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知识题库(判断)答案_hse系统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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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各单位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
2、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3、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含)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4、员工违反《禁令》,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及离岗培训1-3个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及离岗培训1-3个月处理。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基本薪酬的80%。
5、社区至少每季度组织1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三级单位至少每月组织1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基层单位至少每周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
6、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解剖式安全生产检查。
7、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岗位交接班安全检查、岗位巡回安全检查、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工作现场安全检查。
8、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周期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安全检查等。
9、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应符合HSE管理体系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记录号、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防范)措施、要求整改期限、实际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措施复核人等。
10、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单位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11、检查人员有权行使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和调查询问权。被检查单位因故不能提供有关书证材料的,检查人员可以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后补。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至少每年组织1次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13、各级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14、新上岗的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5、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12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16、在含硫化氢区域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的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相关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
17、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由三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18、各三级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19、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基层队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20、三级单位(社区机关科室)领导每月至少参加1次基层安全活动,基层单位领导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21、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未落实安全职责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引咎辞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22、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以上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对发生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负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23、发生一次重伤3人(含)以上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含)~100万元火灾爆炸事故,对发生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警告直至降职处分;负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职处分。
24、检查出1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0~5000元,责令三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25、安全承诺书有效期限为1年,每年1月签订,签字后生效。
26、日常带班是指夜间和节假日期间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指定专人带班。
27、“两特”作业现场带班是指特殊作业和特殊时段实施作业的作业现场带班。
28、对特殊作业要安排三级单位带班人员现场带班;对于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要安排站队级(含)以上领导干部现场带班。
29、“两特”作业现场带班安排应在同级单位办公场所的明显部位进行公示,接受上级检查和职工群众监督。
30、凡在社区已建生产、生活区内的地面、道路、消防通道上和埋地电缆、管线区域范围内进行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
31、涉及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破土作业、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的,应同时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并按规定要求施工。
32、手持式和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保障绝缘良好,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3、所有电气设备应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壳接地良好。
34、社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燃气用户对自身安全用气负责。
35、外租户燃气安全管理应遵循“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方对承租方安全用气负有连带监管与教育责任。
36、室内燃气软管与燃具连接时,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
37、燃气橡胶软管不得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
38、燃气设施及燃气器具的安装、改装、检测与维修,应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改装或维修,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
39、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40、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2次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41、驾驶社区企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须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准驾证》。
42、《准驾证》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内每年复审1次,期满换证。
43、三、四级单位应结合季节、节日行车安全特点和社会交通安全形势,对在岗驾驶员进行换季和节日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
44、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45、日最高气温超过40℃(含)的,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46、日最高气温 37℃(含)至40℃的,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47、日最高气温35℃(含)至37℃的,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员工加班。
48、临时用电须办理《胜东社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电源接入点由配送电单位指定。
49、在存在火灾爆炸隐患的场所实施临时用电作业,还应办理《胜东社区用火作业许可证》。
50、配送电单位电气作业人员和临时用电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证。
51、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52、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3、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有防雨措施,盘、箱、门能牢靠关闭。
54、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
55、临时用电设施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56、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由配送电执行人留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单位现场留存。
5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执行“三不进入”原则,即未取得《胜东社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
58、进入受限空间进行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破土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不得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代替。
5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生产单位三级安全部门留存备查,第二联由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留存,第三联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留存,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6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1个作业周期。作业中断4小时(含)以上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
61、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至少有1人在受限空间外部负责联络。
62、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检查,二级单位每季至少1次,三级单位每月至少1次,基层单位每周至少1次,班组每天至少1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6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至少跟班实习满1年,但不得独立顶岗操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4、离开特种设备作业岗位6个月(含)以上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5、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100人(含)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6、重大事故: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7、较大事故: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8、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2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10人(含)以上轻伤,或1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9、轻微事故:1人重伤,或2人(含)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0、轻微以下事故:1人轻伤,或2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1、各三级单位应在安全事故发生0.5小时内向社区报送简明文字报告,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先行口头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隐瞒不报;事故发生5小时内,各单位需填写《胜东社区事故快报》并上报社区HSE委员会办公室。
72、事故发生10日内,事故单位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报送社区安全环保部;对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的,可推迟至不超过25日内报送。
73、发生安全事故的三级单位,应在事故发生10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向社区进行事故汇报,汇报人员包括三级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事故所在四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74、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投保财产一次损失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安保基金进行赔偿。
75、雨污排泵房内放置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测,检测周期为6个月。
76、正压式呼吸器应定期进行检测,检测周期为1年,并确保气瓶压力达到工作压力30MPa。正压式呼吸器需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养护检查。
77、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需定期进行检测,检测周期为1年。
78、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79、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80、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包括事故隐患所在单位、现状与问题、隐患等级、防控措施、治理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计划整改时间、实际整改时间、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等。81、各单位应于每年6月初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安全技术科研项日。
82、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于每年1月初上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资金概算、立项依据、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完成时间等。83、承包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和“承包商纳入甲方HSE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84、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为项目总投资的2%。85、《动火许可证》的使用坚持“一证一点”、“一证一次”和限时使用的原则,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
86、申请动火作业最长时限为120小时,要严格按时限执行,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87、高处作业时必须具有合格的作业平台。作业面应无孔洞,临边有围护。并且有可靠的作业通道,作业人员应沿通道上下,不得沿绳索或脚手架攀登。
8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严禁用绳子代替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锐棱角的部位。
89、高处作业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90、“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重新办理“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
91、新安装电梯接管验收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管理负责人持相关技术资料到电梯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注册,并将注册表存入电梯档案资料中。
92、电梯维保单位在维修保养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当出现电梯故障时,应当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93、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94、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检验合格证和乘客须知张贴在轿箱内的明显位置。
95、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电梯机房管理规定张贴在电梯机房内的明显位置。
96、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十五日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填写《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97、电梯维保单位在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98、电梯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电梯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99、电梯机房门钥匙、井道检修门钥匙、电源开关钥匙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并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记录,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
100、电梯三角钥匙应由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关资格的人员进行保管使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记录,无电梯操作证的人员不得领用。
101、电梯机房需每日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102、电梯机房应保持通风良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保持在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