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范_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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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范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四川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第一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一)党支部从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挑选培养对象,并将优秀共青团员作为首选对象,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检查其《申请书》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半月内找申请人谈话,向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对申请人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四)培养联系人定期找申请人谈话,并向支部汇报培养情况。按季度填写《考察表》。同时要求申请人每季度向支部交一份《思想汇报》。
(五)党支部组织申请人参加党课学习和党的一些活动,对其进行“三基教育”,交给任务和工作,使其在学习、工作中经受锻炼。
(六)支部或培养联系人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根据党员标准,可向支部推荐为发展对象。
(七)党支部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后,需对发展对象的主要家属通过函调进行政治审查。
(八)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参加党校5—7天的短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或参加党的知识竞赛。
(九)对已讨论发展对象在校内公示(10日),充分了解群众意见。
(十)党总支或直属支部须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详细记录,支部的综合政审报告、《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等所有材料进行初审,报学校组织部进行审查,取得原则同意并领取《入党同意书》后,方可发展。
第二阶段:吸收预备党员阶段。
(一)召开支部大会,其程序如下:
1、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书》。
2、介绍人介绍有关情况及发表自己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申请人的审议情况。
4、到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6、申请人表态。
在整个过程中,要求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必须达半数以上。申请人、介绍人必须到会,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到会人、到会正式党员数、正式党员缺席者及原因,表决形式和结果,是否有效等。本会可邀请积极分子参加。
(二)党支部或直属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及其它材料一周内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决议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优缺点、大会通知时间、表决形式和结果、是否有效的内容。
(三)党总支审查发展对象的全部入党材料,及时找申请人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应在一月内讨论并报校党委审批。
(四)召开党委会。党委会集体讨论,对发展对象逐个审议表决,作出决议后填入《入党志
愿书》,组织部备案,并将决议通知总支或直属支部,告知本人。党委会应在三个月内召开,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个月内进行。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一)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要求会场庄严,有领誓人和监督人,其具体程序如下:
1、唱《国际歌》或奏《国际歌》。
2、总支或支部负责人致开幕词。
3、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右拳宣誓。
4、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5、新党员发言,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二)党支部将新党员编入支部或小组,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体培训等方式对新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并且每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同时要求新党员在预备期间,应半年向组织交一份《书面总结》,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三)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提前15天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写清自己何时成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工作、学习表现、缺点改正情况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预备党员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和审查后,提出能否转正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按照有关规定,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
(六)按期召开支部大会。其程序如下:
1、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2、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进行讨论。
3、到会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4、预备党员表态。
5、大会表决,到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支部将全部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党总支应及时(一个月内)讨论并上报学校党委。
(七)在三个月内,党委会应对报批支部的全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同时通知报批党总支、支部且转告本人。
(八)组织部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等送学生处就业办公室并归入本人档案,要求以上材料必须齐备,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者,并出具丢失原因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