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精神方面的文字材料_亮剑精神的感悟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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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詹红荔事迹精神实质http://www.daodoc.com
2011-11-27 14:2
2本报三明11月25日电(记者梅贤明通讯员郭婕)今天,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共建单位三明学院政法系师生,与前科消灭人员开展“二帮一”志愿者跟踪帮教行动,进行交流谈心,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方面遇到的问题。
这是该院深刻领会詹红荔事迹的精神实质,不断巩固和创新少年审判特色制度,积极推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采取的又一新举。据介绍,截至目前三明市共为符合条件的65名失足未成年人发放了《轻罪犯罪记录消灭证明书》。法院对这65名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其中就读10人,就业46人,升学就业率达86.2%,且无一解除前科犯罪档案封存情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明中院在认真组织学习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中,要求广大干警,特别是少年庭法官要把詹红荔精神化作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他们在全市范围内着重开展“六个一”活动,认真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首先是挂点一个社区,开展共建无未成年人犯罪社区活动。通过以社区为平台,按照优势共享、信息互通的原则,开展法制宣传,并对于辍学又未就业闲散在家或者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会同社区工作人员、社会青年志愿者开展预防违法犯罪的帮教活动。其次是联系一所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法制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所在辖区中小学校的联系,充分发挥少年审判优势和学校的教育优势,以学校为平台,丰富对在校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三是关爱一名“留守孩”,开展“快乐成长手牵手”活动。通过邀请关工委、心理咨询师与“留守孩”定期交流谈心,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方面遇到的问题。四是扶持一个家庭,开展“爱心接力”帮教活动。通过联合社会团体深入“留守孩”的家庭,对“留守孩”的爷爷、奶奶或其他监护亲属讲解法律、心理学、教育学方面的知识,以提高留守孩亲属沟通、教育孩子的能力。五是帮助一名“问题少年”,开展“一对一结对子”帮教活动。通过建立帮教档案,协商考察单位制定帮教方案,并与未成年犯结对子,会同社区工作人员、社会青年志愿者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考察,开展司法答疑解惑。六是提供一个就业机会,开展“爱心帮扶助你行”活动。加强与职业技术学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通过技能培训、联系就业、解决实际困难等系列活动,使问题少年和失足未成年人自强自立,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守法公民。
县法院:践行詹红荔精神
2011-11-29 09:21:11
来源: 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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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钦固 倪晓东)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詹红荔学习的决定以来,县人民法院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信念,在工作中处处体现“法网柔情”,努力践行詹红荔精神。
“大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近年来,我县各类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为更好化解社会矛盾,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大调解”体系建设,推进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
张某在湖头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后任车队队长助理职务,月平均工资3160元。2010年10月19日,公司通知张某办理调整工作岗位,张某不服,于2011年1月18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不接受张某提出的要求,双方僵持不下。
县法院的工作人员了解实际情况以后,积极介入调解,分别与当事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劝解。经法院调解后,公司在一次性付给张某6万元的经济补偿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事后,张某感激地说,“多亏法官同志,不然没了工作以后,我们一家都不知该如何生活下去了。”
除了调解劳动争议、经济纠纷外,县人民法院还在大调解中通过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涉茶机械、农药纠纷接待点,将人民调解引入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和各界贤达参与诉讼调解,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共调结各类纠纷2710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8%,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司法服务搭起“连心桥”
日前,家住官桥镇的村民林秋生家里来了几位法官,他们拿出一笔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交给林秋生,并嘱咐他要好好生活,照顾好家人。这一切让林秋生感动不已。
2010年,林秋生的亲属林某被廖某杀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廖某无期徒刑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90569元,因廖某正在监狱服刑,又查不到有价值可供执行的财产。县人民法官考虑到林秋生等人确属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便向林秋生发放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法院并不是铁面无私,法中有情,我们将尽力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希鹏告诉记者,今年县人民法院已累计向11个申请执行人发放18000元司法救助金。
除设立司法救助金制度,县人民法院还通过进社区、到农村,上茶山巡回审判活动,设置巡回办案点16个,把司法服务前移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同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走进法院、了解司法;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速、免诉讼费。通过一系列司法服务搭起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
社区矫正指引浪子回头
“你们在缓刑考验期间应当学法、懂法、守法,要充分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要自食其力,掌握一些必要的技能,积极参加社会劳动、合法经营,主动承担起家庭责任,服务社会。”今年4月13日,县人民法院在砖文村缓刑考察点,对砖文村、同美村34名缓刑犯进行回访考察。回访过程中,法院的法官对犯人进行教育,并组织他们参加公益劳动。
据介绍,我县在县综治委的牵头下,创新建立了缓刑执行监督考察机制,通过帮教、监督、进行社区劳动,引导缓刑犯回归社会。2009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回访考察缓刑犯1324次,省高院马新岚院长到我县视察时充分肯定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效性,省高院在制定《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的若干规定》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县人民法院的有益经验。
谢希鹏表示,县人民法院将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以她的先进事迹为教材,学习她“爱民为民、干事创业、情铸和谐”的时代精神,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倾注真心,倾注真情,满腔热忱地做好犯人的教育改造转化工作,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南平中院宣传学习詹红荔精神持续深入
作者:梅贤明
发布时间:2011-12-31 15: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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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平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364件,审执结25388件,同比分别上升7.28%和8.15%,审结率96.3%,同比上升1.38个百分点。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184件,审执结4127件,同比分别下降2.33%和1.17%,审结率98.64%,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
一年来,全市法院宣传学习詹红荔精神持续深入,积极筹建詹红荔荣誉室和工作室,11月持续20多天在南平电视台、《闽北日报》头版设“爱民为民、创先争优”专栏,编印《荔红枝头》詹红荔画册,长期设立宣传栏、专刊。深入开展“三比三争”活动,中院和延平、邵武、建瓯、浦城法院被评为2009—2011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市法院系统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
能动司法效果更加提升,“3•23”郑民生恶性杀人案执行后,部分受害学生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全国瞩目的案件,该案发生在校园口,全国没有先例,社会关注度高,被害人家属情绪激烈而且诉求过高,舆论对受害者有广泛同情倾向,案件调解难度极大。中院按照马新岚院长“努力以调解化解矛盾,争取案结事了。”的重要指示,在市委领导和省院的指导下,历经一年,“3.23”系列民事案件全部成功调解,未参与民事诉讼的受害学生家庭的请求也得到妥善处置。在省院有力指导下,第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79件在6月9日已全部化解,目前第二批清积任务共77件,已结39件,化解率50.65%,已完成年终40%的目标。闽北是重要林区,中院与林业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村、乡(镇)、县(市、区)、市四级涉林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网络,化解了386多起涉林诉前矛盾纠纷,涉诉涉林纠纷同比下降了近30%,党委、政府、村民非常满意。认真落实《关于在执行财产查控、处置中认真落实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若干规定》,执行信访同比下降了63%,人民法院报以《让执行多双监督的眼睛》专题报道。
主题实践活动富有特色,开展有奖征集建党90周年活动方案和“传统、信念、为民”文学征文活动,收到160多篇征文,召开笔会。组织百人合唱团参加全市红歌比赛获得第三名、参加省法院的文艺汇演获得一等奖,活动开展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