体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实力和水平。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锋指出,区域性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要在服务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战略中寻找突破口,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的教育优势,形成改革试点的特色。武汉城市圈高校的密度、高等教育的发展程度是全国都少有的,如何统筹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的资源,如何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整体优势,如何更好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是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要任务。7所部属高校和18所省属高校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开展结对支持与合作,通过这种形式把在武汉城市圈内的高校连接成一个整体,这项工作很有创意,很有意义,也必将取得很好的成效。这也是部属院校服务湖北教育,服务湖北人民很好的方式和途径。
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表示,部省高校支持合作计划的实施,将建立起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资源联动共享机制,整体提升我省特别是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的水平。省教育厅将加强统筹协调,搞好服务,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部省高校支持合作予以大力支持。一是建立部省高校支持合作计划项目库。凡是以结对高校合作的方式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省教育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或推荐,有些项目可不占学校指标。二是针对支持合作计划,省教育厅专门设立资助岗位,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选派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到结对省属高校挂职担任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教学团队负责人、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正职的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任副职的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他们主持申报的省级或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优先立项和推荐,并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资助。三是实施奖励政策。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除享受现行的经费资助政策外,按不同项目类型,每个项目分别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双方合作在省属高校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非硕士授予高校建成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100万元奖励;建成博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200万元奖励;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的,给予合作双方各300万元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取得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资助。四是及时总结表彰。省教育厅将每半年召开一次计划实施汇报交流会,每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积极主动、合作成效显著的高校,授予“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她希望各高校积极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和途径,共谋发展、共同提高,实现互利双赢。
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和湖北师范学院院长向显智代表参与该计划的25所高校发言。他们表示,部省对口支援高校将在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各个方面开展支持和协作,互相携手,共同努力,提升湖北的高等教育水平,共同致力于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关链接:
“对口支持合作计划”是省教育厅为落实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省部共建武汉城市圈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的有关精神,实现部属、省属高校携手发展,真正把部属高校的比较优势转化为湖北省的高教优势,提升湖北省高等教育水平而组织实施的一项发展措施。同时也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的一个重要项目。
结对高校一览:
武汉大学——湖北大学,湖北中医学院,孝感学院,咸宁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江汉大学,黄石理工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鄂州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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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的若干意见
[来 源] 高教处[文 号] 鄂教高〔2009〕20号[发表时间] 2009-11-04 16:45:15 [阅读次数] 899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了促进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统筹和资源联动共享,根据省部共建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以下简称“支持合作计划”),组织在鄂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与武汉城市圈域内18所省属高校开展对口支持与合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对口支持合作机制,实现高等教育资源联动共享,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全面提升我省特别是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的办学实力和水平,更好地为湖北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结对双方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现实可能,签订支持合作协议,明确支持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力求取得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二是循序渐进。按照先易后难、先单项后综合的原则,看准了的项目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建立多领域、深层次、全方位的支持合作关系。
三是突出特色。结对高校应因校制宜,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支持合作的重点,探索行之有效的支持合作方式与途径,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支持合作模式。
四是互利共赢。充分发挥结对高校双方的优势和特点,促进教育资源联动共享,优化资源配置,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整体提升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的办学实力和水平。
三、支持合作的主要内容
1、教学改革和建设。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帮助指导结对省属高校制定完善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开展支持与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人才联合培养。支持和鼓励省属高校选派优秀本科生跨校到结对部属高校选修课程、辅修第二专业、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聘请省属高校教师为研究生导师,并安排招生计划,联合开展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3、学科合作共建。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帮助指导结对省属高校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学科建设,根据省属高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培育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加强博士点、硕士点建设。
4、科研合作共建。支持和鼓励结对高校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开展联合攻关;支持和鼓励结对高校发挥各自己优势,联合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联合申报和共建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产学研战略联盟。
5、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帮助指导结对省属高校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选派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到结对省属高校任职或挂职,担任院长、系主任、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拿出一定数量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接收结对省属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干部进修、访问或挂职锻炼。
6、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和鼓励结对高校联合共建共享国家和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图书情报资料、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优质教学、科技资源,资源的使用互享校本待遇。
支持和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拓展支持合作领域。
四、相关支持政策
省教育厅建立支持合作计划实施的政策导向机制,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各高校开展支持合作予以大力支持,确保计划实施取得实效并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1、建立支持合作计划项目库。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拟定的支持合作项目进行汇总归类,建立项目库,实行项目管理。结对高校以合作的方式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省教育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或推荐,部分项目可不占学校指标。
2、实施“彩虹学者计划”。省教育厅设立“彩虹学者”岗位,部属高校选派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到结对省属高校任职(挂职),担任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教学团队负责人、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聘用为“彩虹学者”,省教育厅给予岗位资助,任正职的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任副职的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彩虹学者”作为主持人申报省级或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优先立项和推荐,并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资助。
3、实施奖励政策。通过部省高校合作共建,使省属高校教学工作、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成效明显、取得标志性成果的,省教育厅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除享受现行的经费资助政策外,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合作指导博士生培养,省属高校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给予50万元奖励;双方合作在省属高校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非硕士授予高校建成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100万元奖励;建成博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150万元奖励;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的,给予合作双方各300万元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取得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的给予相应配套经费资助。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实施对口支持合作计划领导小组,陈安丽同志任组长,陈传德、黄利鸣、徐金山、张金元同志任副组长,发展规划处、高教处、科技处、学位办、教师处、财务处、学生处、干部人事处等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支持合作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
2、建立汇报交流机制。省教育厅每半年召开一次支持合作计划实施情况汇报、交流会,听取各高校和有关处室的情况汇报,交流各高校的工作经验和作法,通过简报以及各种新闻媒体对支持合作计划实施情况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3、建立激励机制。省教育厅每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各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对学校进行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高校,授予“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的若干意见
[来 源] 高教处[文 号] 鄂教高〔2009〕20号[发表时间] 2009-11-04 16:45:15 [阅读次数] 898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了促进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统筹和资源联动共享,根据省部共建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以下简称“支持合作计划”),组织在鄂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与武汉城市圈域内18所省属高校开展对口支持与合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对口支持合作机制,实现高等教育资源联动共享,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全面提升我省特别是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的办学实力和水平,更好地为湖北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结对双方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现实可能,签订支持合作协议,明确支持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力求取得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二是循序渐进。按照先易后难、先单项后综合的原则,看准了的项目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建立多领域、深层次、全方位的支持合作关系。
三是突出特色。结对高校应因校制宜,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支持合作的重点,探索行之有效的支持合作方式与途径,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支持合作模式。
四是互利共赢。充分发挥结对高校双方的优势和特点,促进教育资源联动共享,优化资源配置,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整体提升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的办学实力和水平。
三、支持合作的主要内容
1、教学改革和建设。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帮助指导结对省属高校制定完善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开展支持与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人才联合培养。支持和鼓励省属高校选派优秀本科生跨校到结对部属高校选修课程、辅修第二专业、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聘请省属高校教师为研究生导师,并安排招生计划,联合开展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3、学科合作共建。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帮助指导结对省属高校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学科建设,根据省属高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培育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加强博士点、硕士点建设。
4、科研合作共建。支持和鼓励结对高校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开展联合攻关;支持和鼓励结对高校发挥各自己优势,联合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联合申报和共建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产学研战略联盟。
5、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帮助指导结对省属高校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选派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到结对省属高校任职或挂职,担任院长、系主任、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拿出一定数量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接收结对省属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干部进修、访问或挂职锻炼。
6、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和鼓励结对高校联合共建共享国家和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图书情报资料、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优质教学、科技资源,资源的使用互享校本待遇。
支持和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拓展支持合作领域。
四、相关支持政策
省教育厅建立支持合作计划实施的政策导向机制,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各高校开展支持合作予以大力支持,确保计划实施取得实效并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1、建立支持合作计划项目库。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拟定的支持合作项目进行汇总归类,建立项目库,实行项目管理。结对高校以合作的方式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省教育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或推荐,部分项目可不占学校指标。
2、实施“彩虹学者计划”。省教育厅设立“彩虹学者”岗位,部属高校选派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到结对省属高校任职(挂职),担任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教学团队负责人、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聘用为“彩虹学者”,省教育厅给予岗位资助,任正职的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任副职的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彩虹学者”作为主持人申报省级或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优先立项和推荐,并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资助。
3、实施奖励政策。通过部省高校合作共建,使省属高校教学工作、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成效明显、取得标志性成果的,省教育厅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除享受现行的经费资助政策外,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合作指导博士生培养,省属高校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给予50万元奖励;双方合作在省属高校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非硕士授予高校建成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100万元奖励;建成博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150万元奖励;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的,给予合作双方各300万元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奖励;取得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的给予相应配套经费资助。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实施对口支持合作计划领导小组,陈安丽同志任组长,陈传德、黄利鸣、徐金山、张金元同志任副组长,发展规划处、高教处、科技处、学位办、教师处、财务处、学生处、干部人事处等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支持合作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
2、建立汇报交流机制。省教育厅每半年召开一次支持合作计划实施情况汇报、交流会,听取各高校和有关处室的情况汇报,交流各高校的工作经验和作法,通过简报以及各种新闻媒体对支持合作计划实施情况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3、建立激励机制。省教育厅每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各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对学校进行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高校,授予“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 源] 高教处[文 号] 鄂教高函〔2010〕19号[发表时间] 2010-09-21 16:24:44 [阅读次数] 1652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委高校与地方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以下简称“支持合作计划”)实施以来,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协议,着力推进支持合作工作。为总结一年来“支持合作计划”的实施情况,交流各校工作经验,我厅拟召开“支持合作计划”工作会。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做好2010年实施“支持合作计划”的工作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委高校与地方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的通知》(鄂教高[2009]13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武汉城市圈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的若干意见》(鄂教高[2009]20号)等文件精神,围绕支持合作双方所拟定的合作协议和年度工作计划,就一年来,各计划项目的落实、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进行系统回顾和总结。
1、各校支持合作协议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在教学改革和建设、人才联合培养、学科合作共建、科研合作共建、人才队伍建设、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支持合作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效分析。
2、各校组织开展支持合作工作的经验、体会与做法,突出本校特点、特色,分析典型事例。
3、进一步推进“支持合作计划”的工作思考;组织实施支持合作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及问题的分析,工作意见与建议;2011年支持合作工作计划安排。
二、我厅将在各校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召开2010年“支持合作计划”工作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各高校于10月11日前将工作总结文本的电子版(5000字左右)以电子邮件报我厅高教处,已实施“彩虹学者”计划的部省高校还应填写“‘彩虹学者计划’岗位在岗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调查表”一并报送。联系人:王文森,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80,87328172;电子邮件:hbgjcwws@163.com。
附件: “彩虹学者计划”岗位在岗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武汉重点发展15个新兴产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09年09月29日 10:01:24
武汉市的全国两院院士有54人。昨日,武汉市市长阮成发提出,期望这些院士作为领头人每人带动一个产业发展,成为亿万富翁。
日前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武汉通过了“15个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
在会上,武汉市市长阮成发说,武汉市的两院院士有54名,他们都是各自科研领域的权威泰斗,是学科的领军人物。“我们要研究相关的政策,让院士们在企业有股份,鼓励他们成为腰缠万贯、甚至腰缠亿万的富翁,成为和袁隆平一样富有的院士。”
他提出,武汉市需要充分发挥这些院士领军人物的作用,让每个院士带动一个相关的产业,最终让武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未来,武汉市蓬勃的经济新动力在哪里?——日前武汉市政府通过的15个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给出答案。
和武汉市以往的钢铁、石油化工、烟草、纺织等传统的产业不同,15个新兴产业充满现代气息。
武汉将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为——新能源;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数控机床;新材料;新动力汽车;地球空间信息;动漫产业;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激光;软件及外包;金融服务;新型显示器;新一代移动通信。
武汉市计划,10年时间,打造2-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动漫企业,拥有3-5个具有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成为“中国数字创意之都”。
在新动力汽车方面,武汉市将尽快推出自主品牌混合动力轿车上市,同时自主研发或与日产公司合作研发纯电动轿车。
在新一代移动通信方面,武汉计划3-5年,成为从研发、生产到市场应用各领域的国内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新高地。
武汉市市长阮成发说,武汉传统产业有的正逐渐退出,有的相对缺乏发展后劲。将来,这15个新兴产业是武汉经济唱大戏的主角。武汉将在贴息贷款、补贴培育市场等方面,全力扶持这15个新兴产业。
来源:武汉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专家组研讨武汉“十二五”重点发展地区有哪些?
来源:长江商报
2010年01月11日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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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发展地区有哪些?近期重大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怎么安排?昨日,《武汉市近期建设规划》接受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邹德慈为首的全国专家组研讨。
规划提出了武汉近期发展目标是做“中部地区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武汉周边的长沙、郑州、南昌等城市都在动作,规划从战略上提出了近期武汉面临的两大迫切任务——推进CBD建设和空港经济区建设。
如果周边特大城市会捷足先登,武汉再想成为金融中心难上加难。因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金融“龙头”的排他性,在某一个金融中心的影响范围内难以再形成另一个规模相似的金融中心。武汉加强对空港经济区的投入,有助于在中部地区竞争中赢得先发优势。空港经济区会形成极强的集取效应。
武汉近期建设规划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武汉城市规划设计院和武汉城市交通设计院共同完成。实施年限2010年至2015年,是武汉市与“十二五”对接的空间和城市规划。下一步,将按专家意见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市人大审议、建设部备案,于今年五六月实施。
武汉市高等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按照“重组、改制、调整、提升”的方针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办出特色、逐步规范”的原则,大力整合市属高等教育资源,优化结构和布局,初步形成了适应武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布局合理、比例适当、发展协调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全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武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为不断提高我市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积极开展部市合作建设在汉部(委)高校的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重点大学教育的愿望和要求。同时,我市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有些学校办学条件较差,规模偏小,效益较低;办学机制不够灵活,投入不足,投(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办学特色不够鲜明,市场竞争力不够强;教师素质还有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适应性还有差距等等。为促进我市高等教育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武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制定武汉市“十一五”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武汉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发展、改革、巩固、提高”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把我市高等教育办成品牌、办出特色、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和要求,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营造学习型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等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地方高等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的方向。武汉市高等教育要面向武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谋发展,实现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
2.坚持内涵提升为主和外延发展为辅的原则。各高校既要加快校园建设步伐,努力扩大办学规模;又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走内涵发展的路子,做到内涵提升和外延发展的结合。
3.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一的原则。要把学校发展和提高办学质量作为工作的主线。
4.坚持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投入的新机制。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实现投资体制多元化,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5.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武汉市高等教育的发展要结合武汉实际,加强政府统筹,按照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因地制宜,一校一策,分校规划,分步实施。
三、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加快学校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建立和完善面向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面向基础教育,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形成本专结合、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到“十一五”末,江汉大学在办好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开办研究生教育,申办5个左右硕士点,提升综合办学实力;武汉软件职业学院与武汉工交职业学院深化组团办学,整合为一所高职,并与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一起力争进入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行列;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要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成为本专结合、服务武汉基础教育的师范院校。
1.办学规模目标:大力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积极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我市适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到20l0年,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左右,市属高校在校生规模达8万人左右。其中,江汉大学约2万人;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约1万人;由武汉工交职业学院和武汉软件职业学院组团办学达约1.5万人;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约0.8万人: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约0.6万人;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办学规模约2万人。
2.办学质量目标:市属高校全部通过部、省相应办学水平合格评估,努力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建设15个左右市级重点专业或重点学科;支持省级以上课程、专业、学科建设。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0%左右。
3.师生队伍建设目标: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专、兼、聘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升教师学历层次,提高教师素质。高校中具有硕士以上的专任教师达30%以上,其中中青年教师达50%以上。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占30%。江汉大学应达到普通高校部颁标准。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40%以上。
4.学校建设目标:市属高校基本完成校园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办学需要。“十一五”期间,江汉大学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现代化开放式,与武汉发展相适应的一所城市大学;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完成新校区的扩建工作:武汉工交职业学院和武汉软件职业学院组团办学的工程建设全部完成,使之成为功能配套、基本现代化的校园;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完成异地建设工作。
5.部市合作建设目标:积极推进武汉市和教育部合作建设在汉部(委)属高校工作,进一步完善部市合作建设招生工作机制,到“十一五”末,面向武汉市的定向招生计划每年稳定在2000人左右。
四、主要措施
1.实施引资转制工程。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在确保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投资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发展经费。积极推进市属高校引资转制工作,到20l0年,市属高校有独立设置二级学院1个,非独立设置民营化内设二级学院1―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l―2个,推进高校实行后勤社会化,引进民营资金和外资约2亿元。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属高校引资转制工作予以政策支持。营造引资转制的良好舆论环境。
2.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工程。
根据武汉市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要、促进产学紧密结合,把市属高校建设成为应用型和技能型紧缺性人才培养的基地,加快培养大批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支持市属高校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对我市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汽车、软件、机电、旅游等专业予以优先扶持。加强就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支持市属高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教育,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达100项以上。加强实习实训环节,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培养,市政府设立并每年安排实习(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设软件、汽车、机电、商业服务等实习实训基地。
3.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采取引进与培养等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质量较高、专兼结合的高等教育师资队伍。积极鼓励学校采取优惠政策,实施“名师工程”,引进一批博士和学科带头人等高素质的教师。鼓励学校聘请一批生产和工作一线、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等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加大对现有师资的培养力度,支持学校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多种培养方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和进修深造。“十一五”期间,市政府设立市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每年安排用于高校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含出国培训)的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
4.施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在市属高校营造浓厚的科研及创新氛围,做到科研、教学相长,以科研促教学,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创新水平。鼓励和支持高校争取国家、省部、市等各层次、各类别的科研项目和经费。高校要与企业、公司等进行科研合作,联合攻关,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加强市属高校示范性实验建设和实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在市属高校建设10个左右具有示范效应的实验室和实训室,重点建设5个左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各高校要积极做好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扶持高校开展科研工作。
5.实施成人高等教育创新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建立和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成人高等教育要把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起来,适应市场需要,及时更新专业。加强继续教育,实行培训方式转变,重点抓好技能更新、专业发展等短期培训。扩展教育对象,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和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做好服务。充分发挥成人高等教育在武汉城市经济圈中的作用。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努力办好广播电视大学的开放教育,把市电大建成全市远程教育中心,努力营造学习型城市,构建我市终身教育体系。
6.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程。
鼓励高校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和鼓励高校建设中外友好交流学校。选派高校干部、教师出国考察培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推进江汉大学护理专业、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旅游和商业经营管理专业、武汉工交职业学院汽车专业、武汉软件职业学院软件专业、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涉外汉语专业与国外合作办学。开展互派留学生工作。
附说明:
一、关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问题
1.关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国际通行计算方法是将―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生人数作为分子,以我国18―22周岁的人口数作为分母的计算结果。目前,武汉市计算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是将全市当年升入大学的学生数作为分子,以前一年度全市18―22周岁的人口数作为分母的计算结果。
2.据《中国教育报》载,浙江省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到2010年浙江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45%。
二、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问题
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教高司〔2003〕16号),合格标准为初次就业率达50%以上;优秀标准为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