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报告_农民工讨薪案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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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农民工讨薪集体信访案件

分析报告

每年春节前农民工讨薪信访案件都会发生,但今年的农民工讨薪案件无论是从数量、人数和涉及单位都比往年有所提高,部分农民工采取围堵市委等过激行为以达到讨薪目的,给我市的形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现对近一段发生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分析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13年1月1日至2月6日,共发生农民工讨薪信访事项38起648人次,其中集体访26起648人次,个访12起33人次,发生围堵市委门口案件16起426人次,部分农民工多次重复来市信访或多次围堵市委大门。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建筑领域方面。

该类信访事项共30起505人次,其中工程项目拖欠工人工资的有17起395人次。

新农村建设拖欠工人工资2起8人次。小产权开发拖欠工人工资有7起76人次。单位自建工程拖欠工人工资有4起26人次。

2、企业拖欠工资方面有8起176人次。主要有瑞平公司张村矿拖欠职工返乡金,地板砖厂拖欠工人工资,原福鑫煤矿拖欠工人工资,胡沟煤矿拖欠职工医疗费问题,福盛煤矿拖欠工人工资,皓胜煤矿拖欠工人工资。

3、涉及主要责任单位:住建局15起271人次,煤炭局6起125人次,人社局5起109人次,教育局3起22人次,温泉镇1起55人次,瑞平公司1起21人次,水利局1起20人次,公安局1起15人次,市建中心1起4人次,小屯镇1起4人次,米庙镇1起4人次,工信局1起1人次,人社局和政府办(共同责任单位)1起30人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突出。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建筑领域的投入,固定资产增加的同时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建筑领域对农民工的门槛低,用工量大,只要肯吃苦就能找到工作。但也存在建筑市场混乱,小产权商品房随意开发,工作岗位更换频繁,工程层层转包处在资金链的最底层,维权意识淡薄,不注意保存相关有利证据等不利因素。以上诸多原因导致建筑领域欠薪问题较为突出。

2、案件涉及人数呈上升趋势,信访人要求迫切方式单一。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在发展中发生很多矛盾,同时案件数量也会有所上升。由于媒体等方面的宣传,农民工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发生欠薪之后没有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而是直接到市委门口围堵。在我局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再来信访局反映问题。部分信访人在反映问题时情绪激动,同市委保安有语言和肢体冲突。另外,信访人对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急迫心理很强,由于急于拿到工资心切,部分上访人不给职能部门留出协调

时间。特别是在账目不清,劳资双方纠纷未解决等情况下提出现场兑付等要求,对相关职能部门不满情绪大。稍不顺意就继续围堵党政机关大门,造成多次重复来访,影响极坏。

3、各责任单位监管力度不够: 在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案件方面。

我市去年加大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为支持招商投资和重点项目顺利进行,将部分招商投资重点项目审批手续简化,减免了部分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当这部分项目的农民工提出讨薪案件时,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快速的给予解决问题,造成该类事项协调难度加大,负面影响较大。

在新农村建设项目案件方面。

各乡镇办事处作为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经验不足,如何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意识不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不够,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不严,至使工程多次转包,承包方多人分包,甚至出现假公章假合同现象,导致农民工工资没有保障。

在正规企业施工中监管方面。

因施工单位资金出现问题或部分施工企业监管不到位,把工程款支付给承包商之后没有监督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一旦发生承包商出逃或分包商与承包商有纠纷时,会导致农民工讨薪难度进一步加大。

4、欠薪案件责任单位集中。

在发生的38起案件中住建局15起、人社局5起合计20起

(占总数52.6%)。该现象同两职能部门的工作性质有关,同时也说明两单位在平时的工作中缺少对施工企业的监督和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宣传。因此两职能部门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强化对建筑领域的监督。

5、各职能部门综合执法力度不够。

在农民工讨薪群体提出信访事项后,人社局、住建局因各种原因迟迟不能作出调查意见,或虽有意见但公安局、法院等职能部门不能立案查处,各部门不能形成合力,缺乏协调联动机制,行动迟缓,见效很慢。

6、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较弱。

许多施工单位、多级承包商、工头还没有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严重性,日常管理混乱,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资金,资金链缺乏有效监管,导致资金可能在施工单位、多级承包商、工头等多处出现问题。另外,农民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淡薄,在施工前期不注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施工协议、保存工资单欠条等,发生欠薪之后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据。

三、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

首先加大各职能部门对施工单位、承包商、工头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他们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从源头上减少欠薪案件的发生。其次在各施工工地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力

度,包括维权意识、维权渠道、相关证据保全等。

2、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形成合力。

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检查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71号)精神,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住建局、人社局、法院、公安局等各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各负其责,形成有效合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制度定期排查,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定期主动到各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限期处理到位。建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在施工现场显著位臵向社会公示该工程是否合法,公示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投诉渠道。提醒施工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不能到违规企业施工工地做工。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4、加强对各乡镇办事处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监督宣传力度。各乡镇办事处应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从项目招标、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各方面监督管理到位,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安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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