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选派农村“第一书记”_第一书记乡村振兴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省直单位选派农村“第一书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第一书记乡村振兴”。

省直单位选派农村“第一书记”工作问答

2012-04-24 15:30:191、“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的关系如何把握? 答:“第一书记”在派驻的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发挥指导帮带作用,全程参与村党支部的工作,协调推进扶贫任务落实。“第一书记”由帮包村所在的乡镇党委通过一定方式宣布。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三点:

一是村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遇事两人先沟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是“第一书记”要把握好“度”,自觉做到指导不指责、到位不越位、帮带不包办、帮忙不添乱;三是“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要“同坐一条船”、“同唱一台戏”,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第一书记”在何处办公,办公用品如何配备? 答:“第一书记”应当在派驻村办公。办公用品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宜从简配备,以自行车为主要代步工具,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解决,不能让乡村两级花钱。

3、“第一书记”办公经费如何解决?

答:参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组发„2010‟35号)精神办理。具体为:省直机关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办公经费以村为单位,在乡镇设立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4、“第一书记”通过哪些平台加强交流?

答:主要有三个平台:一是在“齐鲁先锋—山东党员教育平台”建立“第一书记在行动”网页,传达上级精神,交流工作经验;二是利用全省党员干部“12371”短信交流平台,定期发送有关政策、信息;三是建立“第一书记”工作交流QQ群,群号为:227390668。

5、派驻到德州市农村社区贫困村的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还是担任党小组长?

答:2009年以来,德州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一些村合并为农村社区。考虑到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期性,派到德州市农村社区贫困村的党员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具体工作方式,根据走访调研的情况与当地党委研究确定。“五通”、“十有”建设目标任务,与该市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同步安排进行。

6、“第一书记”进村入户走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入户走访要做到全覆盖,重点做到“五必访五必问”,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入户走访,一般要两人以上。要尊重当地的乡风民俗,学会沟通技巧,多用群众语言交流,把走访的过程变成了解情况、熟悉村民的过程,变成宣传“第一书记”、让群众认可“第一书记”的过程。

7、如何使用“第一书记”旗帜、铜牌、日志本? 答:“第一书记”旗帜,由接旗手存放在帮包的村,待第一批帮包工作结束时,转交下一批“第一书记”,依次递交。“第一书记”铜牌,要挂在村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请村民了解,请村民监督。“第一书记”要认真撰写工作日志,记录心得体会和工作历程。

8、如何让乡村党员干部了解“第一书记”的职责任务?

答:“第一书记”到帮包村后,乡镇党委及时组织召开帮包村全体党员大会,讲清“第一书记”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及与村党支部书记的关系,营造支持“第一书记”开展工作的氛围和导向。

9、有的单位帮包10个村,选派的党员干部不足10名,“第一书记”该如何开展工作?

答:根据选派党员干部的数量,选择对应数量的村,每位党员干部分别担任一个村的“第一书记”,一名同志牵头负总责。其他帮包的村,由派出单位联系帮扶,“第一书记”提供实践经验和工作建议。也可安排“第一书记”分别兼任其他村的指导员,通盘推进扶贫任务的对接落实,协调派出单位把帮包的责任落地。

10、大学生村官和农业科技特派员何时到位? 答:省委组织部将结合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为省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的582个贫困村各选聘1名大学生村官,7月底到村上岗。

省农业厅统一负责,各级农业部门根据“第一书记”所在村村情和产业发展需要,负责做好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5月底前到位。

11、“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的着力点是什么? 答:落实贫困村扶贫开发任务,比如“五通”、“十有”,主要靠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来完成,“第一书记”的主要任务是搞好村庄脱贫规划、措施与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的对接。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通过强班子、带队伍,切实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留下永不走的“宣传队、工作队、服务队”,实现村庄的持续发展。

12、对“第一书记”和派出单位帮包工作如何考核? 答:对“第一书记”的考核,由省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办公室负责,县(市、区)委组织部配合,注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名额,考核结果通报派出单位党组(党委)。

对省直单位帮包工作的考核,结合省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同进行,作为评价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省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办公室将协调有关方面,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13、“第一书记”食宿方面有何要求?

答:本着艰苦朴素、简朴节约、便于工作的原则,安排好生活,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第一书记”原则上吃住在村,同一派出单位的可在一个村集中居住;条件暂时不具备的,也可先在乡镇集中居住。大学生村官和农业科技特派员到岗后,应当吃住在村。吃饭根据情况灵活安排。灶具炊具等由派出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书记”中的女同志,一般在乡镇居住,也可与本单位其他同志在一个村集中居住。

14、“第一书记”生活补贴标准如何掌握?

答:参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行„2007‟43号)规定,按省内出差人员公杂费定额包干办理,省直单位每人每天10元。差旅费实报实销。

各市、县(市、区)选派的“第一书记”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5、“第一书记”可否办理人身意外、医疗等保险? 答:省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为省直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综合保险,最高保额30万元。

16、“第一书记”工作、休假时间如何把握? 答:“第一书记”工作日期间,原则上驻村工作。节假日可正常休息。遇有重大任务或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休息时间。

《省直单位选派农村“第一书记”.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省直单位选派农村“第一书记”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第一书记乡村振兴 第一书记 省直 农村 第一书记乡村振兴 第一书记 省直 农村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