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精)[版]_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桑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精)[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桑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桑植县财政局 桑植县地方税务局 桑植县监察局 桑植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文件 桑植县审计局 桑植县卫生局 桑植县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桑植县支行
桑劳社监字[2008]1号
————————————————————————————
关于印发《桑植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等9部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的统一部署,为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了《桑植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桑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桑植县财政局
桑植县地方税务局
桑植县监察局
桑植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桑植县审计局
桑植县卫生局
桑植县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桑植县支行
二OO八年十月十一日
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送: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
————————————————————桑植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9个部门制定并下发了《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九部方案”)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九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纠正和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二、工作目标
结合省市“九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我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
(一)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严格执行征缴标准,切实加大征缴力度,努力推动社保扩面,提高社会保险征缴率。
(二)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环节管理。要加强对基金运行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杜绝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不规范、随意拆借挪用等突出问题。
(三)健全社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要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各级经办机构的经办行为。建立群众方便的缴费和待遇支付方式,防止欺诈骗保。强化基金存储管理,切实兑现优惠利率政策。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发现和处理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率和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三、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全县各级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在此次专项治理中,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检查社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蚀基金等情况。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如下:
1、基金收缴方面。具体包括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财政应拨未拨、欠拨及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财政应纳入预算而未按规定纳入预算,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要认真理顺税务代征社会保险基金的工作关系,努力做到征收及时、解缴及时、个人账户记录及时。要总结推广方便群众、利于管理的征缴方式的先进经验。
2、待遇支付方面。具体包括未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3、账户管理方面。具体包括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4、基金存储方面。具体包括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5、基金运营方面。具体包括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和受托管理资金执行投资政策,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基金安全,提高运营收益的情况。
6、基金审计整改方面。主要是对基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特别是历次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纠正,被挤占挪用的基金是否按规定清理收回。
7、内控制度方面。主要检查各项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内控制度,能否保证基金合法、合规使用;是否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等。
四、步骤和方法
我县的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10月开始,2009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10月6日—10月12日)成立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地方税务局、县监察局、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桑植县支行等9部门参加的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3月)涉及各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自查自纠内容包括:
1、开展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自查(2008年10月—2008年12月)。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基金收入方面的问题,包括地方财政欠拨社保基金、少征和欠征社保基金、基金抵偿资产未及时变现等问题。二是基金支出、使用方面的问题:包括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未按规定支出或超范围支出等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经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个别特殊问题,可上报县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查完成后,及时上报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确保情况真实。
2、开展对新出现问题的排查(2009年1月—2009年3月)。在开展自查的同时,要认真开展对新出现问题的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组织复查阶段(2009年4月—6月)
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在经办机构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复查面达到100%。认真查找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查自查自纠成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使社保经办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经办管理流程合理、规范、科学、高效。来迎接省、市的检查。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7月—11月)
2009年6月底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专项治理进行总结。要客观评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09年7月30日前向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自查自纠阶段和总结阶段需填报的自查表和汇总表,将另行下发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汇总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于2009年8月前向县政府和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提交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分工,组织协调、督促本系统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要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相互支持配合,按照职责和分工,落实好本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要通过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现状,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加强对开展此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对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县直有关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向县政府、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财政局:对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开设及管理、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等情况进行自查,指导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桑植县支行:督促银行按规定开设社会保障基金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严格遵守支付清算纪律,确保资金及时归集、发放;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政策。
县地税局: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进行自查,并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县纠风办:配合县劳动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负责对社保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现行社保政策的运行;督促社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县卫生局:负责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等。直机关
(三)统一部署,加强调度。在推动此次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改等。
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县里提出的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要求一致,工作步调一致。为全面掌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自2008年10月起至2009年8月底止,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底向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上报当月的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专项治理,重在发现和查处问题,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积极自查自纠、彻底进行整改、不断强化监管。特别是要严肃纠正和查处在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中玩忽职守、违规操作,造成基金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纠正和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对于基金监管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针对基金违纪违规的高发部位和环节查找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探索防范基金风险的长效机制,争取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附件
桑植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绍华
桑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蒋祖轩
桑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向国东
桑植县监察局局长
余菊海
桑植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
勇
桑植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汤
英
桑植县审计局副局长
黄宏光
桑植县卫生局副局长
彭发伦
县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甄如海
中国人民银行桑植县支行副行长
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蒋祖轩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纪委纠风办公室主任谷辉、县审计局财政金融股徐真和县财政局社保股瞿金花股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