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通知_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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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教育局文件 洪教人(2010)3号
关于实施泗洪县“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学校,各民办学校,机关各股(室):
一、指导思想
二、培养目标
今后三年,新增培养“名优教师”1000名,其中教授级中涫高级教师和省特级教师10名、市县名教师40名、市县学科带头人150名、市县骨干教师300名、市县教学能手350名、县班主任带头人150名。
通过几年努力,使“名优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确保每所学校“名优教师”数量平均不少于本校教师总数的20%。
三、选拔条件和确定培养对象
(一)培养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
1、爱党、爱国、爱人民
2、为人师表
3、具有合格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县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教龄和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市县教学能手和县班主任带头人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 教龄和初级以上教师职称。
4、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新,勇于创新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出色完成教学傻教育教学成绩优良。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获县级及以上优课评选、教学基本功
教学全能等教学类比赛一、二等奖(或获省市级教学类比赛三等奖,或在市级会议执教公开课、开设讲座等)。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持县级及以上课题并如期结题,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学课题研究(参与者应为市级及以上课题 子课题负责人)。确定为省特级教师培养对象的课题要求提高一个级别。
6、注重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或获省市级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一、二等奖3篇)。确定为省特级教师培养对象的论文要求提高一个级别。
7、其他条件参照省市县有关文件执行。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和确定
1、四个层次:特级教师、市县学科带头人、市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学能手和县班主任带头人
2、中青年教师对象
3、选拔程序:申请—考核—公示—上报人事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业务指导
(三)搭建多层次教师发展平台。
(四)培养对象动力管理考核,连续两年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培养对象要取消培养计划。
(五)每学期“六个一”读一本教育名著、研究一个有价值的项目或课题、开一节示范课或研究课,命一套规范试题、制作一份优质的课件、撰写一篇有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一年内要有一篇发表或获奖)。
(六)县专项经费
(七)3月5日前将附件中两份表格打印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其中附件2一并发送电子文档至shjyjrsgb@126.com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