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湘 购房须知_购房须知
爵士湘 购房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购房须知”。
爵士·湘购房须知
尊敬的“爵士·湘”客户:
首先代表辉宏置业所有工作人员恭喜您将成为爵士·湘的业主!为了方便您的签约过程,请您仔细的阅读此《爵士·湘购房须知》。
请您来爵士*湘临时售楼部(咨询电话:88429966、88429977)签定爵士·湘《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准备好以下资料和物品。
一、若您选择为一次性付款方式,需准备:
1、应付款:即所购房屋全款的98%(剩余尾款2%交房时支付)及本《购房须知》背面的应付税费款;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若未能提供身份证者请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未婚的请在办证时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
二、若您选择银行按揭的付款方式,需准备:
1、应付款需根据您的置业情况来确定,即当前所购房屋为第几套房,第几套房认定标准为:
目前除查询征信系统,同时向银行签定《家庭实有房屋套数保证承诺书》。
2、目前政策为(以下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办理银行按揭时国家按揭政策为准):
A、当前所购房屋如为第一套房(面积在144m以下):首付款必须达到所购房价款的30%以上,利率为基准利率。
B、当前所购房屋如为第二套房:首付款必须达到所购房价款的60%以上,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C、当前所购房屋如为第三套房,银行按揭不受理。
D、如您的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以外的地区,需提供1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按揭方式购房应付款为:上面A、B款中相对应的首付款及本《购房须知》背面的应付税费款;
4、准备购房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已婚者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请您注意检查结婚证上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与身份证上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不包含二代身份证升级的变化)的请提前准备户籍证明),未婚者需出具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原件;
5、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行政或人事部门的收入证明原件(个体工商业主或自办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税票、股东分红决议的复印件等),如个人收入超过1万元(含)还需出具纳税证明,收入证明的金额要求:家庭月收入/月均还款额(含夫妻双方本次及已有贷款月还款额之和)>2(倍),同时提供工资存折近3个月的流量复印件或工资条。
26、非湖南省居民需提供1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个人征信如有不良记录(连续3次,累计6次)需提供该银行非恶意行为证明。
8、若您选择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贷款,则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天同时办理银行面签工作,因此除购房人本人需到现场外,还需配偶(已婚购房人)、产权共有人(购房人为一人以上的)等同时到场进行面签工作。
三、若您选择公积金(限市公积金)的付款方式,需准备:
1、应付款需根据您的置业情况来确定,即当前所购房屋为第几套房,第几套房认定标准为:
公积金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户口所在地为长望浏宁的客户,在公积金的系统中可查询房屋情况,除此之外的客户,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房屋登记部门出具房屋情况证明。
2、目前政策为(以下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办理公积金时的政策为准):
A、首次购房低于90m的,实行贷款首付20%以上。
B、非首次购房或首次购房面积在90m以上的,首付款必需达到所购房价款的30%以上。
C、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实行贷款首付50%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A、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
B、利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且被担保人的贷款尚未结清的;
C、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 m(含)再购住房的;
D、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
①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②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③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
④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含6期)记录;
⑤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含24期)记录。
4、公积金购房应付款为:上述相对应的首付款及本《购房须知》背面的应付税费款;
5、准备购房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均为三份);已婚者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请您注意检查结婚证上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与身份证上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不包含二代身份证升级的变化)请提前准备户籍证明),未婚者需出具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原件;
6、到交通银行星沙支行办理存折或卡一张,带存折或卡复印件一份;
7、定房时在开发商领取《公积金贷款审批书》一本,借款人及配偶在审批书上将收入证明盖章(所在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准备收入证明复印件二份,如个人收入超过5000元(含)还需出具三个月的工资条或工资流量,收入证明的金额要求:家庭月收入/月均还款额(含夫妻双方本次及已有贷款月还款额之和)>2(倍),如配偶中无工作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工作证明。
2228、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客户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的长期劳动合同,如未正常缴纳1年期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3年期劳动合同复印件。
9、客户自行到长沙县政务中心人民银行窗口打印夫妻双方征信记录。
10、个人征信如有不良记录(连续3次,累计6次)需提供该银行非恶意行为证明。
11、若您选择的是公积金贷款,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天同时将贷款资料及《审批表》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另行通知面签时间。
我公司为了您的付款方便,可提供现金支付、银联卡刷卡(免费刷卡一次,请您做好准备工作)和转帐,维修资金需自备现金到长沙银行星城支行自行交纳,若您考虑转帐的话需提前办理转帐手续,财务确定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签约和开票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好转帐单据;以上所有的资料请您在前来我营销中心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按上述要求准备好!
转帐收款银行及帐号如下:
收款单位:湖南辉宏置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行星沙支行
帐号:69798000461000
1收款单位:湖南辉宏置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星城支行
帐号:80007295710301
2收款单位:湖南辉宏置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螺丝信用社
帐号:800810500***
购房费用如下:
契税:首套房为总房款的2%(需提供无房证明)二套房以上含第二套为房款的4%
具体操作说明:契税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缴纳,家庭第二套房的,一律按总房款的4%收取;家庭第一套房的,一律按总房款的2%收取,同时需业主签订《承诺书》,业主承诺在办理房产证时,经房地局审核,非家庭第一套房时,需要及时补交总房款的2%,若符合1%的缴费条件者,开发商承诺在领取房产证时退还多收的1%。
维修资金: 购房面积*110元/㎡,签合同当天根据开发商打印的交费通知单自行到长沙银
行星城支行现金交纳,并在当天将办证联交给开发商后再领取购房合同
国地证工本费:工本费33元+印花税5元共计38元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户
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户
产权证印花税票5元/户
交易印花税家庭首套房免收,二套房及以上为总房款的0.5‰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限按揭及办理公积金客户)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他项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限按揭及办理公积金客户)
抵押登记费:贷款额的3‰(限按揭及办理公积金客户) 他项权证印花税5元/户
共有权证15元/人
公证费:150元
公积金担保费贷款额的5‰+40元/户工本费客户到公积金面签时,自行缴纳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除维修资金自行到长沙银行交纳外其余费用连同首付款同时支付。
湖南辉宏置业有限公司
贷款政策以及政府当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最终以发生时贷款银行执行的按揭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政府执行的收费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