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培训中外籍雇员个人所得税合规与筹划训练营_外籍个人个税筹划方案
税务培训中外籍雇员个人所得税合规与筹划训练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外籍个人个税筹划方案”。
中外籍雇员个人所得税合规与筹划训练营
谁应该参加:
财务/税务/人力资源总监、经理
活动介绍:
个人所得税作为与雇员利益联系最紧密的税收,从来牵动着企业人力资源和财税经理人的心弦。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卢云巡视员在访谈中的发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就引起了铂略 Linked-F 会员的热烈探讨。辞旧迎新之际,中外籍雇员在计算薪酬回报的同时,对人力资源和财税部们的同事减轻自己的个税负担想必有着不小的期许。
作为企业个税申报和处理的负责人,如何既能够满足合法合规的报税,又能明确清晰的向雇员解释其个税处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无疑是会员们近期工作的要点。
此次铂略研讨将为您梳理2013年个税最新的动态,分析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为铂略会员提供参考意见和策略分析,在征管力度不断加强的大环境下,让企业实现全面合规与税收优化。流程: 13:00 签到
13:30 活动开始,主持人致辞
13:40 个人所得税最新动态与趋势展望 税务机关的个税关注重点
企业面临的常见问题与税务风险 外籍人员在华社保
外籍人士派遣安排下的常设机构问题在中国工作的天数在任何连续的12个月内都少于183天(183天门槛)
类型2:经常出差薪金及投资收益
怀特先生已经选定他的全部工资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他用从海外汇入的现金买了他的第一套公寓,又用人民币在中国购买了另外两处房产。他的妻子投资创业板并赚取了几百万人民币的利润。最近,夫妇俩决定出售在中国的所有资产和移民回美国养老。
怀特先生是否有可能合法地将收益与现金汇出中国?
案例5 – 两份合同
B公司新聘请的生产经理马先生向财务部提出通过两份合同节税的想法,即出具一份月薪港币25,000元工资的香港雇佣合同和一份月薪10,000元人民币的中国内地雇佣合同。他认为,出具这份中国内地的雇佣合约,可以帮助他节省在国内的税收。
马先生是中国籍或香港籍是否会对判定产生影响? 这种想法可行吗? 如果不可行,为什么? 17:00 提问与交流 17:30 活动结束
来源:http://www.daodoc.com/event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