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_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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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星沙制造厂
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
版本号:A/1CS/I0614-2009 1目的为了规范零部件进货检验的要求和方法,确保零部件进货时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外购零部件进货检验的质量控制。3 术语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8 idt ISO 9000:2008标准中的有关术语。职责
4.1本指导书主要负责部门
质量管理部.2本指导书涉及部门
生产部、采购中心
5管理内容
5.1 相关人员主要职责
5.1.1零部件检验员:
—负责按进货检验相关文件进行检验;
—负责记录检验结果,填写相关进货检验记录表,并归档; —负责及时整理、汇总、统计进货检验情况,并按时上报;
5.1.2零部件质量工程师:
—负责编制零部件进货检验相关文件;
—负责零部件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
—负责对零部件进货检验情况的分析,立项整改;
—组织相关人员服务生产现场。
5.1.3零部件检验平台主管:
—组织制定和不断完善进货检验相关文件;
—制定检验平台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009-1-15修订共 5 页 第 1 页2009-1-16实施
—监督实施零部件的整改情况;
—对进货质量状况进行整体总结评价。
5.2检验依据
零部件质量工程师根据产品图纸、技术文件、技术标准、技术条件、检验标准及国家相关法规编制的相关零部件进货检验卡片。
5.3 有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员可以不接受检验:
a、无合格证明;
b、无质量跟单;
c、外包装严重破损、无包装标识;
d、无特殊要求的标识(有特殊要求时)。
5.4 特殊检验情况:
5.4.1 对于未完成产品认可流程的零部件,由零部件质量工程师按照《产品认可控制程序》内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5.4.2 对于进口零部件,检验员仅对外观、名称、件号等基本情况进行检验,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伴随检查;
5.4.3 对于整改后初次送样的零部件,经零部件质量工程师确认后再由检验员进行检验。
5.5 检验员检验时样本采集应在不同的包装中随机抽样,单批进货数量低于样本量的应全数检验;
5.6 检验结果判定:
5.6.1检验结果≤接收质量数规定的,接受该批次产品;检验结果≥接收质量数规定的,不接受该批次产品。
5.6.2判定合格的产品以在到货单据签字的形式确认,并及时通知库房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5.6.3判定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做相应处理。
5.7 采购产品的紧急放行
5.7.1因生产急需而来不及检验而放行的进货产品,必须对紧急放行的产品做出明确的标识,以便后续追溯管理。
5.7.2紧急放行的同时,检验人员仍按正常程序进行检验,发现异常
时应立即追回,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7.3紧急放行后,生产部必须对相应的生产各环节做出明确标识,并跟踪记录。
5.8 对本公司不具备检验和试验能力的进货产品,可采取以下方式实施检验:
5.8.1到供方进行检验和试验(飞检);
5.8.2适时委托外部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和试验。
5.9 对于“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清单”及相关标准中要求进行定期确认的零部件,由零部件质量工程师根据要求制定“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计划”,并定期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行确认检验,保存检验报告。
5.10 检验记录
5.10.1 进货检验记录表的填写应与进货检验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应,且清晰正确;
5.10.2 《质量跟单》要附在进货检验记录上;
5.10.3 检验员每日对当天进货检验情况进行汇总;
5.10.4 检验员每月对当月进货检验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5.10.5 零部件质量工程师每月对本月进货检验汇总情况进行分析;
5.10.6 零部件质量工程师负责对以下记录进行归档:
——供方质量跟单
——进货检验记录
——月《进货检验情况汇总表》
——零部件“飞检”检验报告
——零部件定期确认报告
5.10.7 相关质量记录的归档、保存和销毁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
6相关文件
CS/P0602-2008《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CS/P0608-2008《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CS/P0609-200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CS/P0611-2008《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CS/I0613-2008《进货检验卡片》
7记录
R061401进货检验记录表质量管理部保存保存期十年8 附录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朱修树起草
本标准由任旭审核
本标准由黄文炳批准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