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_老湿不吐不快第三季
不吐不快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老湿不吐不快第三季”。
不吐不快----说说体罚和变相体罚
一、说说网络定义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体罚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个人观点:规定过细,其法律法规依据何在就不够清楚明了,有些是正常的教学手段被定义为体罚和变相体罚。本人认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唯一的依据是以伤害身体和侮辱人格为目的,至于表现形式和正常的管理手段是无法界定的。
如果不存在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目的,教师处理问题足够冷静,说理清晰,惩罚有效,那么即使违反上述细化规定,又何来体罚和变相体罚?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育人应该包含有错必纠,有过必罚。
二、说说目前惩罚学生的多种方法:赌早点;抄书;唱歌;打板子;表演;朗诵;家访;罚站;展览;擦黑板;量化;联坐;提醒;提问;收缴;交谈;纠正;重复;预警;巡视;许诺;推演;重现;类比;广告;自习;区分;奖励;变化;过量;看重……。
个人观点:方法再多,都万变不离其宗,都要涉及学生心理的变化和教师驾驭全局的能力,甚至这些方法以成年人为对象可能构成人格侮辱。说是惩罚方法,如果硬和变相体罚联系在一起,未尝不可。因此硬性做出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细化规定,实在是曲解义务教育法规定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本意。教育的根本是统治阶级的重要工具,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和优秀的才,如果硬性规定逼迫教师趋利避害,学生的过错得不到纠正,最终社会能得到安定祥和吗?
三、说说“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个人观点:如何落实受教育者的义务?教育者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但是如何保障教师行使权利履行责任任重而道远?
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想象空间太大,教师如何把握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尺度?教师手中的教鞭被夺走,心中的教鞭如果也被夺走,那么教育事业发展的想象空间会更大。
四、综合观点:
近代医疗,中国人已经不仅仅习惯于见效慢的中医方法,更习惯于见效快的西医疗法。近代教育教育者已经意识到戒尺、教鞭的功能局限,更有志于学习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对学生的过错处理更注重于中医疗法,开出的方子见效慢,如果失去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配合可能起不到任何作用。
我相信: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如何界定?对惩罚如何明确?迟早有个争论和明晰的过程,完全摒弃教育学生的西医疗法肯定不恰当。
泾县榔桥镇乌溪学校分管政教处副校长:胡德胜
2017年10月4日中秋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