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04检验控制程序_qp04检验控制程序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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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定检验要求,确保提供满意的产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投产到产品出厂检验的质量控制全过程。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质验点的设置并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3.2生产科配合实施产品质量检验和试验,并对紧急放行、例外转序和让步接收提出申请;

3.3技术科负责检验和试验标准、规范的编制;并配合检验和试验的实施;

3.4 生产部长负责紧急放行、例外转序和让步接收的审批,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4.工作程序

4.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4.1.1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到厂后,生产科应填写《送检单》,连同材料质量证明书交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负责将实物堆放待检区域,通知检验员准备验收。

4.1.2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验收通知后,应会同仓库保管员和采购员(或供方),按《进货检验规程》对进厂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和试验或验证。

4.1.3当采购产品实施验证时,供方应提供采购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规格

1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和材料标记进行检查验收。

4.1.4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a.质量证明书应是物资生产厂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检验章的复印件; b.质量证明书应清晰填写齐全,明确执行标准且应符合标准的规定或采购合同的要求;

c.特定的采购物资应有清晰、牢固的标记,并与质量证明书一致; d.其他必须的技术见证材料。

4.1.5对验收合格的物资,质量检验员应将验收和复验结果填入《送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并作好检验日记。

4.1.6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由检验员在实物(或包装物)上作出不合格标识,在《送检单》相应栏填入不合格结论或情况说明,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工序检验

4.2.1工序检验由各车间检验员按《过程产品检验规范》负责实施,质检科长负责进行巡检或复检。

4.2.2产品投料前,操作人员应对领用的材料(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的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材料标识进行检查,过程检验员确认。

4.2.3首检:在工序加工的批量中的首件产品,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送过程检验员实施首检,经首检合格后,检验员在《工序流转卡》上签字确认方可继续生产。

4.3零部件入库检验:

4.3.1零部件制造完工入库前,由操作者对完工产品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填入《工序流转卡》。由成品检验员根据《产品检验规范》或《产品标准》,实施检验和试验;产品合格后,在《工序流转卡》上签字确认,并作检验记录。

4.3.2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作出不合格标识,并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车间应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防止误用。

4.3.3在生产过程产品因生产急需而来不及检验时,由生产科提出“例外转序”申请;经生产部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4.4装配调试检验

4.4.1装配调试检验由装配检验员,依据《产品装配检验规范》实施检验和试验,装配检验结果质检科长进行审核。

4.4.2产品装配前,装配人员应对领用零部件的外观质量、几何尺寸、制造加工完整性、材料标识进行检查,由检验员在《整机装配检查记录》签字确认。

4.4.3产品装配完工进行调试前,调试人员应检查所有零部件装配位置是否正确,用手旋转传动轴,手感灵活,无阻滞现象,检验员在《装配质量检查记录》签字确认方可开机运转。

4.4.4产品调试完毕,调试人员应通知质量检验员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由检验员在产品明显处标记,在产品《整机装配检查记录》中,填写产品调试检验完成时间(或顺序号)标识,并签字确认。

4.4.5产品经调试确认不合格时,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4.7产品最终检验

4.7.1产品最终检验在完成规定的检验项目后;由最终检验员依据《产品技术标准》或相应检验和试验规范,实施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4.7.2 经检验和试验确认产品不合格时,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4.8产品包装检验

4.8.1产品包装检验在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完成后进行。

4.8.2产品包装前,检验员按技术要求检查下列项目:

a. 成品外观质量;

b. 包装材料质量;

c.附件品种、规格、数量。

4.8.3在包装过程中,检验员检查督促包装人员按要求施工,检验合格后发放产品合格证书,资料齐全后办理入库手续,并作产品合格证发放台帐和装箱检验记录。

4.9产品出厂检验

4.9.1产品出厂时,检验员必须对产品包装外观进行检验,当产品采用简易包装出厂时,还须检验附件品种、规格数量,监督装车过程

4.9.2产品出厂时检验员应记录,作好产品出厂记录

4.9.3产品出厂记录包括下列内容:

a.发往地点用户名称;

b.产品编号;

c.同时发出数量。

4.10产品资料的管理

4.10.1产品出厂文件。产品出厂时,必须向用户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a.产品合格证;

b.附件清单;

d.合同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4.10.2产品档案。产品档案必须包含以下的内容:

a.产品出厂日期;

b.产品制造及产品编号;

c.用户名称;

e.主要零部件产地(或供应商名称、代号); f.同时发出数量;

g.装配调试工序流转卡;

h.产品最终检验记录;

i.产品合格证发放台帐。

5.相关文件

5.1《检验器具自校规程》

5.2《零部件检验规程》

6.记录

6.1ZF/QA-01 《送检单》

6.2ZF/QA-03 《零件制造工序检验记录》

6.7ZF/QA-07 《工序流转卡》

6.8ZF/QA-08 《检验工作日记》

6.9ZF/QA-09 《整机装配检查记录》

6.10 ZF/QA-10 《装配质量检查记录》

6.11 T / QA-11 《调试质量检查记录》

6.13 ZF/QA-13《油漆质量检查记录》

6.14 ZF/QA-14《型式试验记录》

6.15 ZF/QA-15《产品合格证》

6.16 ZF/QA-16《产品合格证发放台帐》

6.17ZF/QA-17《装箱检验记录》

6.18 ZF/QA-19《产品质量信息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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